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十個月的縝密調查,讓一度撲朔離奇的廣州浪奇存貨“失蹤門”真相浮出:不僅兩期年報中最高10.82億元的存貨壓根沒存在過,而且業績還注水最多逾4倍!上海市東方劍橋律師事務所資深股票索賠律師吳立駿提示:*ST浪奇虛假陳述行為已基本查實,凡(1)2019年4月30日(公司2018年年報披露日)至2020年9月27日(交易所關注函下達日)期間買入該股且期末日晚仍持股,或(2)2019年4月30日至2021年1月8日(證監會立案調查日)期間買入且期末日晚仍持有該股的受損投資者,可加微 zw515sp 發送股東姓名、電話、股票名稱、數量提交獲賠申請依法索賠。
2021年11月11日晚,*ST浪奇(000523)公告近日收到廣東證監局《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因公司2018、2019年涉嫌虛增營業收入、營業成本、營業利潤和存貨,未按規定披露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往來及關聯交易情況,導致兩期年報存在虛假記載和重大遺漏,擬決定對廣州浪奇給予警告並處450萬元罰款;對時任董事長、控股股東廣州輕工集團副總經理傅勇國警告並處300萬元罰款同時採取10年市場禁入;對時任總經理陳建斌、時任董秘王志剛、時任商務拓展部副總經理鄧煜、時任子公司奇化交易中心財務總監黃健彬警告並分處150萬元罰款;擬對另2人警告並分處50萬元、5萬元罰款。
*ST浪奇表示,公司初步判斷本次事先告知書涉及的信披違法行為未觸及規定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最終以行政處罰決定書結論為準。經查明,廣州浪奇及相關當事人涉嫌違法的事實如下:
一、廣州浪奇通過虛構大宗商品貿易業務、循環交易乙二醇倉單等方式,2018年報虛增營業收入62.34億元,虛增營業成本60.24億元,虛增利潤2.1億元,佔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518.07%;2019年報虛增營業收入66.51億元,虛增營業成本64.50億元,虛增利潤2.01億元,佔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256.57%。
二、為美化報表,廣州浪奇將部分虛增的預付賬款調整為虛增的存貨,2018年報虛增存貨金額9.56億元,佔當期披露存貨金額的75.84%、總資產的13.54%、淨資產的50.53%;2019年報虛增存貨10.82億元,佔當期披露存貨金額的78.58%、總資產的12.17%、淨資產的56.83%。
三、2018、2019年,廣州浪奇向關聯方廣州鈿融子公司攀枝花天億、會東金川採購黃磷等產品,關聯交易金額分別為3.05億元、3118.29萬元,分別佔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16.59%和1.65%;同期,廣州浪奇以對外採購名義通過多層公司過渡,最終支付到廣州鈿融及其子公司的資金髮生額分別為11.78億元,24.49億元,支付到關聯方江蘇琦衡及其相關控股子公司的資金髮生額分別為4190.15萬元、5432.91萬元。廣州浪奇未按規定在2018、2019年報中披露上述關聯方的關聯交易及非經營性資金往來情況。
需要關注的是,告知書指出,傅勇國、陳建斌、王志剛等涉案高管均知悉上述財務造假及關聯方利益輸送行為,但仍簽字確認年報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此前媒體報道,廣州浪奇貿易業務黑洞涉及內外勾結惡意侵佔國有上市公司資產的犯罪行為,原董事長傅勇國、公司部分中層涉嫌利用職務便利,為社會人員所控制企業謀取非法利益提供幫助,並收受對方賄送財物。目前,傅勇國因涉嫌嚴重職務犯罪已被廣州檢方批捕,陳建斌、王志剛因涉嫌職務違法被監察機關立案調查,而鄧煜、黃健彬涉嫌挪用資金罪被廣州警方立案偵查。
資料顯示,*ST浪奇2020年鉅虧44.83億元,年末淨資產-36.72億元,2021年前三季度續虧1.14億元,期末每股淨資產-4.3元,如2021年經審計淨資產仍然為負或年審非標,股票將被終止上市。11月11日,公司還披露了重整安排,顯示廣州中院已裁定批准了公司的重整計劃,公司將在管理人的監督下依法嚴格按照《重整計劃》推進執行,如順利完成公司的資產負債結構將得到改善,否則將被宣告破產。截至2021年11月10日,公司股東約2.7萬户。
二級市場上,注水年報披露後的2019年,*ST浪奇股價曾高見8.26元(前復權),而被立案後股價最低跌至1.97元創2010年以來新低,期間市值縮水近40億元。11月11日,*ST浪奇收報3.65元,最新市值22.9億元,約為2015年牛市峯值的六分之一強。根據證券法和相關司法解釋,凡符合前文索賠條件的權益受損投資者,可在追尋證券網或吳立駿律師博客報名,後續向廣州中院提起對該司等責任主體的民事索賠訴訟。2020年四季度前後,公司股東人數在3.6萬户上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