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中國證監會廣東監管局公佈了三份行政處罰決定書。處罰決定書顯示,依據2005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廣東監管局對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冠昊生物”)相關賬户內幕交易行為進行了立案調查,並對涉案人員作出行政處罰。三份行政處罰決定書涉及深圳前海黑天鵝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黑天鵝)和時任黑天鵝資管董事長兼投資總監諶立峯,以及賀耘、廣東西域前任總經理萬根平。決定書顯示,諶立峯、賀耘、萬根平三人各自通過知情人飯桌交談、微信交流、電話聯繫等方式獲得內幕信息,並操控各自實際控制的證券賬户進行違法交易。廣東監管局對黑天鵝公司、諶立峯、賀耘、萬根平分別進行了處罰。
黑天鵝公司被罰沒375萬元 諶立峯被罰10萬元
據廣東監管局調查,2017年10月9日,冠昊生物朱某平、周某軍、王某在杭州惠迪森辦公室開會擬定了一攬子計劃。並在當月底,周某軍將上述一攬子計劃告知諶立峯,委託其推介惠迪森項目並尋找拆除結構化股東所需外部資金。
據瞭解,冠昊生物擬“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權、業務整合暨資本運作”的一攬子計劃,屬於2005年《證券法》第七十五條第二款第八項規定的內幕信息,內幕信息敏感期為2017年10月9日至2018年2月2日。
處罰決定書中,廣東監管局公開了內幕信息敏感期內黑天鵝以及諶立峯、賀耘、萬根平三人通過內幕信息進行違法交易的情況。
2017年6月1日,冠昊生物發佈公告稱:廣東知光實際控制人朱某平及一致行動人徐某風,計劃12個月內增持公司股份不低於總股本的3%。
2017年10月19日,各方簽署合同設立了“雲南國際信託有限公司-雲信-弘瑞29號”集合資金信託計劃(以下簡稱“弘瑞29號”),產品規模合計33,000萬元,投資顧問為黑天鵝諶立峯、呂某為授權代表。
黑天鵝時任董事長兼投資總監諶立峯經由內幕信息知情人獲悉內幕信息,通過參加相關會談,實質參與尋找外部資金拆除惠迪森結構化股東等相關工作,黑天鵝是內幕信息知情人,其知悉時間不晚於2017年11月13日。
2017年11月21日,“弘瑞29號”的資金到位。諶立峯獨立制定“弘瑞29號”交易“冠昊生物”的具體時間區間和價格區間等交易決策後,除了自行直接在信託公司指定的投顧交易系統下單委託完成少量交易外,主要通過向交易員呂某下達口頭指令並由後者下單委託完成大部分交易。
2017年11月22日至2018年2月1日,“弘瑞29號”賬户買入“冠昊生物”股票863萬餘股,買入金額近2億元;截至調查日未賣出,賬面虧損530萬餘元。
截至調查日,黑天鵝公司共收取交易“冠昊生物”股票行為對應的投資顧問管理費用合計93萬餘元。
對此,諶立峯曾出具相關證據證明自己“不知情”的情況。
而廣東監管局表示,綜合在案證據,足以認定諶立峯不晚於2017年11月13日知悉上述內幕信息,並依據2005年《證券法》第二百零二條的規定,對黑天鵝沒收違法所得近94萬餘元,處以罰款281萬餘元,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諶立峯處以罰款10萬元。
據企查查資料顯示,黑天鵝公司一般經營項目為受託資產管理、投資管理等。實際控股人羊楚濤持股45%,法定代表人諶立峯持股4%。
賀耘被罰30萬元 萬根平被罰3萬元
除黑天鵝及諶立峯之外,賀耘和廣東西域前任總經理萬根平也通過獲取“冠昊生物”內幕消息作違法交易。據廣東監管局調查,賀耘通過內幕知情人陳某輝獲取內幕信息,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二人存在當面接觸和微信交流的情況。2017年12月19日12月28日,賀耘通過親戚的證券賬户買入“冠昊生物”股票12萬餘股,買入金額近300萬元;截至調查日未賣出,虧損89萬餘元。
根據賀耘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和2005年《證券法》第二百零二條的規定,廣東監管局對賀耘處以罰款30萬元。
2017年10月25日,廣東西域萬根平在與冠昊生物朱某平、周某軍在酒店吃飯時獲悉內幕消息。當時,周某軍介紹了惠迪森基本情況、債務情況、準備將1.1類新藥資產注入惠迪森並擬在香港IPO等情況。
2017年11月13日,萬根平通過實際控制名下證券賬户買入“冠昊生物”9,400股,買入成交金額216,341元;2017年11月16日全部賣出,賣出成交金額213,944元,虧損3,591.99元。
廣東監管局表示,萬根平時任廣東西域的總經理、技術總監,通過參加相關會談和盡調,並實質參與拆除惠迪森結構化股東,是內幕信息知情人,其知悉時間為2017年10月25日。
綜上所述,廣東監管局依據相關規定,對萬根平處以罰款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