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違反房地產調控政策等30項違規違法事實 民生銀行被罰超億元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記者 侯潤芳)天價罰單再現。據銀保監會官網今日消息,因違反宏觀調控政策違規為房地產企業繳納土地出讓金提供融資等30項違法違規事實,民生銀行被沒收違法所得296.47萬元,罰款10486.47萬元,罰沒合計10782.94萬元。
據銀保監會,民生銀行主要違規違法事實共30項:(一)違反宏觀調控政策,違規為房地產企業繳納土地出讓金提供融資(二)為“四證”不全的房地產項目提供融資(三)違規為土地儲備中心提供融資(四)違規為地方政府提供融資,接受地方政府擔保或承諾(五)多名股東在已派出董事的情況下,以推薦代替提名方式推舉獨立董事及監事(六)多名股東在股權質押超比例的情況下違規在股東大會上行使表決權,派出董事在董事會上的表決權也未受限(七)股東持股份額髮生重大變化未向監管部門報告(八)多名擬任高管人員及董事未經核准即履職(九)關聯交易不合規(十)理財產品風險信息披露不合規(十一)年報信息披露不真實(十二)貸款資金被挪用,虛增貸款(十三)以貸轉存,虛增存款(十四)貿易背景審查不盡職 (十五)向關係人發放信用貸款(十六)違規轉讓正常類信貸資產(十七)違規轉讓不良資產(十八)同業投資他行非保本理財產品審查不到位,接受對方機構違規擔保,少計風險加權資產(十九)同業投資未穿透底層資產計提資本撥備,少計風險加權資產(二十)同業存放業務期限超過一年(二十一)違規開展票據轉貼現交易(二十二)個別理財產品管理費長期未入賬(二十三)理財業務風險隔離不充分(二十四)違規向非高淨值客户銷售投向股權類資產的理財產品(二十五)非標準化資產納入標準化資產統計,實際非標債權資產比例超監管要求(二十六)違規出具補充協議及與事實不符的投資説明(二十七)以代銷名義變相向本行授信客户融資,並承擔兜底風險(二十八)向不符合條件的借款人辦理收益權轉讓再融資業務(二十九)代理福費廷業務違規承擔風險,會計處理不規範(三十)遲報瞞報多起案件(風險)信息。
另據銀保監會官網,民生銀行另外收到的8張罰單顯示,民生銀行8位員工在違法違規中負有責任,均被警告並處罰款5萬元。
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 侯潤芳 編輯 陳莉 校對 李世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