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協鑫新能源(00451)附屬與保利協鑫天然氣訂立框架協議以促進氫能業務發展

由 太史憶秋 發佈於 財經

智通財經APP訊,協鑫新能源(00451)與保利協鑫能源(03800)聯合公佈,於2021年12月19日,協鑫新能源香港(協鑫新能源間接全資附屬公司)(買方)就自支付按金的首筆付款(1500萬美元)起計12個月的排他期與保利協鑫天然氣(供應方)訂立框架協議,以與保利協鑫天然氣就天然氣的可能購買事項訂立買賣協議,從而促進協鑫新能源氫能業務的發展。

根據框架協議,協鑫新能源香港將於先決條件達成後向保利協鑫天然氣支付可退回款項3000萬美元(作為按金)。

據悉,保利協鑫天然氣為保利協鑫天然氣集團的間接全資附屬公司,其主要業務為石油和天然氣的勘探、開發、生產和銷售,包括於埃塞俄比亞的天然氣開採業務。保利協鑫天然氣的業務乃獨立於保利協鑫及協鑫新能源。

公告稱,鑑於保利協鑫天然氣工廠的戰略位置及其臨近建議發展氫能業務的位置,來自保利協鑫天然氣的天然氣(即氫能業務的主要原材料)供應為氫能業務天然氣供應的唯一可行來源。因此,保證天然氣供應對協鑫新能源而言實屬必要並符合協鑫新能源的利益。

透過訂立框架協議,協鑫新能源將可鎖定排他期,以與保利協鑫天然氣就天然氣的可能購買事項按預先釐定的價格訂立買賣協議,從而保證以較低成本獲得氫能業務的塬材料,協鑫新能源因此可進入下一階段及投入大量資源制定具體計劃以促進氫能業務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