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多噸糧食不翼而飛了,這可真是怪事,進庫的時候明明是算足了量的,怎麼今天一盤點,少了這麼多?”寧鄉直屬糧庫的工作人員小周百思不得其解。
到底是誰“偷”走了糧庫裏的糧食?消失的糧食又去了哪裏?原來是包括糧販、運糧司機等26名“碩鼠”“空手套白狼”將國家糧款裝進了自己的口袋。不過,他們的作案手法並沒有“內鬼”的裏應外合,而是直接在糧庫計量室的稱重計量儀上動了手腳。
“碩鼠”在地磅上動手腳
據檢察日報25日報道,2019年8月的一天,中央儲備糧寧鄉直屬庫有限公司(下稱“寧鄉直屬糧庫”)在對這季收購的早稻進行歸倉平整測量時發現,賬面上的數字和倉庫的實際數量相去甚遠,400多噸糧食不翼而飛了。“這可真是怪事,進庫的時候明明是算足了量的,怎麼今天一盤點,少了這麼多?”寧鄉直屬糧庫的工作人員小周百思不得其解。
糧倉內安保嚴密,400多噸糧食,若要一次性拉走,少説也得動用二十幾輛貨車,如此陣仗勢必會驚動工作人員,這麼多糧食絕不可能在眾人眼皮子底下憑空消失。那麼,到底是誰“偷”走了糧庫裏的糧食?消失的糧食又去了哪裏?
經過一番自查之後,寧鄉直屬糧庫排除了存在“內鬼”的可能性。無奈之下,只好請來技術人員對糧庫內的電子設備進行了一次全方位的檢修,不查不知道,一查果然有貓膩。真相浮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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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人員發現,糧庫計量室的稱重計量儀電路板被人為加裝了小塊電路板以及天線,該裝置經過遙控器指揮,可以任意改變稱重計量儀上顯示的數字。
技術人員表示,該裝置需要懂電子技術的專業人員才能製作出來,若要將其裝在稱重計量儀上,還需要其他人員的輔助配合。只需螺絲刀、電烙鐵、焊錫絲三樣東西,專業人士用時10分鐘就可完成整個安裝過程。安裝完成之後,人在外面操縱遙控裝置發射信號,稱重計量儀內部的裝置接收信號,就能影響集成電路板改變計量儀上顯示的重量。如此,便可通過控制遙控器,使得運糧車上地磅稱重時與車輛自身的重量不相符。這樣一來,賬面數字和實際數量當然也就對不上了。
果然,工作人員在調取過往監控錄像的時候發現,2019年7月15日凌晨1點多鐘,有兩名陌生男子戴着帽子和口罩,手裏提着工具箱,從後門潛入糧庫,十幾分鍾後,計量室的門被打開了,兩人進入計量室後,還有意用物品將室內的監控遮蓋起來,半小時後才離開……
此外,監控顯示,7月16日至7月22日收糧期間,有3名中年男子總在計量室外走來走去,神色緊張,他們既非糧販也非運糧司機,只要有蒙着油布的運糧車過磅稱重,就將手放在褲子口袋處摸摸索索,還不時抬頭張望計量室外面的重量顯示屏。這些反常的舉動似乎再次驗證了技術人員所言。
“問題原來出在地磅上。”工作人員恍然大悟,隨後報警。8月21日,寧鄉市公安局經過初步審查,於翌日立案偵查,並依法對寧鄉直屬糧庫進行現場勘驗。
此後不久,王某等7人主動投案,其餘犯罪嫌疑人也陸續被公安機關抓捕歸案。幾個月內,該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多數落網,包括干擾器安裝人員、糧販、運糧司機,人數多達26人。
經訊問,到案犯罪嫌疑人如實供述了案件事實,該案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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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天詐騙寧鄉直屬糧庫糧款81車次
人稱“亮哥”的張某亮一直有賭博惡習,他與本案的另外兩名犯罪嫌疑人王某安、何某平(在逃)同為湖南益陽人,他們文化程度不高,平時主要以務工為生。
據張某亮交代,2019年7月中旬的一天,相熟的何某平打電話約他見面,並介紹了陸某清(在逃)、王某安給他認識。在吃飯聊天的過程中,何某平試探性地開了口:“兄弟,我們這有個賺錢的門路,有沒有興趣一起搞?”想到最近打牌輸了不少錢,剛好手頭比較緊張,張某亮馬上回答:“搞!有錢賺還不搞。”簡單瞭解了一下“發財門路”,4人一拍即合,決定即刻前往寧鄉進行“實地考察”。
到了寧鄉已是晚上,4人在寧鄉直屬糧庫附近的一家旅社住下了。安頓好後,陸某清開始向眾人詳細描述起他的“發財藍圖”:“我可以在寧鄉直屬糧庫的地磅上安裝一個設備,再喊人到寧鄉糧庫來送糧,在過地磅稱重時,我們通過操作遙控器虛增糧食重量,就能多騙糧庫的錢。這個事情肯定是有風險的,你們想清楚了。”張某亮當即表示:“來都來了,那就幹吧。”另外二人也都點頭同意。
凌晨1點多鐘,除王某安因感冒留在房間休息,張某亮、陸某清、何某平從牀上爬起來,戴上了事先準備好的帽子和口罩,開車前往糧庫。偷偷潛入糧庫後,陸某清和何某平去地磅房(即計量室)開鎖,張某亮則躲在地磅房附近的綠化花壇裏面觀察動靜。折騰了十幾分鍾後,門打開了,陸某清返回車上拿設備工具,回來時喊張某亮戴上手套,進來幫他打下手。二人進入地磅房後,陸某清立刻把頭上的帽子摘下來掛在地磅房的攝像頭上遮擋住監控,張某亮將地磅主機抬起來,陸某清拿出工具把主機的螺絲一一擰開,打開主機盒後,又熟練地在裏面的電路板上安裝了一個設備(干擾器)。
完成後,陸某清掏出一個遙控器進行測試,據張某亮等人事後描述:“白色遙控器長10公分左右,寬約5公分,在遙控器頂端有一根天線可以扯出來和收進去,遙控器上有兩個按鍵,一個朝上、一個朝下,按朝上的按鍵就可以虛增約5噸的重量,按朝下的按鍵就可以使數值重新歸零。”一切安排妥當後,陸某清取回自己的帽子,和同伴返回賓館,此時已是7月15日凌晨3點鐘。
第二天一早,為了掩人耳目,經過商量,張某亮、王某安、何某平決定以在寧鄉直屬糧庫有熟人可增加稱重的説法,各自邀集相熟的糧販向寧鄉直屬糧庫出售糧食,由糧販組織運糧司機從沅江市、漢壽縣等地將稻米運送至該糧庫,並要求司機將運糧車輛蒙上油布。
“郭某順(糧販,系該案主犯之一)還叮囑我,要我送穀子的時候一定要用油布將車廂蒙起來,免得在過地磅的時候,我們的穀子明顯比別人少但是重量又多,地磅員會懷疑。”運糧司機潘道元表示。
當有運糧車上地磅稱重時,張某亮、王某安、陸某清輪流在地磅房窗口操控藏匿在褲袋裏的遙控器,使每車糧食的重量虛增5噸左右,待運糧車稱重結束下地磅時,3人再操控遙控器使地磅讀數歸零。
按照寧鄉直屬糧庫每噸糧食2400元的收購價,每車次的獲利金額約為1.2萬元。根據約定,張某亮等4人每車次可獲利5000元,4人平分,運糧司機每車次可分2000元至3000元不等,餘下的給糧販。
就這樣,從7月16日至7月22日,短短6天,張某亮等人採取上述犯罪手法共計詐騙寧鄉直屬糧庫糧款81車次,每車次虛增糧食重量約5噸,共計騙取糧款約97.2萬元。其中,張某亮從中獲利14萬餘元,王某安非法獲利7萬餘元。
不過,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經湖南省寧鄉市檢察院提起公訴,近日,該案被告人張某亮、王某安被法院以詐騙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年零三個月、十年零一個月,各並處罰金3萬元,其餘24名被告人也都受到了相應的處罰。
安徽一糧庫9000多噸國家儲備糧曾被盜
無獨有偶,4年前安徽也發生的盜糧大案。2015年,安徽省亳州市譙城區譙西糧庫9000多噸國家儲備糧被糧庫負責人譚獻華監守自盜。央視去年曾發表評論稱:9000多噸國糧被盜,誰讓偷糧“碩鼠”如此膽大?
2015年,安徽省亳州市譙城區譙西糧庫9000多噸國家儲備糧被糧庫負責人譚獻華監守自盜。案發後,亳州市多部門還曾採取“突擊補庫”的方式試圖“就地處理”。案件的處理結果是譚獻華被判入獄11年,但違規操作補庫的責任人均未被問責。遺留的代管單位經營困難、拖欠糧款引發維權至今無果、追討欠款向法院起訴被駁回等諸多亂象,則讓案件欲蓋彌彰,並重新回到人們的視線中。
譙西糧庫是亳州市譙城區糧食局的下屬單位,下設13個糧站。案發時,13個糧站負責人大部分與譚獻華沾親帶故,甚至還出現了父母退休、子女頂班的繼承式任職情況。這種把國家糧庫當成私家糧庫的情況已屬反常,但無人過問、任其妄為的情況則更加反常。若不是2015年的那次突擊檢查,譚獻華監守自盜一事可能至今無人知曉。這凸顯了監管在任人唯親面前的無力感。
根據國家《中央儲備糧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動用國家儲備糧,程序非常嚴格,應報國務院批准。如此嚴格的動用程序,按理説是天衣無縫的。可事實證明,譚獻華盜糧卻另有他途,硬是繞過了程序,利用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糧食局和中儲糧亳州庫例行月度查庫後的時機,突擊進行了一次一兩千噸的盜賣活動,這在短時間內很難被發現。
更離奇的是,當時的糧庫沒有安裝監控。案發時是2015年,在這個公共區域監控完備的時代,很難想象放置國家儲備糧的糧站沒有監控設備。會不會是有監控而被拆除了,還是一開始就做好了倒賣的準備而沒有安裝?
盜糧倒賣後所得的錢,全部被譚獻華用於償還債務和經營其私有的鴻源面業公司。此外,譚獻華還私自出租糧庫,將出租所得的330萬元也據為己有。據知情人透露,譚獻華私自出租的情況糧食局的相關負責人是知道的。為何知情不管?這不能不讓人產生疑問。這中間是否有利益交換?這些疑問在案件處理時就比較模糊,而現在則必須説清楚。
本案最為讓人存疑的就是其處理結果。譙西糧庫盜賣案事發後,譙城區糧食局、原亳州市糧食局及中儲糧亳州庫並沒有第一時間上報,而是採取“突擊補庫”的形式試圖“就地處理”。隱瞞不報本身就是不擔當、不作為的表現,試圖掩蓋更有變相犯罪的嫌疑。但結果卻是違規操作補庫的責任人均未問責,只有譚獻華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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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有人倒賣25萬公斤中央儲備糧獲刑
據法治日報報道,2013年6月,上海市公安局奉賢分局刑偵支隊接到羣眾舉報並初步查實,在2011年到2012年間,奉賢某米業公司副總經理張某及其手下吳某、殷某、裴某等,利用職務之便,勾結門衞老吳、個體糧販李某盜竊中儲糧上海分公司存放在該米業公司內的國家儲備糧。警方對張某等人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後,移送奉賢區檢察院批准逮捕。檢察官在審查逮捕時發現,張某等人的行為不僅是盜竊那麼簡單,他們利用職務便利,侵吞中儲糧公司委託保管的中央儲備糧,其行為性質已經涉嫌貪污犯罪。
經查,自2006年始,張某所在的米業公司就代為保管中央儲備糧,並收取保管費,同時接受直屬庫派駐的監管員監督。2010年年底至2011年年初,張某作為該米業公司分管倉儲部門的副總經理,在熟知國家儲備糧的監管方式後,便萌生了利用國家儲備糧監管疏漏盜賣代管國家儲備糧“搞創收”的貪念。
2011年3月至2012年3月期間,張某夥同倉儲部經理吳某、倉儲部副經理殷某和保管組組長裴某,並勾結倉庫門衞老吳,多次趁直屬庫派駐的監管員晚上下班不在崗的時機,將儲存的糧食加水、吸潮後把增重的部分用卡車運出倉庫,並通過個體糧販李某賣到浙江等地。
為了掩蓋盜賣糧食的行為,他們還煞費苦心,在糧食出庫過程中採取直接向糧食噴水、開啓風機吸潮等方式使糧食增重,彌補盜賣糧食後發生的短斤缺兩。他們往往在盜賣糧食前一兩天才開始噴水,這樣既達到了使糧食增重的效果,又避免糧食因水分增加而發芽。
吳某等人向檢察官交代,他們在張某的授意下,採用此手法盜賣中央儲備糧7次,有時是玉米,有時是小麥,只要看到哪個倉庫在出糧就開始作案,出什麼糧食就往外盜賣什麼糧食。每次所賣的錢款最後都會交到副總經理張某手上,張某會拿出一部分來犒勞下屬。
經核實,張某等人共盜賣國家儲備糧25萬餘公斤,價值57.8萬餘元人民幣。張某從50多萬元賣糧款中拿出近30萬元交給公司財務陶某不入賬,私設“小金庫”,剩下的10多萬元被他本人吃喝玩樂用掉,其餘的分給了倉儲部經理吳某、副經理殷某、倉儲部保管組組長裴某、糧食販子李某等人。為避免門衞老吳説出此事,張某還特意吩咐吳某每次都給老吳500元的“封口費”。
奉賢區檢察院承辦檢察官表示,此案的發生,暴露出中央儲備糧在代儲環節存在一定監管漏洞,威脅到國家糧食安全,亟待引起重視。為此,上海市人民檢察院向中儲糧上海分公司發出檢察建議。中儲糧上海分公司目前已落實整改措施,強化了對新選庫點的審批、梳理所有代儲庫點資質、安裝應用儲糧遠程監管系統、完善代儲環節駐庫監管模式,力爭實現對儲糧進行全天候不間斷監管。
編輯|畢陸名 何小桃 王嘉琦
校對|趙雲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綜合檢察日報、
央視網、法治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