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賬户千萬別再外借,倆股民因此違法剛被罰8萬元
股票賬户千萬不要再外借,有股民剛因此被罰款。
中國證監會上海監管局官網近日發佈3條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對兩名股民違法出借證券賬户的行為,分別開出3萬元、5萬元的罰單。違反規定借用他人證券賬户的公司,也被處以30萬元罰款。
李某鑫,男,1992年4月出生,住址為上海市浦東新區。
經上海證監局查明,李某鑫存在以下違法事實:2017年3月至調查日(2021年1月21日),在上海開誠投資有限公司(簡稱“開誠投資”)董事長李某、副總經理劉某的安排下,開誠投資職員李某鑫將本人申萬宏源證券賬户出借給開誠投資使用,涉案期間內,李某鑫賬户有1500萬元資金直接或間接來源於開誠投資,並由劉某在開誠投資辦公場所操作“李某鑫”賬户交易“瀘州老窖”等多隻證券,買入金額累計1497萬元。
截至調查日,上述買入證券大多數均已賣出,賣出資金由開誠投資繼續用於投資其它證券標的。
上述違法事實,有相關證券賬户資料、銀行賬户資料、相關人員的詢問筆錄、情況説明、相關賬户交易使用的IP和MAC地址等證據證明,足以認定。
上海證監局表示,李某鑫的上述行為違反《證券法》第五十八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規定,出借自己的證券賬户或者借用他人的證券賬户從事證券交易”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條所述違反規定出借自己的證券賬户的行為。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條的規定,上海證監局決定,責令李某鑫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3萬元罰款。
同時發佈的另一條行政處罰決定書,也對另一股民李某出借證券賬户的行為開出罰單。上海證監局決定,責令李某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5萬元罰款。
李某,男,1964年9月出生,住址為河北省滄州市。經查明,2009年8月至調查日(2021年1月21日),開誠投資股東李某將本人華泰證券賬户出借給開誠投資使用。涉案期間內,李某賬户有2791萬元資金直接或間接來源於開誠投資,並由劉某在開誠投資辦公場所操作“李某”賬户交易“廈工股份”等多隻證券,買入金額累計2708.98萬元。截至調查日,上述買入證券均已賣出,賣出資金由開誠投資繼續用於投資其它證券標的。
出借賬户的被罰,借入賬户的同樣難逃處罰。上海證監局對開誠投資違反規定借用他人證券賬户從事證券交易的行為作出處罰,責令其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30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