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市調控有必要 擴大供給是正道
【念念有餘】
政府應該支持開發商而不是限制開發商,提高房子的供給能力。
餘勝良
作為市場經濟的信奉者,我對權力介入市場有天然警惕,不過在住房市場上,我支持調控,特別是一線城市的調控。
為什麼要讓權力介入市場,用計劃的方式來干涉經濟?按道理,房地產不應該像其他商品一樣,賣給能消費得起的居民嗎?
支持調控的最大原因,在於房地產不是普通商品,有半壟斷的特性,一旦被一部分購買力超強的投資者持續不斷購買,將會形成一個既得利益羣體,不利於普通民眾。
樓市之所以有半壟斷性,是因為地皮具有唯一性,比如城市中心的地皮,和郊區的地皮價值就不一樣,挨着湖泊、公園等自然環境豐富的區域,和自然條件差的區域價值也不同,有教育資源和教育資源一般的區域也有不同。除了地皮,建築風格、户型朝向樓層都有唯一性,即使相同樓盤的房屋價格也相差甚大。
作為非標準產品,和能流通的標準產品,在價值衡量上是不同的。一旦買入樓市,就佔有了這個地方,旁人不得染指。而一般消費品可以重複消費,沒有獨佔性。樓房和一般商品還有不同之處,比如飲食可以簡單一些,衣服可以便宜一些,這些耗資都不高,一般商品漲價人們能找到替代品,但是樓市要麼買要麼租,價格基本上是同步漲跌,很難找到替代品,只能被動接受。在一個城市落腳,必然要有一個住的地方,這些是硬需求。
現在的問題是,城市特別是一線城市的樓盤,是不可複製的稀缺資源,有人佔有之後,就像在這個城市佔有了一片碼頭,以後想要停靠的人,都要給他交停泊費。關鍵是,中國人口眾多,經濟發展迅速,崛起了一個龐大的富有羣體,他們可以不停地買買買,手攥厚厚一沓紅本,就跟遊戲世界裏有人可以拿錢買裝備一樣,一身裝備就在競爭中佔了絕對優勢。這些有錢人要買房,房子是商品,按道理似乎不應該干涉,但是作為城市的共同所有者,一部分人因為擁有超級購買力,而不斷買下去,是擠佔了其他人的潛在購買機會。
比如市場本來處於弱平衡狀態,有10套房,有10個潛在購買者,但是現在有3個超級購買者出現,買了6套房,剩下的7個人就要爭奪剩下的4套房,表現在市場上就成了供不應求,就成了賣方市場,房價要可以漫天飛舞。
上述只是一個簡單比方,具體到像深圳這樣的城市,情況可能更加突出——10套房,對應20個購買者,哄搶必然導致房價大漲。
這樣的結果是,超級購買者身價繼續飆升,他們斷了買房者的後路,還可以在合適的機會賣房給後買者,賺上一筆。
貧富分化是自然形態,但是房價成了貧富分化的加速器,政府就有責任去幹涉這個市場,讓10套房恰好供應給10個購買者,當然這是理想狀態。
按道理市場應該滿足居住需求,現在深圳這樣的市場,市場沒有能力提供充足住房,市場哄搶造成更為稀缺。限售限購更像是臨時救濟,不過因為深圳是一線城市,這種狀態可能會長期持續下去。
限售應該更早開始,而且應該更為嚴格,嚴格限制購買樓房數量,而且對在一個城市家庭持有超過兩套房之外的銷售,要課以重税,以此釋放持有量。
平準制度早就有,就是用政府投放的方式干涉經濟,防止物資稀缺。在房市上,政府也應該投入更多資源,政府應該支持開發商而不是限制開發商,提高房子的供給能力。
不獨中國,日本、德國等很多國家都會介入住房和租房市場。其中有不少經驗,值得中國借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