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為避免消費者“衝動消費”“過度信貸”,河南省一家消費金融公司推出“貸款冷靜期”:用户首次借款,前7天內提前還款,將不被收取任何費用(包括利息);為避免個別消費者濫用“反悔”權益,公司只對首次借款的用户提供一次“反悔”的機會。
有人認為,“貸款冷靜期”是消費金融公司的營銷噱頭,常規銷售手段已不能滿足日常營銷活動,經營者只能挖空心思,搞出促銷新花樣。實際上,“貸款冷靜期”就算是營銷噱頭又如何?現實中,每到商家推出“限時搶購”“爆款秒殺”等促銷活動時,不少年輕人很容易出現超前消費、借貸消費。而網購能“賒賬”、點點手機就能辦貸款等,很容易讓消費者出現衝動、盲目貸款情形,不少年輕人因此背上了貸款包袱。
如果消費貸用户擁有“7天無理由還款”權限,且無需承擔任何費用,就如同擁有了一個緩衝帶、安全閥,可以有幾天的時間思考自己到底需不需要這樣一筆貸款。這有利於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打造健康的消費市場,規範消費金融行業健康發展。
有人可能要説,“7天無理由還款”會給“薅羊毛黨”製造可鑽的空子,比如將貸出來的錢再貸給第三方賺取利息,或者購買7天理財產品。實際上,消費貸款具有小額、高頻的特點,平台“犧牲”的利益比較有限。況且,消費金融公司只提供一次“反悔”機會,貸款者無法濫用這一權利。此前,只要消費信貸行為產生、服務開始,就會產生利息費用,有時候想提前還款都不被允許。在這種情況下,“7天無理由還款”就顯得更加可貴。(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何勇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