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四個維度優化營商環境 賦能西部大開發戰略實施

由 華愛利 發佈於 財經

  作為國家區域協調發展戰略的一部分,多年來,推進西部地區發展,縮小東西部差距,一直是宏觀政策謀劃和施力的重點之一。新時代,強化舉措推進西部大開發形成新格局,成為中央思考和擘畫的着眼點和着力點。5月20日印發的《關於新時代推進西部大開發形成新格局的指導意見》,為新時代西部大開發指明瞭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

  新時代推進西部大開發,重心還是在人民至上理念的體現上,要落實到讓西部人民羣眾共享發展成果上,通過促進西部地區經濟又好又快發展,實現人民生活水平持續穩定提高,基礎設施和生態環境建設明顯改善,重點區域和重點產業的發展達到新水平,更進一步推動教育、衞生等基本公共服務的均等化。

  推進西部大開發形成新格局,要在發展,利在民生。

  “水深則魚悦,城強則賈興”。營商環境是重要的發展基礎。只有不斷優化營商環境,才能在用好、盤活西部地區各具特色資源秉賦的同時,打開大門,開放發展,在承接和引進中促進要素、資源、產業的集聚,實現產業結構的轉型升級和更大範圍、更深層次、更高水平的市場大循環,在改革和創新中形成新優勢、培育新動能。

  長期以來,西部一些地方對於優化營商環境的理解顯得過於狹隘、單薄,多局囿於提高政府辦事效率、縮短項目審批時間、改善優化政務服務上。這些不能不説確是長期困擾企業的痛點、難點,但是優化營商環境的概念、內容包括這些卻又並不僅限於此,而是有着更多元的維度、更豐富的內涵、更深刻的訴求。推進西部大開發形成新格局,就要遵循市場規律,貼近企業需求,建立起更完善、更接地、更科學的營商環境體系,多點發力,多元一體,推動營商環境的優化和升級,為產業發育、市場培育、生態涵育提供更適宜、更肥沃的土壤。

  筆者認為,其要有四:

  一是政策供給層面。要通過更精準的轉移支付、產業扶持等政策,為西部地區發展特色產業、加強資源開發、承接產業轉移以及成長型市場主體發育等提供支持和助力;要通過制度供給側的改革和賦權,使西部地區在市場準入、市場監管等方面更具開放性、包容性,以支持新業態、新模式的發育成長。

  二是行政效能方面。過去説“投資不過山海關”,很大問題就出在政府職能低效和政商邊界不清上。作為同樣市場經濟發育晚、市場化程度較低的西部地區,不必諱言,在這方面恐怕也有同樣的病灶。不能冀望於“放管服”改革一勞永逸,各級地方政府要始終以利企便民、打造服務型政府為着力點,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有為而不懶為、慎為而不亂為,鋪路而不堵路、拆牆而不築牆,以政務環境的改善為打造近悦遠來的營商環境加分、賦能。

  三是產業生態方面。對於資本來説,判斷一個地區的營商環境好壞,當地的產業生態通常是重中之重的考量因素。如果產業鏈條完整,上下游循環通暢,金融、物流、人才等配套服務完善,那就意味着企業對未來的經營成本、市場銷路等不用有過多顧慮。因此,作為地方來説,尤其要在發展產業集羣上下功夫,在建鏈強鏈延鏈補鏈上下功夫,增強產業發展的互補性、集約性、規範性,推動產業發展的特色化、規模化、品牌化,產業體系越健全、循環越暢通,在營商環境上就越有競爭力、影響力,進而形成要素、資源集聚的滾雪球效應。

  四是價值理念方面。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信用經濟,其核心就是規則意識、契約精神。越是市場經濟的後發之地,經濟活動的隨意化、人情化就越明顯,但這顯然有悖於市場理念,會增大交易成本、阻礙市場繁榮。作為西部地區來説,優化營商環境,也要從建設營商軟環境出發,大力培植法治文化、誠信文化。要通過政務公開和負面清單等制度設計,減少政府在企業准入、資源配置、市場監管等方面的彈性空間;通過納税信用貸款、信用積分優惠等政策建立推誠守信的鮮明導向。一旦法治與誠信成為一地營商文化的主旋律,成為普遍的價值認同、行為認同,市場主體對未來能有穩定的預期、充足的信心和安全感,那這個地方就會成為資本、技術、人才等各種要素的“眾趨之地”。

  優質營商環境的打造是西部大開發一個繞不開、離不了的重大課題,同時也是一個綱舉目張、事半功倍的突破口和有力抓手。西部各地區一定要在改善和提升營商環境上保持足夠的定力、耐心來深耕細作,多極發力、精準施力、持續用力,讓祖國西部在彰顯風光秀美、人文璀璨的同時,也愈加煥發出生機勃勃的發展活力。(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專欄作者 毛同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