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永浩怒撕中信證券“耍流氓”,金石投資跌落神壇
作者 | 金融機構部
來源 | 獨角金融
繼上個月底被限飛後,近日,羅永浩再次因成為被執行人而登上微博熱搜。對此,羅永浩稱將曝出引起這次事件的“惡劣投資者”,提醒後來創業者注意躲開這種手段流氓的投資者。
羅永浩直播帶貨的一年,有效化解了債務危機,“真還傳”預計年底完成。如今槓上了券商一哥,不知是否會有所影響。而中信證券曾經高光的直投業務也再次引發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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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永浩自曝被逼籤“流氓協議”
開撕中信證券?
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顯示,2021年4月12日,羅永浩再成被執行人,執行標的1016.2萬,執行法院為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來源: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
什麼原因導致羅永浩再成被執行人?
4月14日,羅永浩的直播平台“交個朋友直播間”發佈微博回應稱,這是經營手機業務時的公司債務,還有很多處理中的案子陸續進行中。會按照法律程序妥善處理。同時,羅永浩正在努力掙錢,正在陸續和積極地替公司償還相關債務。
來源:新浪微博
隨後,羅永浩在微博中表示,該投資人在2017年錘子科技的融資過程中,在所有其他投資者都已簽字並焦急地等待救命投資款到賬時,投資人惡意拒絕簽字,非常下作地在公司生死存亡之際,逼迫其簽署強制回購股份的協議。作為錘子科技的創始人,為了給公司續命,他最後不得不簽署了這份“流氓協議”。
但2020年4月,羅永浩開啓了直播帶貨,成交額屢次破億,併成為“抖音一哥”,該股東又拒絕簽署和解協議,改走司法程序,希望拿到更多的錢。由此,便產生了近日達千萬數額的執行標。
來源:新浪微博
羅永浩所稱的協議,是投資方為了保障自己的權益與其簽署強制回購股份協議。為此,羅永浩義憤填膺,並且要在法院判決後公佈投資方的名稱,還打算最後支付這筆債務。
羅永浩所説的“流氓股東”又是誰呢?
據企查查官方微博,羅永浩所曝光企業為青島金石灝汭投資有限公司,該公司為金石投資有限公司全資持股,法定代表人曾為方浩,目前持有錘子科技1.51%股份,而金石投資系中信證券(600030.SH)100%持股的券商直投子公司。目前方浩擔任中信證券全資子公司中信證券投資的董事兼總經理職務。
來源:新浪微博
知情人士向獨角金融透露,羅永浩手撕的投資方確為中信證券下屬公司。
此外,企查查顯示,2014年、2015年,金石投資參與錘子科技的兩輪融資。
來源:企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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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證券直投業務面臨挑戰
上述涉事的金石投資是中信證券的專業直接投資機構,該公司於2007年10月在北京成立,註冊資本30億元,法定代表人為金劍華。
據官網信息,金石投資的投資策略是為具有良好的過往業績和信譽、經過檢驗的商業模式、具有吸引力的資本市場投資價值的高成長性龍頭企業提供長期的資本支持。投資方式是少數股權,主要退出路徑為公司上市後的二級市場出售。
由於此前受中信證券的重磅加持,金石投資在項目資源上有着得天獨厚的優勢,無論是從財富發展角度還是資本市場,其利潤回報曾堪稱佳話。
2007年12月15日,金石投資與昊華能源簽訂了《定向增發股份認購協議》,昊華能源向金石投資增發2400萬股新股,金石投資以現金方式出資,每股6.3元,出資額為1.51億元,持有限售股鎖定期為1年。
解禁後,金石投資開始陸續減持,到2012年1月18日,昊華能源以18.54元成交了171.11萬股,成交額3172.38萬元,全部清倉後,據測算,金石投資淨賺10.97億元,投資回報率達7.25倍。
另外,金石投資於2009年5月認購了神州泰嶽210萬股,股價最高時,回報率高達17倍,金石投資此役後獲封“最精準直投”。
此前,《中國經營報》援引一名知情人士透露,金石投資的幾次交易對象都是中信證券自營部。也就是説,幾次大宗交易是中信證券內部的左右手互倒遊戲。
2016年12月30日,證券業協會發布《證券公司私募基金子公司管理規範》,禁止券商在實質保薦業務開展前的突擊入股,還指出私募基金子公司與證券公司其它子公司應當在人員、機構、經營管理等方面有效隔離。隨着新規的出台,包括金石投資在內的券商直投機構曾經玩轉的“保薦+直投”遭監管警示。
此後,金石投資的投資節奏迅速變慢。2018年的投資數量僅剩5個,比2017年的28個鋭減82%。
並且金石投資對中信證券的淨利潤貢獻率逐漸遞減。據中信證券年報,2020年金石投資實現營收13.55億元,淨利潤8.42億元,對中信證券淨利潤貢獻率為5.58%,2019年其貢獻率為8.9%。
2020年金石投資對外投資金額約人民幣50億元,涉及醫療、芯片、新材料、製造業等多個領域。截至2020年年底,金石投資在管私募股權投資基金18只。其中,房地產私募信業基金便是金石投資的項目之一,後來退出了。目前信業基金多隻私募產品違約,詳細內容點擊查看《700億私募信業基金爆雷之謎》。
企查查顯示,截至目前,有關金石投資自身風險49條,涉及該企業被起訴的立案信息3條,其中1 條立案時間為今年1月份。
證券公司直接投資分為私募投資基金子公司和另類投資子公司兩類,而另類投資子公司相對更“小眾”,另類投資是指股票債券等傳統公開市場之外的投資模式,資產標的包括非上市公司股權、房地產、基礎設施、證券化資產和自然資源等。
在科創板跟投相關制度下,券商增資另類投資子公司屢見不鮮,尤其頭部券商都在搶先佈局,其另類投資子公司逐漸成為市場中的主流股權投資機構。其中,券業龍頭中信證券全資子公司中信證券投資就是券商另類投資子公司中的佼佼者。
中信證券投資成立於2012年,註冊資本140億元。近年來表現出色,2019年實現營業收入18.95億元,淨利潤13.02億元,為中信證券貢獻了10.65%的淨利潤;2020年,中信證券投資新增投資項目70餘單(含科創板跟投),投資金額近人民幣40億元。全年淨利潤17.59億元,為中信證券貢獻了11.8%的淨利潤,成為2020年中信證券最賺錢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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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賭協議or流氓股東
對於羅永浩此次公開叫板投資人,有網友認為,協議是雙方自願簽署,不能稱為“流氓”行為。也有網友站在羅永浩一方。
微博認證為知羣CEO的用户“馬力在知羣”發文認為,一般好的投資人都會讓創業者相信,自己對於創業者是友好的,畢竟一個出錢一個出力,大家是合夥做生意,做生意有虧有賺都正常,彼此之間相處還是有個平衡點。
來源:新浪微博
一位資深券業人士認為,券商的投資,有股權、債權,強制回購股份是風險投資中保障自身利益的正常手段,並不能説是落井下石,畢竟券商投資項目要做嚴格風控。至於,羅永浩自稱被逼籤“流氓協議”的言論也很正常,不排除其製造噱頭,促進帶貨直播的嫌疑。
上海誓維利律師事務所副主任朱敬律師稱:“因為投資人對公司內部風險的不確定性,回購權條款常被視為股權投資交易的標準配置。投資人和公司股東之間的回購條款在司法實務是被認可和有效。至於是否合理,回購條款是雙方平衡利益的妥協,投資人可實現對投資決策時的不確定因素與風險的控制,而公司及控制人能夠快速完成融資,各取所需。”
四川盛豪律師事務所郝慧珍律師認為:“在投資之前先簽訂強制回購股份的協議,約定回購股份的情形,是創投及私募股權投資行業的通行做法,目的是保證投資安全。該類協議其實就是我們實踐中俗稱的“對賭協議”,對於該類協議的糾紛在司法實踐中並不鮮見。2019年11月最高法在《全國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中就“對賭協議”的效力及履行,再次表明了司法態度:對於投資方與目標公司的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訂立的“對賭協議”,如無其他無效事由,認定有效並支持實際履行。”
對於羅永浩公開怒懟的行為,郝慧珍律師表示,羅永浩在簽訂該協議時,自稱“被乘人之危,被逼迫”,但是其未請求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而是以實際行動表明要履行該協議,因此,其本人須按照法院判決履行該強制回購股份的協議。
對此,獨角金融撥打中信證券電話進行諮詢,對方表示尚不清楚此事,待核實後將以官方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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