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徵信報告上,竟現侮辱字眼

近日,江蘇南通市民房女士在查詢個人徵信時發現,其職業信息“工作單位”一欄中竟然出現了侮辱性字樣。涉嫌上傳房女士不當信息的為金融機構—晉商消費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5日,記者從中國人民銀行南通中心支行了解到,經該行協調,涉嫌上傳不當信息的晉商消費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晉商消費金融”)已做了在線刪除處理。然而,據房女士稱,事發後她一直沒有收到涉事公司針對此事的正當説法。

做個體户的房女士與晉商消費金融之間存在借貸關係。房女士介紹,2018年4月,她在位於南通中南大廈的晉商消費金融分支機構簽署了一份16.2萬元的個人消費貸款合同,貸款期限約定36個月。經人民銀行南通中心支行了解,去年2月,房女士向晉商消費金融提出因疫情影響延期還款,後者為其延至2020年底再接着還款。房女士告訴記者,按照晉商消費金融的算法,截至目前,她尚需償還本息7萬餘元。

4月6日,房女士在人民銀行南通中心支行查詢個人徵信發現上述問題後甚為驚愕,隨後向該行進行了反映。如此信息緣何會出現在個人徵信報告上?

央行太原中支再次約談晉商消金

針對晉商消費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晉商消費金融公司”)“個人徵信報告出現侮辱性字眼”問題,人民銀行太原中心支行於4月8日約談了晉商消費金融公司,5月25日,再次約談晉商消費金融公司。

晉商消金被央行暫停徵信系統查詢權限

“中國人民銀行太原中支”微信公眾號5月26日發佈公告,為切實保護信息主體徵信合法權益,規範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接入機構的操作行為,決定從即日起暫停晉商消費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徵信系統查詢權限,責成其內部整改,切實落實各項監管要求。

現在個人徵信越來越重要,信用已經逐漸成為人們無形的資產。針對這一事件,來聽聽小寶怎麼説。

上海市消保委認為:

侮辱性的表述侵害消費者的名譽和人格尊嚴

現在很多的消費交易活動離不開信用,個人信用信息對消費者至關重要。因此,金融機構應當採取合理措施,切實履行徵信信息採集報送主體責任,對信息的真實性和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負責。

如果因其內部流程不當、管控不力,在消費者信息中填寫了侮辱性的表述或是捏造虛偽事實,無疑對消費者造成了負面影響,損害了消費者的名譽和人格尊嚴,就應當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

同時,上海市消保委在此提醒,消費者可以向徵信機構查詢自身信息,有權兩次免費獲取本人的信用報告。如果發現信息存在錯誤、遺漏的,可以提出異議並要求更正,避免錯誤信息產生的不良影響。

(綜合自人民網-江蘇頻道、央行太原中心支行、“中國人民銀行太原中支”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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