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發展水平提升有利於企業承擔社會責任

履行好社會責任逐漸成為國企,上市公司的標準動作。


近日,國務院國資委成立社會責任局。成立該局是為了“抓好中央企業社會責任體系構建工作,指導推動企業積極踐行ESG(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理念,主動適應、引領國際規則標準制定,更好推動可持續發展”。


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數據顯示,發佈“2020年社會責任報告”的上市公司累計有1070家,佔“兩市”總上市公司的22.88%。相比於發佈“2015年社會責任報告”的上市公司數量增加了358家。


復旦大學管理學院教授鄭琴琴告訴新京智庫,國企(尤其是其中的央企)在履行社會責任方面可以作為引領者,帶動非國企也加入到履行社會責任之列。因為國企、非國企畢竟是在一個生態圈中,國企的行為能夠起到引領作用。


那麼,近年來,我國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現狀如何,又發生了哪些變化?新京智庫採訪了國內多位從事企業社會責任研究的學者嘗試回答這些問題。


“社會責任”內涵外延在拓展


不同性質、不同規模的企業在履行社會責任時有所區別。


據中國社會科學院發佈的《中國企業社會責任研究報告(2021)》顯示,針對中國企業300強(國企、民企、外企各100強)的調研結果顯示,126家企業尚處於一星級水平、“旁觀者”階段(星級水平分為五星級、四星級、三星級、二星級、一星級,分別對應卓越者、領先者、追趕者、起步者和旁觀者五個階段)。相比2010年,這一數據呈下降趨勢,從218家下降到126家,這説明更多的企業越來越重視並履行社會責任。從企業屬性看,國企社會責任發展指數得分最高,民企次之,外企最低。


南京大學商學院教授劉海建告訴新京智庫,“國企承擔的社會責任是最多的,這毫無疑問。”但為什麼説國企履責好,是因為國企的屬性在某種程度上説體現了國家意志,比如參與鄉村振興、西部大開發、希望工程、脱貧攻堅和共同富裕等,同時,也是為了創造就業,實現社會穩定。


劉海建認為,民企履行社會責任多數是出於一種工具性動機。如果某一項社會責任可能增加企業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譽度,那麼這家民企就可能會在捐贈上下功夫,但是對於鄉村振興、共同富裕、希望工程、脱貧攻堅這些,大多數民企是無意願也無能力參與的。大型民企例外。


山東大學管理學院教授辛傑則對新京智庫表示,因為履行社會責任不在法律的強制範疇,導致了不同屬性的企業在履行社會責任時呈現層次不同的現狀。比如,國資委監管的國企就會參與履責的情況更多,大型非國企則因企業家的個人喜好而參與程度不同。至於中小企業則由於自身還處於生存發展階段,自然就難以參與到廣義的社會責任行動中。


辛傑介紹,在他參與調研的一些民營企業中,履行社會責任的領域有很大的差異。比如,有的企業家推行孝文化,因此在這方面有很多動作,比如給職工父母發放行孝資金;也有的企業在推行儒家文化。所以,民企履行社會責任相對而言更加個性化,這與國企和外企都有不同。


“越來越多公司開始發佈社會責任報告”,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教授陳勁對新京智庫説,這反映出更多企業的擔當。這是一個良好的發展趨勢,即企業把經濟效益和社會責任開始同步發展,把履行社會責任作為企業的一個發展目標進行重新定位,以更加完整地實現企業發展使命。


陳勁認為,這也與我國經濟發展水平有關係。我國經濟發展進入中等收入國家的水平之後,企業也有能力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不再侷限於產品、服務本身,企業的盈利也越來越與國家戰略需求結合在一起,“這是一個良好的趨勢。”


西南財經大學消費經濟研究所副教授葉胥告訴新京智庫,這説明我國社會對企業社會責任的內涵和外延的認識在進一步拓展:從最初的經濟責任、消費者責任拓寬到更加豐富、多元的範疇。像在脱貧攻堅戰中,很多企業所履行的社會企業責任,就不只是針對消費者或者單純的經濟方面。


鄭琴琴認為,企業響應國家號召整體規劃有序推進社會責任,也是我國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從弱到強的過程。比如,新冠疫情期間,企業結合自身特點開展不同類型的社會責任工作。這與國外的企業重點關注公司業務,做一些周邊社區等類型的社會責任有所差異。“這是我國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主要特點。”


國企發揮引領者作用


《中國企業社會責任研究報告(2021)》顯示,從不同責任議題來看,中國企業300強在政府責任、股東責任、夥伴責任、綠色管理、社區責任五個維度均達到三星級水平,處於“追趕者”階段;在綠色運營、安全生產、客户責任、綠色生產、員工責任和精準扶貧六個維度達到二星級水平,處於“起步者”階段。


其中,國企100強在各項責任議題上的表現均優於民企100強和外企100強,且國企和民企的責任議題披露重點基本相同,即傾向於披露政府責任、股東責任等方面信息,而外企更加註重夥伴責任、社區責任、綠色管理和綠色運營等議題信息的披露。


重慶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冉戎對新京智庫表示,不管是從資源佔有、職能,還是使命來説,國企都與民企和外企不同。國企應該承擔起更多社會責任,國企很多時候也是政府職能的一個延伸,通過國企這個平台去做一些公共事務。


冉戎介紹,國企履行社會責任經歷了一個演化階段,從剛開始的錯位,到缺位,再到現在的重新定位。比如,更多的國企認為他們是一個國家的物質和政治基礎,是國家的中堅力量,是國家的經濟命脈、政治命脈。


同時,國企還是保障社會穩定的排頭兵、先鋒隊。比如在油、氣、電力、航空、航天和電信等領域,國企實際上扮演了一個社會保障作用。再如新冠疫情、洪災等自然災害發生時,國企的擔當很重要。“這個時候更需要國企衝鋒在前,發揮榜樣力量。”冉戎説。


“國企在履行社會責任方面發揮了更大作用,這是一個好現象。”鄭琴琴認為,國企可以作為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引領者,帶動後續一些非國企加入到履行社會責任之列。


經濟發展水平提升有利於企業承擔社會責任

近年來企業在精準扶貧方面積極作為。圖/IC PHOTO


履行並做好社會責任也是國企的應有之義。2007年12月,國務院國資委發佈《關於中央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指導意見》,倡導中央企業應在社會責任履行方面起到表率作用。


葉胥介紹,現階段我國國企履行社會責任主要集中在三個方面,經濟責任(包括維護供應商、合作伙伴等利益相關者的利益)、參與國家戰略中的社會責任(比如國企參與精準扶貧、“一帶一路”建設、重大區域發展戰略等)和社會職能的責任(包括積極參與公益慈善事業等)。


在湖南大學企業社會責任及勞動關係研究中心主任謝玉華教授看來,國企在履行社會責任方面走在前列,其企業社會責任更多與國家、地方政府的戰略相關,在近年的“精準扶貧”“同心抗疫”“一帶一路”“低碳環保”等方面都有積極作為。


謝玉華告訴新京智庫,外企的企業社會責任通常與其企業戰略相關,是戰略性企業社會責任,一方面企業用自己所長解決社會問題,另一方面企業在解決社會問題時創造出企業與社會的共享價值,提升企業競爭力。企業社會責任主要聚焦於企業的利益相關者。


“讓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


2022年全國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小米公司創始人雷軍提交了一份“促進民營企業深入參與社會公益慈善事業的建議”。雷軍建議,適度放寬企業基金會註冊門檻及業務範圍限定,幫助企業提升從事公益事業的專業化水準;制訂三至五年服務改革方案,強化對企業參與公益事業的專業指引與服務;探索新型捐贈方式,鼓勵企業積極開展公益創新。


新京智庫梳理發現,近年來,越來越多的企業公益基金會參與到災難救援等公共事務中。比如,2021年7月20日,在河南特大暴雨災害中,據不完全統計,僅第二天就有16家企業冠名(或以企業家名義成立)的公益基金會出資捐贈。


劉海建表示,設立公益基金會參與慈善、公益事業,這體現了大型企業的社會責任,相較之下,小型企業很難做得到。大型企業以這種形式履行社會責任是非常有意義的,但要做好,“在目前的環境下也挺難的。”


冉戎亦認為,企業通過設立公益基金會形式履行更多社會責任,這是很好的發展趨勢。企業如果請NGO(非政府組織)或委託相關代理人,存在一些難以解決的問題,相反,企業如果有能力成立自己的基金會,也不違背“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基本準則,組建一支專業隊伍,就能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資源配置效率。


但鄭琴琴認為,做社會公益並不是企業擅長的事。從社會分工角度來説,企業可能更多的是追求經濟效益。如果還要讓他們去從事公益事業,可能並不一定比專業的基金會更加高效。讓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有利於企業更專注業務發展,同時也促進整個社會的公益事業發展。當然,企業設立企業基金會也能享受一定的税收優惠,這可能也是企業設立公益基金會的一個動力。


   作為創新領域的領軍學者,陳勁則認為,企業還是要圍繞國家戰略、需求進行產品研發、產業佈局,以及對未來技術、產業不斷探索,承擔起我們民族復興、弘揚中國傳統文化的“社會責任”。在陳勁看來,一家企業的產品在市場上是高端還是低端,與企業文化有很大關係。“中國的海爾、方太十分重視企業文化和企業管理模式的輸出就是一個很好的示範。”


記者 | 肖隆平 查志遠 

實習生 | 金思含

編輯 | 查志遠

校對 | 陳荻雁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3630 字。

轉載請註明: 經濟發展水平提升有利於企業承擔社會責任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