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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落地!銀保監會出手,個人不良貸款可批量轉讓了…

由 鍾離綺琴 發佈於 財經

來源:券商中國

時隔半年多,不良貸款試點擴容的“靴子”終於落地。

券商中國記者從多方核實到,銀保監會近日印發《關於開展不良貸款轉讓試點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開展單户對公不良貸款出售和個人不良貸款批量轉讓試點。

早在2020年6月,銀保監會曾在業內發佈徵求意見稿,此次發佈的《通知》與徵求意見稿相比,最大的區別在於個人不良貸款批量轉讓的貸款類型不再包括徵求意見稿中此前提及的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和汽車消費貸款,而是主要以個人消費信用貸款、信用卡透支、個人經營性信用貸款為主。

對於單户對公不良貸款和批量個人不良貸款探索轉讓處置,業內實則已呼籲多年,尤其是在疫情衝擊後銀行不良貸款面臨較大增長壓力,亟待拓寬處置路徑和處置方式。銀保監會此前也多次提到,堅決治理各種粉飾報表的行為,督促銀行做實資產分類、真實暴露不良、足額計提撥備。疏通不良資產核銷、批量轉讓及抵債資產處置等政策堵點,指導銀行採用多種方式加大不良處置。

不過,試點的落地只是邁出多元化處置銀行不良資產的一步,且該試點最終究竟會取得何種效果仍有待觀察,尤其是個人不良貸款轉讓定價難度大,批量轉讓的途徑究竟能做到多大規模仍需時間檢驗。

緩解商業銀行不良貸款處置壓力

中國銀行業協會法律顧問、中國政法大學不良資產研究中心研究員卜祥瑞撰文指出,企業債務的增加和受疫情的影響,商業銀行處置不良貸款的難度在顯著增加。銀行處置不良貸款渠道單一、打包困難等現實問題愈加突出。貸款展期、貸款清收、資產轉讓、不良資產核銷等方式處置不良貸款有效但效果也有限。《通知》的出台,放開了對單户對公不良貸款和批量個人不良貸款的轉讓的限制,進一步擴充了銀行不良貸款的處置渠道,有利於緩解商業銀行的不良貸款處置壓力。

銀保監會公佈的數據顯示,2020年三季度末,商業銀行(法人口徑,下同)不良貸款餘額2.84萬億元,較上季末增加987億元;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率1.96%,較上季末增加0.02個百分點。

在去年受疫情影響新增的不良貸款中,個人不良貸款的增加備受關注。以信用卡不良貸款為例,根據央行發佈的《2020年第三季度支付體系運行總體情況》顯示,截至三季度末,銀行卡授信總額為18.59萬億元,銀行卡應償信貸餘額為7.76萬億元,信用卡逾期半年未償信貸總額906.63億元,環比增長6.13%。

批量個人不良貸款的批量轉讓,在此之前一直是銀行處置個人不良資產的“禁區”。銀行目前對個人不良資產的處置手段相對單一,主要包括清收或核銷,即便是試點已四年有餘的個人不良貸款資產證券化(ABS),至今因規模較小也只是小眾領域。因此,有分析認為,允許批量個人不良貸款轉讓試點或與去年疫情以來個人不良潛在壓力加大有關。

卜祥瑞表示,此前個人貸款不良資產不得進行批量轉讓,這一政策限制使得銀行面對個人不良貸款時只能依靠自身能力去化解風險。近些年來商業銀行個人信貸業務呈現快速增長的態勢同時,消金互金公司的不良貸款餘額和比率亦有明顯上升。隨着個人貸款尤其是金融消費貸款大幅度增加,加之長期以來嚴禁批量轉讓個人貸款,個人不良貸款餘額有所上升在所難免。本次《通知》開展批量個人不良貸款的轉讓試點,將試點銀行壓縮個貸不良提供政策保障。

試點效果有待觀察

此次試點除明確試點的不良貸款種類外,還明確了參與試點的機構範圍,以及不同類型機構具體的參與範圍和方式。

在試點機構方面,明確規定參與不良貸款試點工作的銀行包括6家國有大行和12家全國性股份制銀行。參與試點的不良貸款機構包括金融資產管理公司(AMC)、符合條件的地方資產管理公司和金融資產投資公司(AIC)。

據21世紀經濟報道,在各試點參與機構的具體參與範圍和方式方面,銀行可以向AMC和地方資產管理公司轉讓單户對公不良貸款和批量轉讓個人不良貸款。地方資產管理公司在單户對公不良貸款受讓中僅包括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區域內的銀行,批量受讓個人不良貸款不受區域限制。AIC則可參照資產管理公司要求以債轉股為目的受讓試點範圍內的對公不良貸款。

對於外界關注的為何《通知》會刪除徵求意見稿中提及的個人住房按揭不良貸款等,卜祥瑞表示,《通知》明確了個人不良貸款轉讓的試點範圍,主要是已納入不良分類的個人消費貸款、信用卡透支、個人經營性信用貸款,這三類貸款恰恰是在個人貸款中佔比較高品種。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個人經營性抵押貸款等抵(質)押物清晰的個人貸款,要求以銀行自行清收為主,原則上不納入對外批量轉讓範圍。

儘管開展批量個人不良貸款轉讓試點利於拓寬銀行個人不良貸款的處置路徑,但這一領域未來究竟能做到多大規模則有待觀察。

北京一銀行業資深分析人士曾對券商中國記者表示,個人按揭貸、經營貸多有抵押資產,銀行清收不良相對容易,相比之下,AMC對個人不良貸款催收處置並無太多經驗。對銀行來説,個人不良貸款批量轉讓最關注的問題其實是能否税前抵扣。因為個人不良貸款核銷的條件非常嚴格,打包轉讓的處置方式通常無法達到銀行貸款所得税的税前抵扣標準。沒有了抵扣所得税的優勢,加上一些銀行自身就有個人貸款的催收能力,批量轉讓給AMC的吸引力並不足。

“相較於對公不良,我國個人不良貸款規模並不大,加之個人不良貸款轉讓定價難度大,批量轉讓的途徑究竟能做到多大規模,仍需觀察。”上述銀行業分析人士稱,不過,對於一些自身沒有能力建立催收團隊的小銀行而言,批量轉讓的方式或許更具吸引力。

卜祥瑞表示,《通知》對不良貸款受讓的合規性也提出了進一步的要求。資產管理公司應建立完善與試點業務相關的催收制度、投訴處理制度,並配備相應機構和人才隊伍。在清收方式上,資產管理公司對批量收購的個人貸款,只能採取自行清收、委託專業團隊清收、重組等手段自行處置,不得再次對外轉讓,禁止暴力催收不良貸款。對於採取委託清收方式的,應當加強對清收機構管理,嚴禁委託有暴力催收行為、涉黑犯罪等違法行為記錄的機構開展清收工作。

除批量個人不良貸款轉讓外,此次擬試點的另一項創新在於單户對公貸款轉讓。按照現行的監管要求,目前銀行轉給AMC的對公不良資產包組包户數在3户以上。一AMC人士曾對券商中國記者表示,試點允許對户對公不良資產轉讓,這利於不良資產的掛牌交易,但處置效果可能不如資產包的形式。AMC從銀行手中收購的不良資產包中,不是每户資產都能得到較好的處置收益,銀行通常是“好資產”和“壞資產”搭配着打包出售,AMC更看重的是資產包的整體綜合收益。單户對公不良資產轉讓因管理成本高,對AMC來説並沒有明顯優勢,但這種轉讓形式或許對社會投資者更有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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