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買二手房最易遇到的這4大“麻煩”,剛需族還想買房的都記住了

由 秋長紅 發佈於 財經

對於買房這件事,誰也不知道會發生什麼問題;就比如最近鄭州鬧的沸沸揚揚的“契税”繳納的問題,一大堆的人,到了早上六七點就去那排隊了;畢竟對於買房這件事,大家就想着不出錯,能省錢就最好了,畢竟買房可能是大多數人一輩子花過最多的錢。

今天,小粥就來給大家掃掃雷,對於在二手房交易中特別容易遇見的陷阱,如何規避在交易各環節遇到的那些坑!

首先在交易前——虛假房源

這個可能是老生常談的話題了,很多人會發現,自己所在的小區可能就500套房子,但是在一些網站上,就會發現可能有超過1000套房源,這就是我們所謂的“虛假房源”的問題,那麼為什麼在這些虛假房源會屢禁不止呢?

其實針對於這些二手市場充斥着虛假房源氾濫的問題,國家早就出台了關於《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同時,一些比較比較大房產中介,甚至提出了現金舉報虛假房源的措施,但是這些效果並不明顯,在某一些二手房源網站上,你甚至會發現房源直接就不符的情況,所以針對這類現象,你只能自己去甄別,或者就直接找大公司的中介,比較有保障。

其實在交易中——陰陽合同陷阱

現在對於買房來説“陰陽合同”才是交易中的典型陷阱,這邊指得是合同當事人就同一事項訂立兩份以上內容不相同的合同,其中一份提交給政府有關部門備案但不實際履行,另一份則為實際履行的合同。其目的主要是減少税費的支出,降低交易成本,多半都是中介公司為了促成交而幫助客户違規操作。

而這種行為不但是違法的,而且還不能夠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特別容易導致了合同糾紛,更可以面臨法律的處罰。

而另一種就是約定不明確,特別是二手房買賣合同雖然不像新房買賣合同那麼全面,但是對於一些細節問題還約定清楚,比如:合同主體、權利不保證、房屋價款、交易方式等等,這些問題都需要確權清楚。不然模糊不清了,那就太折騰了。

第三是交房中——租客違約,費用拖欠。

有些二手房在轉讓的時候,就會存在被別人租賃的情況。如果買房只注重過户手續,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賃情況,這樣就會導致了買房極有可能得到一個不能夠及時入住的房產,而且我國大部分都湊存在了“買賣不破租賃”,也就是説,如果房屋買賣合同不能對抗在縣城裏的租賃合同,這一點,在實際工作中被很多買受人或者中介公司忽略,也可能被賣家利用,從而引起較多的糾紛,甚至法拍房、糾紛房甚至也可能呢該出現這樣的情況。

最後是交房後——房屋缺陷

有些賣家或者中介可能為了房子儘快出後,在交易過程中就會隱瞞房子存在的一些缺陷以及房屋背景。目的就是為了賣出一個好價錢,所以對於購房者來説,有些缺陷是很難被發現的。

甚至就是一些些房屋漏水漏電,不居住進去是很難被發現的,對於這塊來説的話,小粥的建議,就是在合同中把這些可能發生的問題寫清楚。

買房就絕對不是一件簡單的事,需要的就是更加細心,千萬不能夠疏忽大意,不然失錢是小,居住體驗不好才是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