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貸違規入樓市將加強監管

  人民日報海外版北京4月2日電 (記者徐佩玉)為保證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防止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日前聯合印發《關於防止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的通知》。

  《通知》從加強借款人資質核查、加強信貸需求審核、加強貸款期限管理、加強貸款抵押物管理、加強貸中貸後管理、加強銀行內部管理等方面,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進一步強化審慎合規經營,嚴防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同時要求進一步加強中介機構管理,建立違規行為“黑名單”,加大處罰問責力度並定期披露。

  《通知》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強借款人資質核查,不得向無實際經營的空殼企業發放經營用途貸款。對企業成立時間或受讓企業股權時間短於1年,以及持有被抵押房產時間低於1年的借款人,要進一步加強借款主體資質審核。

  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對經營用途貸款需求進行穿透式、實質性審核。密切關注借款人第一還款來源,不得因抵押充足而放鬆對真實貸款需求的審查。不得向資金流水與經營情況明顯不匹配的企業發放經營性貸款。貸款期限管理方面,《通知》要求對期限超過3年的經營用途貸款,要進一步加強風險管理。

  貸款抵押物管理方面,《通知》要求重點審查房產交易完成後短期內申請經營用途貸款的融資需求合理性,對抵押人持有被抵押房產時間低於1年的,審慎確定貸款抵押成數。抵押人持有被抵押房產時間低於3年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定期核查貸款使用情況並保存核查記錄。

  此外,《通知》還要求加強貸中貸後管理,防範企業通過關聯方規避受託支付要求。加強貸後資金流向監測和預警,不得以已開展受託支付為由弱化貸後資金管控。一旦發現貸款被挪用於房地產領域的將立刻收回貸款,壓降授信額度,並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表示,《通知》的發佈和實施,是牢牢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質效的重要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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