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通道”亮劍進院“最後一公里”

新華社記者 彭韻佳

這是國家對醫保談判藥品“進院難”採取的精準“靶向治療”——通過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雙通道”,滿足談判藥品供應保障、臨牀使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並同步納入醫保支付。

哪些藥將被納入“雙通道”?“雙通道”如何進行支付?“雙通道”如何監管醫保基金……近期,國家醫保局會同國家衞健委出台《關於建立完善國家醫保談判藥品“雙通道”管理機制的指導意見》,從分類管理、遴選藥店、完善支付政策等方面,明確“雙通道”管理要求,亮劍進院“最後一公里”。

哪些藥將被納入“雙通道”?

意見提出,要對談判藥品進行分類管理,重點將臨牀價值高、需求迫切、費用高的藥品納入“雙通道”管理。

據國家醫保局介紹,納入“雙通道”管理藥品範圍,原則上由省級醫保行政部門按程序確定。要綜合考慮本地區經濟發展水平、醫保基金承受能力和患者用藥需求等方面的因素,對談判藥品實施分類管理,對於臨牀價值高、患者急需、替代性不高的品種,要及時納入“雙通道”藥品管理範圍。

日前,國家醫保局篩選了2020年新增談判藥品中19種臨牀需求迫切,可替代性不強的藥品,公佈已配備的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信息,公眾可在“國家醫保服務平台(APP)”中進行查詢。

“意見首次從國家層面,將定點零售藥店納入醫保談判藥品的供應保障範圍,並實行與醫療機構統一的支付政策。”國家醫保局醫藥服務管理司司長黃華波説,這標誌着談判藥品供應保障向多元化方向邁出了一步,將對破解談判藥品“進院難”、推動醫療機構藥品管理制度改革等產生重要影響。

“雙通道”如何進行支付?

對於納入“雙通道”管理的藥品,在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施行統一的支付政策,保障患者合理待遇。也就是説,患者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納入“雙通道”的談判藥品,可以享受與在定點醫療機構相同的支付政策。

“醫保在定點零售藥店的實時支付與結算,將有效緩解患者的醫療費用負擔。”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高級經濟師陳昊説,“雙通道”可以讓談判藥品以更加多元的方式“落地”,並獲得相應的醫保支付,這無疑將擴大醫保制度改革惠及民生的受益點,也將保障談判企業的相應權益。

國家醫保局介紹,對使用週期較長、療程費用較高的談判藥品,可探索建立單獨的藥品保障機制。此外,將探索推進把“雙通道”談判藥品納入異地就醫直接結算範圍。

“雙通道”如何監管醫保基金?

“雙通道”將原來藥品院內管理的一部分職能轉移到院外,對基金安全風險管控提出新的挑戰。對此,將以處方流轉中心為核心,連通醫保經辦機構、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落實“定機構、定醫師、可追溯”等要求,實現患者用藥行為全過程監管。

國家醫保局表示,將完善細化醫保用藥審核規則,引入智能監控,嚴厲打擊“雙通道”領域套騙取醫保資金的行為。並加強“雙通道”用藥費用和基金支出常規分析和監測,及時調整完善監管政策措施,確保基金安全。

同時,定點零售藥店應採取更加嚴格的措施,對患者身份進行核實,確保“處方患者”和“實際用藥患者”一致,堵塞“欺詐騙保”漏洞,確保基金安全。

打好“進院”後半場

“目前,醫保目錄准入頻率大幅加快,而醫療機構藥品准入模式尚未明顯變化。”黃華波説,改革前,大部分藥品上市是“先進醫院、後進醫保”,改革後,變成“先進醫保、後進醫院”,這就對醫療機構快速准入和臨牀醫生短期內廣泛使用提出更高要求。

他介紹,定點零售藥店具有服務靈活、分佈廣泛等特點,將其納入談判藥品的供應保障,與定點醫療機構形成互補,將增加藥品供應渠道和患者用藥選擇。

前半場醫保談判,後半場落地進院。首都醫科大學國家醫保研究院副研究員郭武棟認為,患者能夠順暢便捷地獲取談判藥品,才能夠充分釋放前期談判所獲得的改革紅利。

國家衞健委醫政醫管局監察專員郭燕紅表示,國家衞健委將配合醫保部門落實好“雙通道”的相關政策,結合處方的流轉工作,方便患者在定點零售藥店獲得所需藥品,保障參保患者的健康權益。新華社北京5月10日電

作者:彭韻佳

來源:河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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