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個別村鎮銀行因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被監管部門處罰。與大中型商業銀行不同,村鎮銀行是經金融監管部門批准、在縣級及以下地區設立、主要服務“三農”和小微企業的銀行業金融機構。設立村鎮銀行的目的是為解決農村地區網點覆蓋率低、金融供給不足等問題,將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違背了政策初衷,實屬不該。
當前,村鎮銀行在服務小微、支農支小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已成為農村金融市場的重要力量。但不少村鎮銀行在發展過程中還存在一些不足,部分村鎮銀行金融服務能力單一,未能在服務“三農”中作出應有貢獻。
與大中型銀行相比,村鎮銀行確實有短板,如資金成本高、資本補充渠道狹窄等,這就決定了村鎮銀行應走與大型商業銀行不同的差異化發展道路。村鎮銀行只有在服務“三農”中把根深深紮下去,多點“泥土味”,補齊金融服務“最後一公里”短板,才能走上良性發展軌道。
村鎮中的小微企業和農民普遍缺乏合格抵押物,且信用信息相對缺失,難以獲得大中型銀行的貸款和金融服務。村鎮銀行如果套用大中型銀行的放貸思路去做金融服務,顯然是不可取的。村鎮銀行應在普惠金融的藍海中尋找機遇,創新小微金融產品及涉農方面的系列產品。要充分發揮小而活、小而快、小而精的特點,與大中型銀行錯位競爭,發揮出獨立法人機構在產品研發、信貸審批等方面靈活快速的優勢,在服務“三農”和小微企業上發力。
農村雖然缺乏抵押物,但每個農民、每家農户、每個小微企業也有自身信用。村鎮銀行的工作者要和農民打成一片,從而準確掌握農民的信用情況。通過綜合考察農村集體土地上的房產、大棚、豬舍、雞舍等來判斷每個農户的信用,為其發放信用貸款。村鎮銀行的工作者要真正做到懂農業,熟練掌握生豬養殖週期等農業生產常識,才能準確判斷貸款風險點。
總之,村鎮銀行只有深入農村生產生活,真正瞭解“三農”和小微客户,才能在服務“三農”和小微企業中闖出與大中型銀行不同的發展道路。(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彭 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