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多給1600元,儲户以“離櫃概不負責”為由拒絕退還,結局如何

在現實生活當中,我們不難發現生活總是處處充滿規則的。每個人在生活當中都難免與他人打交道,與他進行交易。但是在交易過程中,如果沒有一定的規則規定的話,那麼如果交易雙方發生衝突,就沒有一個很好的解決方式。在涉及金錢的交易總是很敏感的,因此便更需要一個明確的交易規則。不同的交易場所有着不同的交易規則,在銀行櫃枱當中,其交易規則是如此的:離櫃概不負責。這一次,銀行多給1600元,儲户以“離櫃概不負責”為由拒絕退還,法院判了了。

話題討論:銀行多給1600元,儲户以“離櫃概不負責”為由拒絕退還,結局如何

銀行多給1600元,儲户以“離櫃概不負責”為由拒絕退還,結局如何

隨着互聯網的出現,在時間的流逝下,互聯網技術發展得越來越成熟,如今我們也已經成功進入了互聯網時代。而在互聯網的催生下,我們迎來了一種全新的支付方式,那就是移動支付。在如今的時代,已經沒有人再對這種支付方式感到陌生了。移動支付讓我們一改傳統的現金支付方式,只需要依靠一步小小的智能手機就能夠滿足我們日常的交易支付需求,給我們的生活帶來了非常多的好處。

但是它也有些一定的不足之處,正是因為它的過於便利而導致我們花錢太快,不像以前花現金一樣,在還錢的時候有一種特別真實的心痛的感覺。以至於人們在消費的時候,錢總是不知不覺的沒了,花掉幾百塊甚至幾千塊錢就是幾秒鐘的事情。等到大家發現餘額裏的數字急劇減少才開始後知後覺,為自己花錢大手大腳的行為感到心疼。

銀行多給1600元,儲户以“離櫃概不負責”為由拒絕退還,結局如何

雖説移動支付的確非常方便,日常出行我們也只需要帶一部小小的手機就可以了,但其實還是有那麼一些難免用到現金的時候。這種時候大多數人首先會選擇的第一種方法應該就是拿着銀行卡附近路邊的ATM機取錢,非常方便,基本上也不需要怎麼排隊。但是隨着時間的發展,網上銀行、手機銀行等軟件的出現,ATM機也慢慢的有所減少,有些地區甚至已經取消ATM機了。如果到了需要用到現金的時候,那就非常不便了。

這種時刻大家就會選擇另一種方式去取現金,那就是去各大銀行的業務廳人口窗口那裏進行相關業務的辦理。在移動支付還沒有盛行之前,各大銀行的人工窗口面前可以説是門庭若市,相信不少小夥伴也去過銀行櫃枱那裏取錢或者存錢。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發現,幾乎在銀行的每個人工窗口旁邊都會放置一個明顯的告示牌,上面清楚地寫着“離櫃概不負責”這句表示。

顧名思義,客服的業務辦理要在櫃枱前辦理完畢,離開櫃枱後如果出現問題,那麼銀行將不負責任,由客户自行承擔。其實銀行這麼做的原因也可以理解,畢竟每天去銀行辦理業務的人是非常多的,人多眼雜,金錢又是很敏感的東西,如果一旦出了差錯,那麼事情解決起來將非常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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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一般情況下,儲户在辦理取票業務的時候,都會由銀行的專業工作人員進行錢數清點,確認沒問題之後再交給客户。一般來説儲户應該再次清點核實,確認沒問題以後再離開,但是總有些儲户因為着急趕時間,再加上對銀行的信任,因此沒有再次清點核實就匆匆拿錢離開了。那麼這就很容易出現一個問題,假如銀行因為工作人員的失誤而導致給用户的錢拿多了,而儲户也因為沒有清點核實,就急匆匆把錢拿走離開了。那麼儲户需要將多餘的錢還回去嗎?

現實的生活當中的例子來了,居住在浙江省的一位秦女士就遇到了這樣的問題。有一次秦女士去銀行的人工窗口取錢的時候,由於銀行工作人員的疏忽,在清點以後還是給這位羣女士多取了1600塊錢,而秦女士也沒有多想,拿了錢放進包裏就直接走了。而在銀行工作人員對資金的金額進行核對的時候,卻發現銀行賬户少了1600塊錢。經過調查才發現是工作人員誤給了秦女士啦,之後銀行的相關工作人員便聯繫上了秦女士,並且要求她將不屬於她的1600塊錢還給銀行。但是秦女士拒絕了,她以銀行櫃枱窗口的“現金當面點清,離櫃概不負責”為理,她並不認為自己需要為銀行的失誤買單。

銀行多給1600元,儲户以“離櫃概不負責”為由拒絕退還,結局如何

沒有辦法,銀行只能提起訴訟,將秦女士告上了法庭,而事情的結果是以秦女士的敗訴結束。法院給的説法是“離櫃概不負責”這句話並不屬於法律規定範圍,它起到的作用僅僅只有警示而已。相反之下,我國的相關法律規定如果他人在沒有合理根據的條件下取得了不當利益,使他人造成損失,利益應該返還。這也就代表着如果秦女士不將1600塊錢還給銀行,那麼她將觸犯法律規定,屬於違法行為。

那麼大家就有了另外一個疑問:如果已經將銀行多給的錢用掉了,那麼錢還需要返還嗎?這個答案同樣也是肯定的。不管你有沒有將錢花掉,你都需要全數將銀行多給的錢進行歸還。因此而與銀行法庭相見的話,最終的結果也會是儲户敗訴。沒有絕對完美的機器,也沒有十全十美的人。機器總會有出現故障的時候,人也總會有犯錯誤的時候。其實銀行工作人員偶爾出現這種錯誤,我們也應該給予理解。這種情況一般只要工作人員以友好的態度,給用户致歉並説明理由,一般儲户也是可以理解的。但如果銀行態度刻板堅硬的話,那麼很多儲户也會感到不爽。

銀行多給1600元,儲户以“離櫃概不負責”為由拒絕退還,結局如何

也有人質疑這是一條霸王條款。假設儲户去銀行存1000塊,而由於工作人員的失誤而導致儲户賬户裏只存了100塊,儲户剛好粗心大意,沒有確認清楚就直接簽名確認,那麼就算是後續發現問題了,最終的損失很大概率也只能由儲户自己來承擔。對於這些問題,大家是怎麼想的呢?但其實銀行工作人員出現失誤的幾率還是非常小的。但為了以防萬一,小編還是建議大家去櫃枱存錢或取錢的時候,一定要仔細確認清楚,減少後續的各種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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