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晶瑩代表:從數字貿易大國邁向數字貿易強國
打造數字經濟新優勢,營造良好數字生態,建設數字中國。長期關注數字經濟發展的全國人大代表陳晶瑩,進一步聚焦為:數字貿易。
“數字貿易是數字時代的象徵,更為經濟增長提供了強勁動力和廣闊空間。”來自世界貿易組織的數據顯示:預計至2030年,數字技術將促進全球貿易量每年增長1.8至2個百分點。
當前,我國數字貿易規模增長迅速,相關產業已成為拉動經濟增長的活力要素之一。《中國數字貿易發展報告2020》顯示,中國2019年可數字化服務貿易額超2700億美元;在全球範圍內,中國數字服務出口排名第8,數字服務進口排名第7。
“我國服務貿易數字化增長態勢較為平穩,但與其他經濟體相比,仍有增長空間,”陳晶瑩判斷,數字貿易發展將迎來至關重要的“黃金機遇期”。如果中國能借此機會在全球數字貿易規則框架中贏得主動權、掌握話語權,就能由全球數字貿易大國邁向數字貿易強國,實現數字貿易高質量發展。
為此,她建議設立“國家數字貿易辦公室”,定期跟蹤研究海外國家治理數字貿易市場、制定數字貿易規則的動態,進一步推動適於國際競爭的數字貿易規則體系建立,規範數字貿易發展。
在此基礎上,她還提出,可以利用服務貿易創新試點城市出台數字貿易優先的支持政策。“有條件的自貿區可以率先探索,按照擴大開放與適度保護相結合的原則,在試點基礎上再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
在提升我國數字貿易國際化水平的同時,陳晶瑩還希望降低數字領域外商投資市場準入標準。在她看來,數字跨國企業的一個重要特點就是輕資產化。與傳統跨國企業不同的是,數字跨國企業對東道國經濟貢獻主要體現在技術和知識溢出、營銷渠道、品牌效應等方面。如果能改變傳統外資績效評估辦法、縮短審批時間,就有望吸引集聚更多數字跨國公司,助力我國數字貿易進一步發展壯大。
她還提到了數據分類分級。“如果想要提升我國在數字經濟全球價值鏈上的位置,就必須進一步推進跨境數據流動,”陳晶瑩從數字經濟發展現實情況出發,建議實施跨境數據流動分級分類管理。其一,涉及國家發展的重點領域,嚴格要求將數據中心建在國內,便於監管,也防止關鍵數據流失。其二,針對中小企業,如不涉及關鍵領域,可適當放寬限制,促進數據更活躍地自由流動。
作者:王嘉旖
編輯:張曉鳴
責任編輯:顧一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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