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10月21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總局聯合發佈《關於印發多聯式空調(熱泵)機組和電風扇兩類產品能源效率標識實施規則(修訂)的通知》。《通知》主要分為兩部分,一是多聯式空調(熱泵)機組和電風扇兩類產品能源效率標識實施規則修訂總體情況,明確了有關產品實施規則的適用範圍、依據的能效標準、實施時間等內容。二是兩類產品能源效率標識實施規則,主要包括實施範圍、標識樣式和規格、能效檢測、標識信息的確定、標識印製加施和展示、標識的備案以及公告等具體內容。規則自2022年11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2022年11月1日前出廠或進口的產品,可延遲至2024年11月1日按修訂後的實施規則加施能效標識。
原文如下:
國家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總局聯合發佈《關於印發多聯式空調(熱泵)機組和電風扇兩類產品能源效率標識實施規則(修訂)的通知》
為提升有關產品能源利用效率,根據《能源效率標識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原國家質檢總局2016年第35號令)規定,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總局聯合發佈《關於印發多聯式空調(熱泵)機組和電風扇兩類產品能源效率標識實施規則(修訂)的通知》(發改環資規〔2022〕1594號,以下簡稱《通知》)。
一、能源效率標識制度實施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要求國家對家用電器等使用面廣、耗能量大的用能產品,實行能源效率標識管理。2005年,我國開始實行能源效率標識管理制度,截至目前,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市場監管總局(原質檢總局)共發佈了15批實行能源效率標識的產品目錄,覆蓋家電、商用、辦公電子、照明等41類產品、約290萬個產品型號。從實施效果看,能效標識制度是推動落實強制性能效國家標準的重要手段,是消費者選購高效節能產品最直接、最重要的依據,有利於促進消費提質升級,引導綠色消費。
二、《通知》有關內容
《通知》主要分為兩部分,一是多聯式空調(熱泵)機組和電風扇兩類產品能源效率標識實施規則修訂總體情況,明確了有關產品實施規則的適用範圍、依據的能效標準、實施時間等內容。二是兩類產品能源效率標識實施規則,主要包括實施範圍、標識樣式和規格、能效檢測、標識信息的確定、標識印製加施和展示、標識的備案以及公告等具體內容。《通知》明確,規則自2022年11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2022年11月1日前出廠或進口的產品,可延遲至2024年11月1日按修訂後的實施規則加施能效標識。
下一步,國家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總局將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做好能源效率標識的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等工作,充分發揮能源效率標識制度在提升產品能效、促進綠色消費等方面的積極作用。
本文編選自“國家發展改革委官網”;智通財經編輯:陳筱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