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平台下架銀行存款產品,無論是對互聯網平台、小銀行還是存款人都並不是一件好事,其形成的衝擊將對未來的存款方式和存款管理產生非常大的影響。
2021年1月15日,銀保監會辦公廳、央行辦公廳發佈關於《關於規範商業銀行通過互聯網開展個人存款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商業銀行不得通過非自營網絡平台開展定期存款和定活兩便存款業務,主要是涉嫌違反相關監管規定和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相關要求,突破地方法人銀行經營區域限制,對商業銀行的流動性管理也帶來挑戰,依法對上述定期存款以及定活兩便存款業務予以叫停。
但通知以後,一些互聯網平台雖然表面上下架了銀行存款產品,但對於存量客户仍然有一些銀行存款在銷售,經過監管新的窗口指導,進一步明確了互聯網平台銀行存款“存量到期自然結清。不可發生增量。”如今所有的互聯網平台已經全部下架了銀行存款產品。
互聯網平台下架銀行存款產品在現在和未來將引發三大疑難問題需要解決,而這些問題的解決會涉及到所有的銀行和存款人。
第一大問題是,已經通過互聯網平台購買了銀行存款的存款人的權益如何得到保障?存款如何兑付?
互聯網平台銀行存款產品下架以後,最擔心的不是那些還沒有在互聯網平台購買銀行存款的人,而是那些已經在互聯網金融平台購買了銀行存款產品的人,他們擔心自己的銀行存款怎麼辦?是否安全?到找誰兑付?
這樣的擔心是可以理解的,畢竟有的存款人在銀行存款時發現自己購買以後的存款產品沒有了,都擔心自己的存款是不是有問題。但這個擔心是多餘的。
已經通過第三方互聯網平台購買了銀行存款產品的存款人完全不用擔心,其已經購買的銀行存款產品的權益不會受到任何影響。
在2021年1月15日央行和銀保監會發布的《關於規範商業銀行通過互聯網開展個人存款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中,已經對已經發行的銀行存款產品的權益進行了明確,即商業銀行通過非自營網絡平台已經辦理的存款業務,到期後自然結清。也就是説,存款人已經通過第三方平台購買的銀行存款,仍然依法受到嚴格的保護,像在銀行機構網點辦理的存款一樣,不會因為互聯網平台下架了銀行存款產品,就會損害存款人的利益。存款人可以依據法律規定和存款協議到期取款或者提前支取,到期取款和提前取款的權益不受到任何影響。
如何提取和到期兑付呢?發行存款產品的商業銀行還會繼續提供查詢、資金劃轉等相關服務,存款人仍然可以通過銀行自有平台進行查詢或通過原第三方平台進行查詢和取現操作,也可以在存款到期後通過原來的合作平台入口對到期存款進行支取,進行自然結清。
更重要的是,互聯網平台發行的銀行存款產品的存款人單户存款金額大都在50萬元(含)以下,而發行的銀行基本上都是存款保險銀行。因此,出現任何風險都會得到存款保險的賠償,不會發生任何的風險。
第二大問題是,那些以在互聯網平台發行銀行存款產品的中小銀行如何面對互聯網平台下架銀行存款產品後的流動性風險?更準確地説,中小銀行通過什麼方式吸收存款?
與互聯網平台合作銷售個人存款產品的銀行雖然也有大銀行,但更多的是地方中小銀行和村鎮銀行,主要是打破地域和網點限制,通過互聯網平台進行跨區域經營,並給出明顯高於其他銀行的存款利率,有的銀行平台存款規模佔其各項存款比重達83%,其中異地存款佔絕大部分。
互聯網平台下架銀行存款產品以後,這些產品面臨着三大難題:
一是未來的銀行存款產品的銷售渠道受阻,特別是那些過度依靠互聯網平台的銀行,未來的銀行存款增長點和來源在哪裏?
二是已經銷售的銀行存款產品在到期兑付後會形成較大的流動性缺口和存款缺口,如何對沖這個存款風險敞口?
三是新的互聯網平台存款管理規定,不僅意味着非自營互聯網渠道受限,即使產品展示、營銷宣傳也被禁止,這對品牌知名度低、大眾認可程度低的中小銀行也是一個挑戰。
從目前的情況看,大部分地方小銀行在面對互聯網平台銷售銀行產品受限以後,根據監管部門不論是線下存款,還是線上存款,商業銀行都應嚴格執行《商業銀行法》《儲蓄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相關監管規定,自覺維護公平競爭秩序的要求,提升商業銀行自身的獨立性。銀行核心的措施有兩點:
一是銀行自身的網絡銷售平台的打造和建設,通過發力自營網絡平台包括自己的網絡平台和自營APP部分替代第三方網絡平台,以往熱衷互聯網平台存款業務的銀行現在都開始發力自營渠道,紛紛通過微信、App等多個自營渠道推出營銷活動促活客户。有的銀行告知用户在第三方平台業務已平移到我行自營App查詢和辦理,快速將第三方互聯網平台的銀行存款存量客户變成自己的客户,同時吸引更多的客户成為自己的客户。但是存量客户雖然可以平移銀行自己的網絡渠道,但如何留住這些客户成為將來的難題和考驗。
二是通過銀行工作人員的各種朋友圈進行銀行存款的營銷,很多朋友反映,現在不少民營銀行的各級行長和員工的朋友圈裏都是銀行存款營銷廣告。伴隨着“有閒錢、買存款,買到就是賺到”以及 “2021年你最不能錯過的存款產品”這種煽情的存款宣傳,向大家推銷自己銀行的存款產品。但這裏有兩大制約因素:一是銀行人員的朋友圈影響力仍然是有限的;二是這些人的朋友圈仍然以親戚朋友和當地人為主,對外的影響力有限。
第三大問題是,地方中小銀行未來的戰略定位和發展出路在哪裏?如何調整自身的戰略格局?
一些中小銀行通過互聯網平台銷售存款產品,完全是依靠互聯網平台和高利率吸引存款,但並不形成自己的客户羣體,地方中小銀行和民營銀行的存款產品,利率、存款期限、起存金額等優勢還是比較明顯的。但並沒有形成一定的市場競爭力。
如今監管明確下架互聯網平台銷售銀行存款產品,事實上切斷了地方中小銀行和民營銀行吸引存款和客户開發的捷徑,讓這些銀行真正沉下心來,調整發展戰略和深耕地方金融服務。
從2019年監管就特別強調要“推動城商行、農商行、農信社業務逐步迴歸本源”,引導中小銀行迴歸本源,促進其更好地支持民營及小微企業融資需求。
地方銀行應該更好地服務地方實體經濟,把為地方經濟服務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注重業務本地化,下沉服務重心,推進普惠金融,全力以赴支持現代化經濟體系建設。因此,地方銀行應該以這次的互聯網平台下架存款產品為契機,根據自己的優勢和業務結構,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將自身的金融服務積極地對接和服務地方的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鄉村振興戰略、區域協調發展戰略等各項發展戰略的同時,應深耕地方、眼睛向內,強化服務地方、支小助微的服務理念,爭取把“小客户”做成“大市場”,並將自己發展壯大。
互聯網平台下架銀行存款,雖然説對地方銀行和民營銀行是一個挑戰,同時也是一種轉變發展方式和業務戰略轉型的機遇,只是如何做都是一種挑戰。(麒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