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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A股的不斷擴容,目前市場上市公司已突破4000大關。A股向來有“請神容易送神難”的説法,退市在國內股市並不是容易之事。這也造就許多個股真實盈利情況較差,但概念炒作興起,週而復始影響整體上市公司質量。
近期,滬深交易所發佈了改革後的退市制度徵求意見稿,本次改革從市值、財務指標、規範類指標等多個維度對個股進行約束,退市條件相比之前更為嚴苛。
多數股民比較關注的是一家公司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是否虧損,這項指標如果連續兩年虧損就暗示較大風險,連續三年虧損風險度再次提升,絕大多數個股退市也是因為業績不達標準,連續三年來虧損而告別A股。
這次關於淨利潤一項新變更是:取消單一淨利潤和營收指標,新增組合指標,即扣非前/後淨利潤為負且營收低於1億元,將被ST,連續兩年,終止上市;退市風險警示股票被出具非標審計報告的,觸及終止上市標準。
盈利能力是核心 扣非淨利潤指標下一大批公司面臨危險
本次退市新規徵求意見稿,看重企業的盈利能力,扣非前/後淨利潤、營業收入等重要的財務類指標,更加受到重視,而扣非後淨利潤或某種程度取代淨利潤,成為對虧損公司最大的“威脅”,從深層剔除質地差的公司。
扣非後利潤,專業名詞是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淨利潤。這個20字的名詞很抽象,一個重要詞是“非經常性損益”。假若一家公司本年度主營業務虧損,為了讓今年年度報告不以負數收場,上市公司可能會通過變賣房產等舉措,最終實現盈利為正;或一家公司收到當地政府的補貼,也可能會度過危機。如此看來,年度淨利潤數值有一定水分,剝除了非經常性損益的公司,更能反應出一家公司的真實盈利情況。
按照以前的標準,連續五年淨利虧損的公司肯定要暫別A股,很多公司會在連續第二年虧損後做業績突擊,從而淨利潤為正從而解除危機。加入扣非後淨利潤退市指標,退市標準開啓了困難模式。以後不只是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負數的公司要小心,扣非前/後虧損的公司同樣需高度警惕。不完全數據統計,排除2019年以來上市的科創板新股,A股扣非後淨利潤連續五年以上虧損的公司就達到104家。
自2015年以來,總共有104家公司扣非後淨利潤虧損。虧損在90億元的公司有4家,蘇寧易購2019年扣非後虧損57.11億元,今年前9個月又虧損10.09億元,五年來以97.4億元的扣非虧損額位列之首。虧損在50億元至90億元的企業共有13家,10億元至50億元的企業有29家,還有55家企業五年以來扣非虧損小於10億元。
今年以來,扣非淨利潤為負的公司就達到877家,中國石油、海航控股、中國國航和中國石化位列虧損四席,分別達到232.04億、136.67億、103.45億、102.57億和96.13億元,這四家企業均是國有性質。
連續兩年扣非虧損且年營收均小於1億元 33家公司或有終止上市風險
按照本次退市制度徵求意見稿財務指標來看,一家公司連續兩年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淨利潤為負,且年度營業收入少於1億元,除去上市不久的科創板外,有33家公司面臨終止上市風險。
*ST金鈺所屬輕工製造行業,該公司於1997年上市,公司今年前9月扣非虧損6.47億元,是這33家公司中虧損最多的一家,公司營業收入在今年前九月也只有216.9萬。其餘的32家公司,今年前三季扣非虧損多在5000萬元以下,營業收入在4000萬元以下。
這些或面臨終止上市風險的個股,有12家是*ST個股,11家是ST個股,已屬風險警示板。另還有10家企業雖未被警示,但風險極高。
這次退市制度徵求意見稿還處於徵求階段,但可以看出本次退市規則要比之前的低門檻大幅提升,單從淨利潤一項看出,扣非淨利潤或將成為部分個股的第一重考驗。與此同時,本次徵求稿還對上市公司財務造假、市值退市、信息披露違規等多方面做出嚴格限定,可以看出未來更注重企業盈利能力,作為普通投資者應儘量遠離經營不善、業績虧損和財務造假的個股。
附:本次退市制度徵求意見新增退市條件
1、新增市值退市,標準為連續20個交易日總市值均低於人民幣3億元。此外,面值退市標準明確為“1元退市”。
2、財務指標有變。取消單一淨利潤和營收指標,新增組合指標:扣非前/後淨利潤為負且營收低於1億元,將被ST,連續兩年,終止上市;退市風險警示股票被出具非標審計報告的,觸及終止上市標準。
3、新增規範類指標,信息披露、規範運作存在重大缺陷且拒不改正和半數以上董事對於半年報或年報不保真兩類情形。出現上述情形,且公司停牌兩個月內仍未改正,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再有兩個月未改正,終止上市。
4、新增財務造假類指標:過去3年虛增利潤、淨利潤每年平均金額均超當年相應數據的100%,且總額超10億元;或資產負債表各科目過去3年虛假記載金額合計數額超淨資產50%,且總額超過10億元。
5、壓縮緩衝期。取消暫停上市和恢復上市,明確連續兩年觸及財務類指標即終止上市。
6、面值退市、市值退市類改為不設退市整理期。其餘類型退市整理期首日不設漲跌幅限制,退市整理期從30個交易日縮減至15個交易日,同時放開首日漲跌幅限制;重大違法類退市連續停牌時點從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或法院判決之日,延後到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或法院生效判決之日。
7、新增“信息披露或者規範運作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退市指標。具體情形包括:證券交易所失去公司有效信息來源;公司拒不披露應當披露的重大信息,嚴重擾亂信息披露秩序,並造成惡劣影響等。上市公司存在前述違規情形且拒不改正的,將堅決予以出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