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一凡:設“全球最低企業税率”,行得通嗎

法德兩國財長近日表示,他們支持美國政府提出的設立“全球最低企業税率”、以阻止跨國公司利用避税港的建議。

顯然,設立全球最低企業税率,將有助於減少跨國企業的利潤轉移,壓縮它們利用各國不同的税率故意少交税的空間。但是,設立全球最低企業税率,並不完全符合“利潤要在經濟活動的發生地和價值創造地徵税”的原則,並可能導致雙重甚至多重徵税。因此,全球最低企業税率要想真正落實,還需要解決很多實操中的困難,比如實際有效税率的計算、不同國家現行政策的協調和兼容問題等。

美國財政部長耶倫提出建立最低全球企業税率的呼籲,顯然有解決一些“燃眉之急”的算計。美國總統拜登上台以來,先是撥款1.9萬億美元救助因新冠疫情而陷入困境的美國家庭,後來又提出要搞2萬億美元的基礎設施建設。如此大規模的財政開支擴張,需要國家有能力增加財政收入。拜登希望提高對美國企業的税收,支撐政府支出。拜登的計劃在國會遇到了不小的反對。很多反對者認為,在經濟全球化時代,貿然提高企業税率會導致大公司離開美國本土,逃向低税率的國家。於是,就有了耶倫的計劃。

德法是歐盟的核心成員,它們積極響應美國政府提出的呼籲自有其算計。多年來,美國的互聯網企業佔領了歐洲市場,但卻利用歐盟成員國税率不一樣的特點,把總部設在税率低的國家比如愛爾蘭。歐盟早就希望能阻止這些公司在歐洲鑽税率空子的行為,一直在商量着要開徵“數字税”,但卻因為歐盟內部意見莫衷一是而總是達不成協議。當美國政府提出建立全球最低企業税率的建議時,德法等國當然不想放過這個機會。它們希望在未來的相關協商談判過程中,把有關“數字税”相關內容加入進去,一方面可以藉此向美國大型科技企業徵收“數字税”,另一方面也可以杜絕歐盟內部有成員國利用低税率搞“不公平”競爭。

不加區分地設立全球最低企業税率,將給一些發展中國家帶來更多的困難。發展中國家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優勢原本就不多,低税率往往是其吸引外來投資的唯一優勢。如果要強行拉平税率,需不需要給這些國家一定的補償?否則,給這些國家造成更大困難的道德缺陷如何才能彌補?

中國在改革開放初期也曾用低税率的做法吸引過外來投資,但後來很快就放棄了這種做法。如今中國仍是外國直接投資最受青睞的目的地,但我們的競爭優勢已不在低税率,而在於完備的產業鏈、完善的基礎設施和高效的行政管理等等。但是,一旦各國都制定全球最低税率,對越來越多走向國際市場的中國企業來説,卻是個要加以考慮的變量了。倘若這一税率對各國税率的均衡化有利,向海外投資的中國企業可以省去比較各國税率這一過程,但因為各種算法,也可能會使企業向海外投資更為麻煩。(作者為北京外國語大學講席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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