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對在審企業申請文件進行核對並作出是否受理決定時 着重檢查申請文件的齊備性

近日,根據中國證監會《關於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實施前後相關行政許可事項過渡期安排的通知》部署要求,深交所開始接收創業板在審企業提交的發行上市申請文件。6月22日,深交所通過發行上市審核業務系統,發出創業板試點註冊制下首批33家申報企業的受理通知,招股説明書等相關文件同步在創業板發行上市審核信息公開網站披露。首批受理的33家在審企業,由18家保薦人保薦,其中首發企業32家、再融資企業1家。

首批企業正式受理,標誌着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實踐操作又邁出重要一步。相關業務規則正式落地後,對在審企業製作申請文件提出較高的時效要求。從首批受理企業申報文件整體質量看,相關發行人和中介機構提前謀劃、充分準備,認真按創業板試點註冊制相關要求製作、更新招股説明書及其他申請文件,內容格式齊備、符合要求,為創業板試點註冊制審核工作平穩有序銜接做出積極努力。

深交所對在審企業申請文件進行核對並作出是否受理決定時,着重檢查申請文件的齊備性。深交所發現存在個別發行人遺漏報送更新後申請文件的情形,已及時提出補正要求。深交所強調,發行人和中介機構應嚴格對照相關規則要求,做好招股説明書等申請文件的製作,特別注意申請文件與中國證監會及深交所規定的文件目錄是否相符,確保申請文件齊備、規範,避免後續不必要的補正,提高申報工作效率。

此外,按照《關於創業板試點註冊制相關審核工作銜接安排的通知》要求,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6月29日,深交所僅接收在審企業提交的相關申請。如在審企業未在前述期限內提交申報,視為新申報企業,尚未着手開展申報工作的在審企業和保薦人應注意相關時限要求。

接下來,深交所將繼續在中國證監會的指導下,堅持市場化、法治化方向,以開明的態度、透明的標準、廉明的作風、嚴明的紀律,紮實開展在審企業和新申報企業的受理、審核等工作,全力保障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高效推進、平穩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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