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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11再遇“先漲後降”!手機被指成重災區 專家:賠償3倍

由 公松臣 發佈於 財經

  雙十一發展至今,儼然已經成為了一個消費節點。不少消費者提前一個月就不再買東西,就是想等雙十一更實惠的時候在入手。商家們提前也做足了準備工作,撈起袖子準備大幹一場。薄利多銷,雙十一本來是一個對消費者和商家都有利的活動,但奈何有些商家總愛搞些“小動作”。今年雙十一,又有商家搞些“先漲後降”的騷操作。

雙十一(圖源網)

  今年雙十一已經開啓預售,但有不少網友反映,多款手機出現了先漲價、再降價的想象。這類行為在歷年雙十一中屢禁不止。專家建議,消費者要及時收集證據舉報。專家指出,商家先漲價後降價,以製造降價假象,是典型的不誠信行為,涉嫌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還可能構成欺詐。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消費者可要求三倍賠償。

先漲後降應賠償3倍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確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明碼標價。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

  “先漲後降”的消費陷阱屢禁不止,就是一些商家抱着僥倖心理,在經濟利益的驅使下,鋌而走險。專家建議,消費者在遇到這類現象時,一定不要選擇吃啞巴虧,而要及時為執法部門提供線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