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3日電(記者於佳欣、王雨蕭)商務部新聞發言人高峯3日説,商務部對原產於澳大利亞的進口相關葡萄酒進行的反傾銷調查,是依照相關法律進行立案、調查的。中方將依法對本案繼續進行調查,根據調查結果作出終裁,確定最終反傾銷措施。
高峯在商務部當天舉行的網上例行新聞發佈會上表示,根據國內相關產業申請,2020年8月18日,商務部對原產於澳大利亞的進口相關葡萄酒發起反傾銷調查,並於2020年11月27日作出初裁,決定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的規定,通常情況下,臨時反傾銷措施的實施期限為自實施之日起不超過4個月,特殊情況下,可以延長至9個月。
高峯説,商務部嚴格依照相關法律進行立案、調查,採取相關措施,充分保障各利害關係方的合法權利。歡迎包括澳方在內的各利害關係方依法繼續參與後續調查程序。
發佈會上,高峯還指出,對原產於澳大利亞進口大麥雙反案是在收到國內相關產業申請後,依法發起的調查。在調查過程中,調查機關充分保障各方權利,廣泛聽取各方意見,給予各方充分的機會參與調查,客觀、公平、公正地得出調查結論,並採取相應貿易救濟措施。該案立案、調查、裁決等均依據中國相關法律進行。
<script>window.FWBATH=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