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老字號”青島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青食股份)欲闖關深交所,卻被前副總經理訴上法庭。
日前,據判決文書網披露,涉嫌勞動爭議,青食股份被判向時任副總經理的王鑫支付2018年度增量激勵獎金44.31萬元。
公開資料顯示,青食股份始創於1950年,是國內區域性餅乾龍頭企業。青島市人民政府國資委直接控制的華通集團為青食股份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持有62.33%股份。
據招股書顯示,青食股份擬公開發行不超過2220萬股新股,所籌資金用於智能化工廠改擴建、研發中心建設、營銷網絡及信息化建設等項目。
48萬元獎金引爭紛 昔日員工和東家對簿公堂
從判決書中獲悉,王鑫是華通集團的資深員工,工作時長近30年。1990年起,王鑫開始在青食股份工作,直至2015年2月被任命為黨委委員、董事、副總經理,負責市場營銷方面的工作。2018年11月30日,青食股份和王鑫解除勞動關係。2018年12月,華通集團免去王鑫的青食股份副總經理職務,並任命其為青島弘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青島弘信)的副總經理。2019年7月,王鑫從青島弘信離職。
為什麼老員工和老東家“分手”不能體面?這要從青食股份實行的增量激勵制度説起。
根據規定,王鑫作為領導班子成員及營銷負責人,對青食股份超額完成2018年經營目標作出了突出貢獻,應當獲得統一激勵。然而,青食股份在發放該年290萬元增量激勵時,王鑫沒有收到其應得部分。2020年3月,王鑫申請勞動仲裁,請求裁決青食股份向其支付2018年度增量激勵獎金48萬元,但其訴求以超過仲裁時效為由被駁回。王鑫不服並起訴。
作為被告方的青食股份辯稱,2018年王鑫在管理海外市場期間,管理混亂,所以被調至青島弘信。後又離職,調至青食股份在山東市場的主要競爭對手任職,因此王鑫不應該享有增量激勵。
經法院認定,王鑫的仲裁請求並未超過仲裁時效,即便青食股份關於“管理混亂”的主張是真實的,但王鑫2018年任職的11個月裏,其主管的市場部營業收入提升,助使青食股份利潤總額提前完成全年指標。王鑫2019年7月從華通集團離職,但華通集團此前下發的增量激勵通報中未載明辭職人員不享受增量激勵獎金。綜述,青食股份應發放王鑫11個月的增量激勵獎金44.31萬元。
二審判決書顯示,青食股份不服判決並提起上訴,法院駁回並維持原判。
產品單一、銷售區域集中問題成發展阻力
青食股份雖未在招股書中就上述糾紛進行披露,但也有蛛絲馬跡可循:
招股書顯示,王鑫於2018年12月辭去董事、副總經理職務,對此,青食股份表述為“華通集團工作調動”。此外,青食股份稱,除退休和內部培養的情況外,人員變動均系控股股東華通集團組織安排變化所致,不認定為發生重大變化,公司生產經營不存在重大不利影響。
薪酬方面,2017-2019年,青食股份支付給董監高的薪酬總額分別為294.96萬元、517.31萬元、282.72萬元。關於2018年支付薪酬較高的原因,青食股份表示,系當年超額完成業績獲得相關獎金所致,和判決書表述吻合。
至於青食股份主張的海外市場業務在王鑫帶領下“管理混亂”,目前從招股書來看依舊是“歲月靜好”。
招股書顯示,2018年起,青食股份嘗試在海外開拓自有品牌花生醬產品,目前處於起步階段。2017-2019年,海外銷售收入分別為5663.99萬元、4887.93萬元、4642.34萬元,佔比分別12.89%、10.43%、9.74%。對於海外銷售收入下降的原因,青食股份稱為國際貿易環境的影響,未提及內部管理原因。
一樁勞動糾紛扯出“管理混亂”,但對欲從新三板切換賽道至深市主板的青食股份而言,更讓其頭疼的其實是多年以來的產品單一、銷售區域集中等問題。
青食股份主要從事餅乾與花生醬等休閒食品的研發、生產及銷售,自設立以來主營業務未發生重大變化。2017-2019年,餅乾貢獻的銷售收入佔比分別為79.87%、82.61%、83.16%,即經營業績很大程度上取決於餅乾的銷售情況。
歷經70餘年發展,青食股份尚未能走出山東。招股書顯示,2017-2019年山東省內銷售收入佔比分別為80.02%、82.06%、82.29%,比例較高,形成省內品牌認可度的同時,也帶來了銷售區域集中的風險。
對此,青食股份在招股書中就相關風險進行提示,“如果未來該領域(餅乾)競爭加劇,或者該行業市場環境發生系統性不利變化,抑或消費者認可度或口味發生重大改變;若山東省內的市環境、居民可支配收入、消費習慣、人口結構等發生重大不利變化,均將對公司的生產經營和業績產生不利影響”。
此外,青食股份還因歷史回購股份、產品不合格等問題頻頻受到監管關注。
根據證監會官網公告,青食股份將在6月24日上會,青食股份此番若成功過會,則將成為2021年以來青島第10家過會或上市公司(其他9家分別是:徵和工業、冠中生態、海泰新光、德固特節能、海程邦達、百洋醫藥、德才裝飾、海泰科、清達環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