中國儲能的深水挑戰

市場逐漸邁進深水區,政策和市場機制到了整體審視時刻。

目前來看,我國儲能技術應用已初具規模化,據中關村儲能產業技術聯盟不完全統計,我國已投運儲能項目的累計裝機規模達到31.3GW,其中電化學儲能技術的累計裝機規模首次突破GW,達到1.07GW。

2019年,我國電化學儲能技術應用進入了“GW發展新時代”。而在過去一年裏,我國新增電化學儲能應用裝機規模接近700MW,新增裝機容量和累計裝機容量躍居世界前三之列。

可以説,在《關於促進儲能技術與產業發展指導意見》下發之後,我國儲能產業發展進入後指導意見的快速發展階段,儲能技術已具備商業化發展應用基礎,也更需要政策和市場機制的保駕護航。但在我國儲能產業發展“繁榮”背後,政策和市場機制尚不能與產業發展同步,有必要提前設計和佈局以支持我國儲能產業健康有序發展。

Ⅰ儲能應用領域矛盾突顯

2017年,在典型儲能技術供應商的推動下,我國用户側儲能在江蘇、廣東、北京等地快速落地,2018年用户側儲能推廣熱度未減,規模化部署的態勢並未停步,但降電價措施還是給用户側儲能系統應用潑了“一盆冷水”,刺激着用户側儲能系統運營商的神經,並拉緊了投資準繩;恰逢國內外儲能安全事故頻發,安全風險不容忽視,已建成投運室內儲能項目特別是大型商業綜合體儲能項目安全隱患突現,原有大規模部署的“高度熱情”轉為冷靜思考後的重新佈局。

而從2018年起,電網公司積極推動儲能技術應用,國家電網和南方電網先後發佈“儲能指導意見”,電網公司的參與為儲能產業發展注入了強心劑,也開創了電網側儲能應用的新局面。江蘇、河南、湖南、北京、浙江等地推動電網側儲能規模化部署,一時將我國電網側儲能裝機規模佔比從3%推進至21.4%。

在國外開放電力市場國家,面對電網企業對運營儲能系統的需求,國外監管機構提出了不同的處理方法,英國將儲能定位為發電資產,並在政策中考慮禁止電網運營直接擁有和運營儲能系統;美國則允許電網和社會資本共同投資儲能項目,但限制電網擁有儲能系統項目規模不得超過其總採購目標的50%,監管機構也正在研究利用成本定價和市場兩種方式回收項目投資成本的監管規則。

目前,國內還缺少針對電網側儲能項目的考核和激勵機制,但規模化應用的項目已在電力系統中發揮調節作用,電網企業對儲能的投入也正在“倒逼”政府落實相關政策。而在監管機制和市場機制並不到位的情況下,如《輸配電定價成本監審辦法》所述,暫不能在輸配電價中對儲能成本費用予以認定。

現階段,電網側儲能價值和收益渠道無法明確,已投運項目運營效果和規劃在建項目的落地受到影響,機制的不健全將影響電網側儲能的下一步發展。

中國儲能的深水挑戰

除用户側和電網側儲能應用外,輔助服務和集中式可再生能源併網領域儲能應用仍面臨諸多市場問題,市場規則尚不能完全體現靈活性調節資源的功能價值,各類應用市場長效機制有待建立,現有考核和激勵機制也不能完全撬動儲能與可再生能源結合應用。

Ⅱ政策和市場機制相對滯後

在國內政策和市場環境缺失的情況下,我國儲能項目裝機容量排在世界前三之列。面對我國儲能的規模化應用,我國儲能產業政策和市場環境滯後於產業發展,現階段需要解決的主要問題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安全管理、環保要求需要提前規劃設計

電力系統用儲能系統安全問題顯現,尚未有統一、明確的儲能系統安全評價和電網接入的管理要求;針對已投運儲能項目,也缺少統一規範的消防安全管理辦法;面對大規模儲能系統應用,環境評價要求、儲能系統的退役回收要求並不明確,由此帶來的安全和環境負面影響決定了產業發展的命運。

2. 缺少對儲能系統的綜合認定

“指導意見”強調了儲能系統項目可履行備案制,但各地方鮮有操作規程,發改、消防、土地、環保、交通等部門尚難對儲能系統項目進行綜合認定,儲能系統身份急需得到明確。因此,除少數省份外,現有已投運儲能項目多數為“違規”建設項目,少數甚至可以稱之為“違建”項目。此外,儲能系統併網環節面臨重重阻力,目前,低壓併網方案設計並不利於未來儲能資源的整合調度和利用。

3. 各領域儲能應用難點有待破解

現階段,用户側儲能收益方式單一,尚難以擺脱峯谷價差依賴,價格調整下的投資風險較大,需求側管理等增值應用也難以為儲能創造富餘價值;電網投資儲能的合理性需要得到準確評估,電網側儲能的發展也不應破壞市場開放和公平性的基本原則,且還需通過科學的監管手段和激勵機制對電網已經或者將要付出的投入予以認定;而電力市場的開放程度相對有限,按效果付費雖是體現儲能應用價值的基礎,但現有輔助服務規則向實際輔助服務市場過渡才是商業模式成立的關鍵;而在規則的不斷演進和調整過程中,儲能推動可再生能源開發和利用的前置投資條件並不可控,成熟的商業模式也尚不成型。

Ⅲ短期內應解決的儲能產業具體問題

首先,面對頻發的儲能安全問題,急需明確儲能項目的管理責任和主體責任,統一儲能項目的管理要求;對儲能系統進行綜合性安全評價,評估儲能系統各環節安全隱患並提出針對性處置辦法;同時根據已有項目經驗和市場發展現狀,更新完善相關標準和規範,不斷提高儲能項目應用的准入門檻。

其次,面對現有儲能系統應用的不合規問題,國家層面需指導協調相關部門明確儲能辦事流程和手續,包括消防驗收、環境評價、土地審批、設施備案、人防佔用等環節,電網企業要明確各領域不同應用場景儲能併網手續;儲能系統備案手續是否需要以上前置條件還需明確,相關政策要對儲能身份實現全面的合規處理。

再次,面對已經在電力系統中形成的儲能規模化應用情境,可參照電動汽車動力電池回收和再利用管理辦法,提前建立儲能系統的回收和再利用工作機制,杜絕全產業鏈下各環節所帶來的環境污染,形成產業鏈閉環。

此外,面對電網投資或購買儲能系統服務的實際需要,在不扭曲市場競爭性的前提下,遵循“先市場,後計劃”的基本原則,優先引導社會資本投資電網側儲能系統,電網企業體現兜底服務價值;而電網側儲能項目不應僅僅指向電網投資的網側儲能系統,用户側、發電側所建設的儲能系統同樣可被電網企業統一調用,並以電網企業購買服務的形式發揮系統應用價值;還要明確納入輸配電價的儲能系統服務內容和替代價值,明確電網側儲能資源可參與電力市場的工作界限,用公允的市場價格評估成本計入標準,最終用科學的監管機制和有效的監管指標予以約束和激勵。

最後,面對各領域儲能應用的商業化困局,要繼續加快推動電力市場化進程,利用市場化手段解決儲能系統應用中的難點問題,合理化市場規則以適應儲能等新技術的應用,輔助服務市場和需求側管理特別是需求響應長效機制有待全面建立,以實現不同領域儲能技術應用的價值增值;而在市場化初期階段,有必要對儲能實現的社會效益給予一定的資金扶持。

目前,政府部門正在積極推動儲能相關政策出台,也望產業內各主流儲能技術供應商、電力企業和電力用户廣提政策建議。針對當前儲能產業發展和技術應用新形勢,中關村儲能產業技術聯盟總結了方向性建議,希望產業各參與方支持細化政策思路,聯盟將借各方之力推動相關政策出台。

Ⅳ應建立合理補償機制撬動市場需求

儲能作為電力系統中重要的一環,對未來我國能源結構性調整,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實現我國能源和經濟發展的新變革具有重要意義。一段時間以來,受光伏和電動汽車等補貼的非合理使用影響,儲能支持補貼是否出台存在爭論,“補貼不利於產業發展”的想法一直存在。而面對尚未開放的市場環境,儲能產業發展和技術應用同樣需要相應的政策扶持,而良好的資金監管手段和補貼發放規則設計是化解矛盾的關鍵。

一方面產業發展和技術應用要得到規範性引導,另一方面還要對給予資金補貼的項目實現更全面的效益監管,現有監管能力的缺失是阻礙產業發展關鍵因素之一。所以,產業的發展並不完全排斥補貼的發放,但也不苛求和依賴補貼的眷顧,但在尚未建立起合理的市場機制下,僅依賴技術的成熟和成本的下降顯然有失全面考慮,畢竟成本的下降還有賴於產業的快速發展,也有賴於政策和市場的支撐。而把電力市場作為終極“解套”的企盼顯然在短期內難以實現,所以良好的政策和市場環境才是產業有序發展的依靠,通過合理的補償機制能夠更有效撬動市場需求並推動技術的革新。

此外,面對事故頻發的儲能系統,亟需國家層面綜合考量,需從戰略層面明確儲能產業發展的工作思路,“主動作為”顯然比坐等儲能“出問題”要更加合理。

儲能安全生產責任也需要產業內各參與方共同承擔,面對我國儲能技術的“欠理性”規模化應用,我們有必要提前佈局、設計並避免安全事故和環境污染事件發生,實現政策市場機制健全與產業規模化發展的同步。儲能政策和市場機制的完善對推動我國能源革命具有重要意義,下游儲能技術應用對上游產業鏈影響巨大,政策和市場規則的長遠規劃也必將影響我國社會發展經濟大局,切勿視當前的“滯後”為產業發展的“理所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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