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貸還七年本金一分沒還 銀行不能甩鍋

本文轉自【中國青年報】;

於平 來源:中國青年報 ( 2021年01月20日 08 版)

近日,一則“銀行變更還貸方式,房主還貸7年本金一分沒還”的新聞迅速引發熱議。

據悉,南京市民蒲先生在2013年10月向民生銀行南京分行申請了一筆117萬元的商品房貸款,貸款期限為20年,並約定為等額本息的還款方式。但近期蒲先生髮現,自己還了7年多的房貸,到現在沒有歸還的本金竟然還是117萬,一分都沒減少。

對於蒲先生的質疑,民生銀行南京分行先是表示,辦理此項房貸業務的工作人員早已離職,後又解釋,是經辦人員錄入失誤造成。

目前,市場上主流的房屋按揭貸款還款方式是等額本息、等額本金。先息後本的還款方式,多應用於消費貸款等領域,在房貸中極為罕見。民生銀行在合同簽署中約定的是等額本息,真正操作時又按照先息後本的方式,讓人匪夷所思。根據蒲先生的計算,他要為此多還幾十萬元的利息,不僅如此,先息後本還意味着,蒲先生還完利息後,還要一次性歸還100多萬元的本金,這也是他個人所難以承受的。

銀行違約,擅自變更客户的還款方式,給客户造成的困惑和麻煩是顯而易見的。作為事件的主要責任方,民生銀行南京分行先是把責任推給離職人員,後又歸結為經辦人員錄入問題,這些説法恐怕有些站不住腳。合同約定和實際執行業務出現重大差錯,不是簡單一兩個人的失誤就能解釋的,最為關鍵的問題是,這一變動是怎麼通過銀行整個業務流程的?

銀行是金融業的重鎮,是為民眾管理“錢袋子”的。在一般人認識裏,銀行的管理,遠比一般企業規範,相關的業務流程,也是極為嚴格。然而,在“房貸還7年117萬元本金一分沒還”事件中,相關流程卻並不嚴謹。先息後本這種罕見的還款方式運用於房貸,扣款數額和合同約定數額明顯不符,竟然在無人察覺的情況下執行7年之久,若不是蒲先生自己發現了,後果將不堪設想。

銀行在內部管理和流程審核上“出包”,已經不是第一次了。近些年來,銀行接二連三發生因流程漏洞導致客户利益受損的事件。比如,去年9月,陝西省榆林市曝出一樁驚天騙貸案,當地銀行員工蘇某,在兩年時間內,先後利用近百人的身份騙取銀行貸款90多筆,最終4282萬元無法歸還。這些年來,各地多次發生犯罪分子用他人作廢或丟失身份證辦信用卡的事件,銀行的審查不嚴,給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機,讓許多無辜民眾揹負了信用的“污點”。

種種亂象,背後是一些銀行為了追逐商業利益,一味盲目擴張的問題。部分銀行在業績考核的壓力下,只顧擴大業務,增加客户,在更多商業領域“跑馬圈地”,而忽視了金融行業應有的專業和嚴謹,審核和風控因而屢屢形同虛設。可見,對於“房貸還7年117萬元本金一分沒還”事件,涉事銀行不能一味甩鍋到具體員工身上。在拿出妥善解決方案,回應客户維權要求的同時,更需要反思的是自身的管理漏洞,並改進內部流程。

專業和嚴謹是銀行業必須恪守的行業精神,如果銀行丟棄了這個精神,一味“向錢看”,傷害的恐怕不僅僅是客户的利益,更將損害銀行的健康長遠發展,甚至還可能埋下難以估量的金融風險。

2021年01月20日 08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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