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來源:時代週報 作者:郭子碩
近日,國家衞生健康委老齡司司長王海東表示,預計2035年左右,我國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將突破4億,在總人口中的佔比將超過30%,進入重度老齡化階段。
老齡人口增多,養老不再是人到中年才考慮的議題,越來越多中青代人羣將養老投資列入人生規劃。
另一方面,養老金融規模大,投資者多。據國泰君安證券非銀金融團隊測算,“假設全國月收入在1萬元以上的人口規模為2000萬人(約佔總人口1.42%),其中參加個人養老金的人口占比為50%,那麼將帶來每年1200億元資管行業的增量資金。”
根據中國社科院的《中國養老產業發展白皮書》顯示,預計到2030年我國養老市場可達13萬億元。龐大的市場規模吸引了以銀行和銀行理財子公司為代表的銀行系和以保險為代表的保險系佈局,搶佔養老金融這片“藍海”。
養老金融迎新篇章
4月28日,銀保監會發布《關於規範和促進商業養老金融業務發展的通知》,規定銀行保險機構開展商業養老金融業務的產品類型及期限。對此,證監會證券基金機構監管部負責人林曉徵評價,國務院辦公廳發佈《關於推動個人養老金髮展的意見》,標誌着我國養老第三支柱頂層制度正式確立。
我國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由“三支柱”構成。第一支柱是基本養老保險,包括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第二支柱是職業養老金,由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構成;第三支柱是個人養老金和其他個人商業養老金融業務。
目前,第一支柱為主體,第二支柱次之,第三支柱仍處於起步階段。而第三支柱在快速識別和及時響應消費者個性需求方面獨具優勢,基礎需求旺盛。
在我國養老第三支柱頂層制度確立之前,第三支柱推動進程較為緩慢。養老第三支柱金融產品採用部分區域試點,以個人自願參與的模式為主。
2018年5月,我國啓動個人養老金制度的試點,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廈門)和蘇州工業園區試點實施個人税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下稱“税延型養老險”),參與者可享受税收優惠。同年8月,養老目標證券投資基金出爐。
隨後三年,養老金融創新步伐停滯。直到2021年中旬,專屬商業養老保險、養老理財產品相繼推出。2022年,商業養老金融產品發行區域由局部拓展至全國,第三支柱發展步入快車道。
今年4月,國務院辦公廳發佈《關於推動個人養老金髮展的意見》;6月,人社部、財政部、銀保監會等五部門聯合印發《關於推動個人養老金髮展的意見》,要求各地從健全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更好地滿足人民羣眾多樣化養老需要,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的高度,充分認識推動個人養老金髮展的重要意義。
6月24日,證監會研究起草《個人養老金投資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業務管理暫行規定(徵求意見稿)》(下稱《暫行規定》),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根據《暫行規定》,個人養老金基金將設置專門份額,不收取銷售服務費,對管理費和託管費實施費率優惠等,在產品設計上體現“養老”屬性,並向投資者讓利。
目前,銀保監會支持和鼓勵銀行保險機構依法合規發展商業養老儲蓄、商業養老理財、商業養老保險、商業養老金等養老金融業務,向客户提供養老財務規劃、資金管理、風險保障等服務,逐步形成多元主體參與、多類產品供給、滿足多樣化需求的發展格局。
至此,金融機構參與養老金融進入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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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系搶佔個人養老先發優勢
養老金融“藍海”特徵顯現,銀行和保險兩大巨頭紛紛入局,打響市場爭奪戰。目前,銀行系金融機構主要通過養老理財和養老儲蓄兩種產品切入養老市場,保險系機構在第三支柱的產品有税延型養老險和專屬商業養老保險。
就目前銀行系和保險系養老金融產品來看,當下銀行系更佔據優勢。政策指出,個人養老金參與者必須在銀行開立唯一的資金賬户,以便實現税收管理和制度運行的便利,同時銀行成為參與個人養老金制度的唯一入口,具有天然優勢。
中金公司銀行團隊分析指出,相比傳統養老理財產品,養老理財具備普惠性、穩健性、長期性,優勢更顯著。比如,部分養老理財產品不收取認購費、銷售費和超額管理費,固定管理費率低至0.1%。
不過,中金團隊同時也指出,早期養老理財產品普遍存在“特點不突出,設計欠合理”問題。比如,部分理財子公司養老產品在投資策略、底層資產配置上與普通理財產品無異。
試點以來,養老理財產品工總體運行平穩,截至2022年6月底,已經有27只養老理財產品順利發售,23.1萬名投資者累計認購超600億元。
相對於銀行系的養老理財上百億元級別,而税延型養老險和專屬商業養老保險的產品規模仍停留在數十億元級別。截至今年二季度末,保險業專屬商業養老保險產品實現保費約22億元。
“從保險和銀行來講的話,主要客户羣體都有很大差別。”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向時代週報記者表示,我國消費者和投資的保險意識並不太強,我們試點的個税定向養老保險和專屬商養老保險營銷的效果並不太好,整個發行的規模非常小,目前算是試水。
董登新進一步指出,銀行具備豐富網點優勢和堅實的客户羣信任。對比來看,銀行系養老金融產品發行會更加順利,受歡迎程度更高。
養老保險試點效果不及預期
保險業在2018年通過税延型養老險入局,以税收優惠政策吸引投資者。不過截至2021年年底,該項保費收入才6.3億元,試點效果不及預期。
以首批試點區域蘇州工業園區為例,該園區有17.5萬人(佔園區人口的15.5%)滿足享受投保税延養老保險優惠條件。而該地區三年累計投保不到2500件,覆蓋率僅1.42%。根據江蘇銀保監局的一份專題調研結果,從試點看多數保險公司開展效果低於預期。試點存在覆蓋羣體有限、優惠力度不足、手續辦理繁瑣和銷售渠道單一的問題。
“一方面是税延養老保險產品較為複雜,銀行渠道代銷人員專業水平普遍達不到銷售資質。”江蘇銀保監局副局長李金輝撰文指出,另一方面是税延養老保險產品件均保費較低、利潤空間小,個險代理人缺乏銷售積極性。銷售渠道單一也是導致產品觸及人羣有限和參保率低的重要因素。
“試點效果不佳主要由於個税遞延政策的税收優惠力度不夠大。” 興證資管分析師周奕懿指出,個人繳納保費扣除的限額按照當月工資薪金、連續性勞務報酬收入的6%和1000元孰低來確定,前端扣除的繳納養老保險的金額在領取期需要扣繳7.5%的税。
專屬商業養老保險方面,產品設計分為積累期和領取期兩個階段,領取期不得短於10年。積累期採取“保證+浮動”的收益模式,保險公司應為消費者提供風險偏好不同的一個以上的投資組合。
目前,專屬商業養老保險的市場反映仍待檢驗。不過,橫向對比養老金融產品規模,保險系金融產品發展仍有差距。
截至2022年6月底,27只養老理財產品已順利發售,23.1萬名投資者累計認購超600億元。相對於銀行系的養老理財上百億元級別,而税延型養老險和專屬商業養老保險的產品規模仍停留在數十億元級別。截至今年二季度末,保險業專屬商業養老保險產品實現保費約22億元。
對比銀行業機構,險企具備“保險產品+服務”優勢。泰康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戰略企劃部劉方濤等人撰文指出,保險公司的核心優勢是長期乃至終身保障型產品設計及風險管控能力,同時通過佈局養老產業鏈、探索醫養結合模式,率先探索解決客户的實際養老痛點。特別是大型保險機構的產品服務體系健全,地域覆蓋廣、點對點銷售能力強、客户定位與個人養老金目標客户相匹配,形成“保險產品+服務”的差異化競爭優勢,有利於解決客户養老過程中的痛點問題。
長期來看,金融機構在養老賽道的格局或出現改變。中國養老金融50人論壇副秘書長孫博撰文指出,從長期趨勢來看,我國個人養老金髮展初期,受參與者的金融素養,以及對養老金制度、資本市場等了解程度的影響,其在產品選擇上可能會以儲蓄類和保障類的產品為主。
在孫博看來,未來隨着各方面條件逐漸成熟,投資屬性更強、風險相對更高的產品將逐步獲得認可,佔比也將不斷提升,參與者也會發生從儲蓄養老到投資養老的演化,相應地投資類產品將在個人養老金中逐步成為主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