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銀保監會獲悉,銀保監會日前向眾安財險開出行政處罰決定書。這份決定書顯示,眾安財險存在4項違法行為。
一是自營網絡平台宣傳銷售頁面欺騙投保人。眾安財險在自營網絡平台——官網和眾安保險App銷售的“尊享e生醫療險2017”“尊享e生旗艦版”“女性尊享百萬意外險”等5種產品的宣傳銷售用語與條款或事實不符。
二是第三方平台宣傳銷售頁面欺騙投保人。眾安財險通過第三方網絡平台銷售“重疾險”“600萬醫療保障”的宣傳銷售用語與事實不符。
三是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准或者備案的保險條款、保險費率。2017年8月18日至2018年10月31日,眾安財險在某App司機端銷售“拉活寶”車主保障計劃,使用重大疾病保險條款(A款)、個人重大疾病保險條款和個人輕症疾病保險條款,突破對應保險費率表上下限收取保費。
2018年11月9日至12月22日,眾安財險在某App乘客端銷售重疾保障計劃,使用重大疾病保險條款(A款)、個人重大疾病保險條款,突破對應保險費率表上下限收取保費。
四是編制或者提供虛假報告、報表、文件、資料。眾安財險向原中國保監會報送的2017年個人醫療保險理賠數據中,存在以業務結案時間代替賠款指令發出時間,拒賠案件作正常給付、協議給付案件處理等問題。
從處罰情況來看,銀保監會對眾安財險罰款145萬元,並對公司相關負責人給予警告和罰款處罰。(記者譚謨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