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河集團踐行新證券法 切實加強投資者權益保護
2020年3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下稱“新證券法”)施行,這次證券法的修訂,涉及全面推行證券發行註冊制、顯著提升違法違規成本、加大投資者保護等重大基礎制度的調整完善,對於提升資本市場治理能力,優化資本市場發展生態,具有里程碑意義。新證券法的實施標誌着我國證券市場法制化建設進入了新的階段,為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加強投資者權益保護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保障。每一位資本市場的參與者,都應該自覺爭當新證券法的宣傳者、踐行者、守護者,共同努力打造一個規範、透明、開放、有活力、有韌性的資本市場。
結合新證券法,江河集團在合規經營、提高信息披露質量、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等方面切實踐行新證券法,加強投資者權益保護。
一、 依法合規經營,常懷敬畏之心
依法合規經營是市場經濟條件下任何企業都必須嚴格恪守的行為底線,上市公司作為公眾公司,更要起到帶頭作用。證監會主席易會滿先生屢次在重要會議或報告中提到“四個敬畏”,即一要敬畏市場,尊重規律,走穩健合規的發展之路;二要敬畏法治,遵守規則,強化誠信契約精神;三要敬畏專業,突出主業,自覺遠離市場亂象;四要敬畏投資者,回報投資者,積極踐行股權文化。合規經營要求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亦應常懷敬畏之心。
此次新證券法中顯著提高違法違規成本,大幅提高對證券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如對於欺詐發行行為,從原來最高可處募集資金5%的罰款提高至募集資金的1倍;對於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違法行為,從原來最高可處以60萬元罰款提高至1000萬元;對於發行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組織、指使從事虛假陳述行為,或者隱瞞相關事項導致虛假陳述的,規定最高可處以1000萬元罰款等。同時,新證券法對證券違法民事賠償責任也做了完善。如規定了發行人等不履行公開承諾的民事賠償責任,明確了發行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在欺詐發行、信息披露違法中的過錯推定、連帶賠償責任等。可見監管部門對上市公司違法違規的懲治力度與決心。
公司在日常經營活動中,始終堅持合法經營這條法律底線,嚴格遵守《公司法》《證券法》等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等制度規定,嚴格風險管控,防範內幕交易,實現公司20年來持續規範發展。
二、 完善制度建設,提高信披質量
信息披露是廣大投資者瞭解上市公司的主要途徑,是上市公司向廣大投資者傳遞公司經營成果、經營活動及戰略發展等重大事項的重要窗口,是投資者對公司發展前景進行研判的重要參考。新證券法設專章規定信息披露制度,系統完善了信息披露制度,包括擴大信息披露義務人的範圍,完善信息披露的內容,要求信息披露應當真實、準確、完整,簡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公司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要求,不斷完善由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管理層構成的現代法人治理架構,形成權力機構、決策機構、監督機構和經營管理者之間的制衡機制。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建立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內部報告制度》等內部管理制度,從制度層面規範公司內部管理,落實重大信息報告程序,提高信息披露質量。此外,公司積極響應各級領導單位組織的培訓活動,鼓勵公司控股股東、董監高及信披工作人員參加各類信息披露相關專項培訓,不斷學習更新相關法律法規知識,加強信息披露意識,提高信息披露水平。
三、 加強投資者關係管理,努力回報投資者
投資者是資本市場發展之本,尊重投資者、敬畏投資者、保護投資者,是資本市場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思想的具體體現。公司重視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積極回饋投資者,以實現股東價值最大化為目標,努力為全體股東創造價值,使投資者共享企業價值。自2011年上市至今實現歸母淨利潤累計約35億元,其中已累計派發現金紅利近17億元,分紅率高達48.54%。公司長期保持穩定分紅,近三年利潤分配均按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3元實施,切實以實際行動在積極回報股東。
新證券法對投資者保護提出了上市公司應當在章程中明確分配現金股利的具體安排和決策程序,依法保障股東的資產收益權。公司已按照相關規定在章程中對公司利潤分配具體政策、分紅的基本原則及利潤分配方案的審議程序等做了詳細規定。
投資者關係管理工作對上市公司具有重要意義和作用,良好的投資者關係是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和投資者回報最大化的保障。公司高度重視與投資者互動交流工作,且不斷完善公司對投資者溝通、接待和服務工作機制。在與投資者交流方面,公司積極接待各類投資者調研,並通過E互動等交流平台公開透明與投資者交流,讓投資者及時瞭解公司的經營動態。公司定期組織召開業績説明會、舉辦投資者集體接待日活動,進一步增進與投資者的互動和溝通。
2020年,公司將不斷學習資本市場相關法律法規,為公司的規範運作保駕護航。公司也將持續重視市值管理工作,畢竟企業基本面是維護市值的基礎。公司也將聚焦主業,一如既往的做好主營業務,提高盈利能力,把公司建築裝飾業務和醫療健康業務進一步做大、做強,切實用實際行動回報廣大投資者。
(責任編輯:王剛 HF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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