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8月2日發佈消息,海關部門在對巴西C NORTE PESCADOS LTDA(註冊編號為2141)、印度M/s. Sagar Samrat Seafoods(註冊編號為1181)、印度尼西亞PT. CILACAP SAMUDERA FISHING INDUSTRY(註冊編號為CR551-12)和越南BAHAI JSC(註冊編號為TS 198)等4家水產品企業進行視頻檢查時,發現不符合聯合國糧農組織(FAO)發佈《新冠肺炎(COVID-19):防止新冠肺炎在食品企業傳播的指南》及食品安全有關要求,依據中國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暫停接受上述4家企業自2022年8月2日後啓運水產品的進口申報。上述信息已通報各出口國官方主管部門。
據瞭解,為進一步優化完善進口冷鏈食品口岸疫情防控措施,海關總署從上月起廢止了此前境外生產企業輸華冷鏈食品或其包裝被檢出新冠病毒核酸陽性將被暫停進口申報的措施。海關對進口冷鏈食品開展新冠病毒核酸監測檢測,根據檢測結果依法對輸出國家(地區)的防範污染措施進行檢查、調查,確認出口國家(地區)安全管理體系和安全狀況是否持續符合中國進口要求,對存在問題的境外食品生產企業,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採取限期整改、暫停進口、撤銷註冊等措施。對於檢出新冠病毒核酸陽性的進口冷鏈食品,按照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印發指南有關規定,進行分級分類處置。
此前,為防範新冠肺炎疫情通過進口冷鏈食品輸入風險,海關對檢出新冠病毒核酸陽性的進口冷鏈食品境外生產企業實施緊急預防性措施。具體措施包括:同一境外生產企業輸華冷鏈食品或其包裝第1次和第2次被檢出新冠病毒核酸陽性的,海關分別暫停接受該企業產品進口申報1周,期滿後自動恢復;同一境外生產企業先後被檢出新冠病毒核酸陽性3次及以上的,海關暫停接受該企業產品進口申報4周,期滿後自動恢復。北京青年報記者注意到,海關總署上一次披露有關信息是6月24日。當日,分別有1艘俄羅斯漁船、1艘挪威漁船、1艘阿根廷漁船和1家阿根廷冷庫分別被我國海關暫停接受產品進口申報1周至4周。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張欽
編輯/樊宏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