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時評
□ 凌鋒
據媒體近日在基層暗訪發現,一些明星藝人在註銷影視公司或個人工作室的同時,會換個地方和名稱重新註冊設立新的類似市場主體。個別地方政府的税收優惠政策也給這些明星工作室避税帶來便利。
近一段時間,娛樂圈治理話題熱度不減,在關注個體演藝人員道德修養的同時,的確不能忘記文化娛樂產業中存在的税收問題。合理避税不等於偷税漏税,通過税收優惠吸引投資也是地方發展經濟的常用方式。但這本應是互惠互利的過程,如果只是明星得了實惠,而地方政府僅僅是有了“面子”、完成了招商任務,那就得考慮是否合適了。
從媒體報道來看,在一些針對影視文化行業實施税收優惠的地方,存在着“幽靈公司”“空殼公司”。媒體記者隨機撥打了一些明星工作室聯繫電話,有的顯示是空號,有的無人接聽;進入影視基地,走訪了多處樓棟也未發現懸掛明星工作室標牌的場所。還有一些地方對影視文化項目進行招商的流程很隱蔽,税收優惠政策秘不示人。
無論是發展文化產業,還是拉動地方經濟,應該都是積極向上的事情,在這個問題上神神秘秘、缺乏陽光,很容易滋生一些違規違法行為。中宣部近日印發《關於開展文娛領域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嚴厲查處偷逃税行為。此前,國家税務總局表示要嚴厲查處和曝光各類惡意偷逃税行為,進一步規範影視行業税收秩序。這些政策或許都有很強的針對性。
優惠政策的目的是實現雙贏,既要依法保障明星的合法權益,也要在法治軌道上加強監督管理,督促其履行義務,更要讓地方有“實惠”,能夠真正造福當地百姓,推動經濟社會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