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管罰單彰顯威懾力
今年以來,金融業強監管態勢持續。從前11個月銀保監會公佈的對銀行機構整體處罰情況來看,罰單總體呈現出“數量多、金額大”的特點。特別是今年以來,出現了百萬元級、千萬元級甚至億元級罰單,百萬元級罰單數量超過百張。
從監管部門公佈的處罰緣由看,被處罰的金融機構違法違規問題涉及多個方面,有信貸違規、不合理收費、資產虛假出表、同業投資違規、內控制度執行不到位、生產系統存在重大風險隱患並引發較為嚴重後果等,其中信貸管理方面的違規仍是監管處罰的重點。
信貸業務領域之所以成為監管處罰的重點,是因為一些銀行仍存在片面追求利潤觀念,有人認為只有多放貸款,才能獲得更多的利潤。因此,疏於貸款的管理,在貸款投放及管理上沒有認真落實好國家的宏觀政策,沒有嚴格執行監管要求,觸碰了政策底線和監管紅線。比如,有些貸款“三查”制度形同虛設,相關人員沒有履職盡責,導致貸款沒有按照合同約定使用,被挪作他用,但銀行沒有及時發現、採取措施加以糾正和處理。有的則故意逃避監管和政策約束,將理財資金和信貸資金通過多種方式繞道用於繳納土地出讓金等,還有的變相進入房地產市場或股票市場。
銀保監會負責人近日發文指出,金融相關制度存在較多短板,金融法治還很不健全。現有法律法規震懾力不足,違法違規成本過低。不難看出,監管法規尚不健全,違法違規成本過低等因素也是金融違法違規行為發生的一個重要原因。
毋庸諱言,銀行機構存在的違法違規問題制約了自身業務健康發展,也會影響到對實體經濟的支持,影響產業結構調整,極易發生金融風險。尤其是貸款違規進入股市、樓市,危害更加嚴重,不利於資本市場穩健發展,更不利於房地產調控政策有效落實。當下,在着力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對實體經濟影響之際,如果違規亂收費、信貸資金流向政策限制領域或脱實向虛,更不利於幫助實體經濟儘快走出困境,影響整個經濟穩健發展。
由此可見,監管部門加大對金融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向市場釋放出嚴監管態勢沒有變,整治市場亂象、維護金融穩定決心沒有變的強烈信號。同時,監管罰單也彰顯了監管處罰的權威,能更好地起到震懾作用,有利於維護良好的金融市場秩序,有利於防控金融風險。
監管部門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不斷提高金融監管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完善監管制度,使其覆蓋所有金融機構、業務和產品,對各類金融活動依法實施全面監管,落實監管責任。同時,要根據不同領域、不同機構和市場特點,制定差異化的監管制度,開展有針對性的監管,進一步細化監管標準,不斷提升監管的精準度。此外,還要不斷完善監管處罰機制,提高監管處罰標準,大幅提高違法違規成本。(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李鳳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