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圈大消息!又有重磅指引發布 影響太大了!

  每個週五都可能迎來一個重量級文件,10月30日基金行業也迎來一個重要的操作細則。

  早在7月11日,市場期待已久的《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側袋機制指引(試行)》正式發佈,並將於2020年8月1日起開始執行。這意味着公募基金將正式引入側袋機制。而10月30日晚間,中國基金業協會發布《證券投資基金側袋機制操作細則》以下簡稱《側袋操作細則》)的通知,並自即日起施行。

  側袋機制,是指將基金投資組合中的特定資產從原有賬户分離至一個專門賬户進行處置清算,目的在於有效隔離並化解風險,屬於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之一。行業內此前對這一機制均期待已久,而本次細則將這一流動性工具在操作上的細節得以進一步明確。也就説,不久將來,可能就有公募基金將採取這一方法解決流動性問題。

  《側袋操作細則》出爐

  10月30日晚間,中國基金業協會發布《證券投資基金側袋機制操作細則》的通知,並自即日起施行。

  據悉,為規範基金使用側袋機制的業務操作流程,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根據相關管理辦法,基金業協會託管與運營專業委員會估值小組研究起草了《側袋操作細則》,這是作為《側袋機制指引》的配套文件,分為八章共二十六條,從側袋機制啓動、實施及資產處置三個階段,對基金啓用情形和相關操作、啓用時的份額申贖、款項支付、分紅和費用收取等方面進行了細化,並同時明確了側袋機制的估值核算、份額登記、信息披露等具體化要求。

  基金君綜合總結了其中十大要點,值得投資者關注。

  第一、貨基ETF原則上不採用側袋機制

  細則顯示,所稱側袋機制,是指將基金投資組合中的特定資產從原有賬户分離至一個專門賬户進行處置清算,目的在於有效隔離並化解風險,確保投資者得到公平對待,屬於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啓用側袋機制後,基金原有賬户為主袋賬户,包含特定資產的專門賬户為側袋賬户。前款所稱特定資產包括:

  (一)無可參考的活躍市場價格且採用估值技術仍導致公允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資產;

  (二)按攤餘成本計量且計提資產減值準備仍導致資產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資產;

  (三)其他資產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資產。

  同時規定,貨幣市場基金與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原則上不採用側袋機制。

  點評:《側袋機制操作細則》的第一個章節首先定義了何為側袋機制,以及實施側袋機制的特定資產涵括範圍:包括但不限於違約債券、因重大事項長期停牌股票、債券回購等使用攤餘成本法計量且計提資產減值準備仍導致資產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資產,以及其他長期流動性缺失或無法合理估值的資產。

  值得注意的是,細則中明確提出,貨幣市場基金與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ETF)原則上不採用側袋機制,考慮到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ETF)的自身特點,使用側袋機制來抵禦流動性風險的必要性不大。貨幣市場基金作為現金管理工具,對流動性風險管理的要求嚴格,原則上持有特定資產的概率極小。因此,《側袋操作細則》第三條規定,貨幣市場基金與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ETF)原則上不採用側袋機制。

  第二、是否啓用側袋不設統一指標進行強制要求

  其中規定:基金管理人按照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約定,綜合考慮投資組合的流動性、特定資產的估值公允性、潛在的贖回壓力等因素,根據最大限度保護投資者利益的原則,經與基金託管人協商一致,並向符合《證券法》規定的會計師事務所就特定資產認定的相關事宜諮詢專業意見後,方可啓用側袋機制。側袋機制啓用後,基金管理人應及時向基金銷售機構提示側袋機制啓用的相關事宜。

  點評:由於側袋機制的啓用受多重因素影響,包括投資組合的流動性、特定資產的估值公允性、潛在的贖回壓力,《側袋操作細則》第四條規定,基金管理人應綜合考慮上述要素,以最大限度保護投資者利益為原則,與託管人協商一致,並向符合《證券法》規定的會計師事務所就特定資產認定的相關事宜諮詢專業意見後,方可啓用側袋機制。

  基金是否啓用側袋機制應當是基金管理人綜合考慮多重因素後的主觀判斷結果,每隻基金面臨的情況不同,無法通過設定一個統一指標進行強制要求。

  針對側袋機制的啓用情形,中國基金業協會做出特別説明:

  (一)基金管理人判斷基金是否啓用側袋機制應基於自身情況獨立進行判斷。若一隻基金因持有某特定資產而啓用側袋機制,該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並不一定因持有同樣的特定資產而啓用側袋機制。若基金中基金持有的子基金啓用了側袋機制,該基金中基金並不一定需要同時啓用側袋機制。

  (二)投資信用衍生品的基金,基金管理人應合併考慮該信用衍生品與其對應的固定收益品種,判斷是否屬於特定資產。若合併考慮信用衍生品後,基金管理人判斷仍需啓用側袋機制的,該信用衍生品應與其對應的固定收益品種一併納入側袋賬户。

  側袋機制啓用後,基金管理人應及時向基金銷售機構提示側袋機制啓用的相關事宜。

  第三、優先調整估值而非啓用側袋機制

  其中規定:當基金投資組合出現風險時,相關資產存在可參考的活躍市場價格或使用估值技術確定的公允價值不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基金管理人應優先調整估值而非啓用側袋機制。

  點評:側袋機制細則出台之前,部分基金業內人士一直擔心無法判斷何種情況下應該調整估值,何種情況下應該啓動側袋機制,如今細則予以明確,為防止基金管理人濫用側袋機制,《側袋操作細則》第五條強調基金管理人應優先考慮調整估值而非啓用側袋機制。

  第四、觸發側袋機制啓動決策的時點為T

  其中規定:對於啓用側袋機制當日收到的贖回申請,基金管理人僅辦理主袋賬户的贖回申請並支付贖回款項。在啓用側袋機制當日收到的申購申請,視為投資者對側袋機制啓用後的主袋賬户提交的申購申請。基金管理人應依法向投資者進行充分披露。

  點評:《側袋操作細則》第六條就基金管理人如何確認側袋機制啓用當日收到的申購贖回申請進行了規範。啓用側袋機制當日收到的申購申請應被視為對主袋賬户提交的申請,啓用

  側袋機制當日收到的贖回申請僅針對主袋賬户進行辦理。

  第五:不得收取側袋賬户的管理費及業績報酬

  其中規定:側袋機制啓用時,可將多個特定資產一併放入同一個側袋賬户。

  當側袋賬户資產恢復流動性後,基金管理人應當按照份額持有人利益最大化原則制定變現方案,將側袋賬户資產處置變現。無論側袋賬户資產是否全部完成變現,基金管理人都應及時向側袋賬户全部份額持有人支付已變現部分對應的款項。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側袋賬户中進行除特定資產處置變現以外的其他投資操作。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主袋賬户份額滿足基金合同分紅條款的,可對主袋賬户份額進行收益分配,該分紅條款不適用於側袋賬户份額。

  基金管理人不得收取側袋賬户的管理費及業績報酬,待側袋賬户資產變現後可將與處置側袋賬户資產相關的費用從側袋賬户中列支。因啓用側袋機制產生的諮詢、審計費用等由基金管理人承擔。

  點評:《細則》明確規定了在啓動側袋機制期間相關費用的收取方式,第十條規定,基金管理人不得收取側袋賬户的管理費及業績報酬,處置側袋賬户資產相關的費用可待側袋賬户資產變現後從側袋賬户中列支,因啓用側袋機制產生的諮詢、審計費用等由基金管理人承擔。

  第六、主側袋賬户基金代碼如何設置

  其中規定:基金管理人應對側袋賬户份額實行獨立管理,主袋賬户沿用原基金代碼,側袋賬户使用獨立的基金代碼。份額登記系統和銷售系統中,側袋賬户份額的名稱應以“產品簡稱+側袋標識 S+側袋賬户建立日期”格式設定,同時主袋賬户份額的名稱增加大寫字母 M 標識作為後綴。基金所有側袋賬户註銷後,應取消主袋賬户份額名稱中的 M 標識。

  側袋機制啓用當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服務機構應以原基金賬户基金份額持有人情況為基礎,確認側袋賬户持有人名冊和份額。

  側袋賬户資產完全清算後,基金管理人應註銷側袋賬户。

  點評:《側袋操作細則》第十三條至第十五條針對主側袋賬户的基金代碼、名稱標識、份額持有人名冊以及賬户的註銷等操作進行了規範。未來基金投資者們若是看到持有的基金名稱中增加大寫字母 M 標識以及標識 S時,應該意識到“該基金正在實施側袋機制”。

  第七、規範了側袋機制的賬務處理

  側袋機制啓用當日,基金管理人以完成日終估值後的基金淨資產為基數對主袋賬户和側袋賬户的資產進行分割,與特定資產可明確對應的資產類科目餘額、除應交税費外的負債類科目餘額一併納入側袋賬户。基金管理人應將特定資產作為一個整體,不能僅分割其公允價值無法確定的部分。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基金管理人應對側袋賬户單獨設置賬套,實行獨立核算。如果單一基金同時存在多個側袋賬户,不同側袋賬户應分開進行核算。側袋賬户的會計核算應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要求。

  點評:《側袋操作細則》第十六條和第十七條針對側袋賬户啓用時的資產分割原則、側袋賬户的估值與會計核算原則進行了規範。

  第八、啓動側袋機制時需要對側袋賬户信息單獨披露

  細則對信息披露有明確要求:在側袋機制實施期間,基金定期報告中的基金會計報表僅需針對主袋賬户進行編制。側袋賬户相關信息在定期報告中單獨進行披露,包括但不限於:

  (一)側袋賬户的基金代碼、基金名稱、側袋賬户成立日期等基本信息;

  (二)側袋賬户的初始資產、初始負債;

  (三)特定資產的名稱、代碼、發行人等基本信息;

  (四)報告期內的特定資產處置進展情況、與處置特定資產相關的費用情況及其他與特定資產狀況相關的信息;

  (五)可根據特定資產處置進展情況披露特定資產的可變現淨值或淨值參考區間,並註明其不作為特定資產最終變現價格的承諾;

  (六)可能對投資者利益存在重大影響的其他情況及相關風險提示。

  同時規定:側袋機制實施期間,若側袋賬户資產無法一次性完成處置變現,基金管理人在每次處置變現後均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及時發佈臨時公告

  點評:採取側袋機制的情況,通常都是遭遇到流動性危機,這對投資者利益影響很大,因此投資者要及時關注信息披露,尤其是對於出現問題的資產處置進展等隨時關注,從而瞭解情況進行判斷、操作。

  第九:採取側袋機制時業績僅考慮主袋賬户資產

  其中規定:側袋機制實施期間,基金管理人、基金服務機構在計算基金業績相關指標時僅考慮主袋賬户資產,分割側袋賬户資產導致的基金淨資產減少在計算基金業績相關指標時按投資損失處理。基金管理人、基金服務機構在展示基金業績時,應當就前述情況進行充分的解釋説明,避免引起投資者誤解。

  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基金業績相關指標參考公式如下:

  (一)期末單位基金資產淨值=期末主袋賬户基金資產淨值÷期末主袋賬户基金總份額=(期末主袋賬户基金資產總值-期末主袋賬户基金負債總值)/期末主袋賬户基金總份額

  (二)本期單位基金淨值增長率[2]=(本期第一次啓用側袋機制前原賬户基金份額淨值[3]÷期初原賬户基金份額淨值[4])×(本期第一次啓用側袋機制後主袋賬户基金份額淨值÷本期第一次啓用側袋機制前原賬户基金份額淨值)×(本期第二次啓用側袋機制前主袋賬户基金份額淨值÷本期第一次啓用側袋機制後主袋賬户基金份額淨值[5])×(本期第二次啓用側袋機制後主袋賬户基金份額淨值÷本期第二次啓用側袋機制前原主袋賬户基金份額淨值)×……×(期末主袋賬户基金份額淨值÷本期最後一次啓用側袋機制後主袋賬户基金份額淨值)-1

  (三)本期基金淨收益=期末主袋賬户資產淨值-期初原賬户資產淨值+本期主袋賬户贖回金額-本期主袋賬户申購金額+本期主袋賬户轉換轉出金額-本期主袋賬户轉換轉入金額+本期分紅金額

  點評:投資者應該注意這一條,因為一旦採取了側袋機制的基金,其業績可能存在不確定性。在此期間產品業績僅考慮主袋賬户,納入側袋賬户的資產按投資損失處理。這可能導致一旦公募基金採取了側袋機制,短期業績會出現較大波動,投資者一定要注意這一情況。

  第十、私募基金可參考採取側袋機制

  根據文件顯示,證券期貨經營機構設立的私募資產管理計劃、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設立的的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採用側袋機制的,應以保障投資者合法權益為前提,在基金合同中明確約定側袋機制的啓用條件、側袋資產的處置方式,以及側袋賬户的費用收取標準、申購贖回政策和信息披露等事項,基金合同條款可參考《側袋機制指引》及本細則。

  點評:此前就曾因為流動性風險,曾有專户、私募產品採取過“側袋賬户”的模式,而此次明確私募產品採取側袋機制應該參考《側袋機制指引》和《側袋機制細則》,讓私募產品也擁有這一流動性工具,並能規範運用。

(文章來源:中國基金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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