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來源:創業圈 作者:黃宇昆
文|記者黃宇昆
近日,銀保監會公開了第四批重大違法違規股東名單,此次又有14家公司以及一名自然人上榜,涉及5家銀行、1家金融租賃公司。截至目前,銀保監會已經公開披露了81家違法股東,對整治股東股權亂象、淨化市場環境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促進作用。
具體來看,本次被點名股東的主要違法違規行為包括違規開展關聯交易;隱瞞關聯關係;入股資金來源不符合監管規定;嚴重逃廢銀行債務;違規轉讓股權;違規代持股權;利用平台虛構業務進行融資。
銀保監會表示,下一步將加快相關法律法規修訂,完善公司治理違法違規行為懲戒措施,進一步細化股權管理、董事會運作等方面的監管規則。同時提出要建立違法違規股東公開常態化機制,提高機構和個人違法違規成本。
值得注意的是,從四批違法股東參股的金融機構來看,以農村金融機構為代表的中小銀行佔比較為突出。此前有數據表明,2018年-2020年期間,全國3898家農村中小銀行完成了機構自查和監管檢查,三年時間裏,銀保監會開展監管約談2611次,印發監管提示函2180份,督促完成整改1.36萬個問題,整改率達70%。中小銀行股東治理仍需持續深化。
公開違法股東將常態化
與一般工商企業相比,銀行保險機構具有外部性強、財務槓桿率高、信息不對稱嚴重等特徵,因此,對其股東股權嚴格管理的必要性不言而喻。去年7月,銀保監會首次對外公開了38家重大違法違規股東,涉及近十家金融機構。彼時,銀保監會表示,在前期監管檢查及風險處置的過程中,發現有的股東違規入股銀行保險機構、違規開展關聯交易,有的甚至把銀行保險機構當作“提款機”。公開重大違法違規股東,是提高股東違法成本、端正股東入股動機的必要措施,也是整治股東股權亂象、淨化市場環境的有效手段。
截至目前,銀保監會共分四批公開了81家違法違規股東。從最新披露的第四批違法股東的具體行為來看,本次主要新增了隱瞞關聯關係、嚴重逃廢銀行債務、違規轉讓股權、違規代持股權、利用平台虛構業務進行融資等五項。
根據天眼查信息,第四批公佈的15家重大違法違規股東主要涉及6家金融機構。其中,4家涉及遼陽農商行、2家涉及遼陽銀行、1家涉及甘肅銀行與寶塔石化集團財務公司、3家涉及西藏金融租賃、2家涉及貴州晴隆農商行、3家涉及磴口蒙銀村鎮銀行。
鼎力鑫盛(北京)國際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正泰宏行善達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安森金世紀國際投資有限公司、遼陽華億投資有限公司均為遼陽農商銀行股東,持股比例比較接近,而遼陽華億還與名單上的深圳市昂得威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劍海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同樣持有遼陽銀行的部分股權。
寶塔石化集團也在此次的名單中。這家前中國500強公司曾為甘肅銀行第一大股東,並100%持股寶塔石化集團財務有限公司。2013年以來寶塔集團開始出現大規模虧損,據瞭解,孫珩超作為董事長,明知該集團不符合申請設立財務公司的資格,為解決寶塔集團資金短缺問題,仍然安排霍言等人籌建財務公司,此後該集團還曝出票據造假案,更是轟動一時。
從這些違法股東參股的金融機構來看,都或多或少存在着一些經營上的問題。遼陽銀行2020年前三季度業績跳水,分別實現營業收入和淨利潤10.57億元、3.29億元,同比減少57.44%、69.60%。今年9月,銀保監會同意遼瀋銀行吸收合併遼陽銀行,遼陽銀行就此成為歷史,更名為遼瀋銀行遼陽分行;今年3月遼陽農商銀行首任行長姜冬梅因涉嫌受賄罪、違法發放貸款罪外逃,10月2日在境外落網並被遣返回國。
銀保監會表示,下一步將繼續加大公司治理執法檢查力度,強化對公司治理違法違規行為的公開披露,提高機構和個人違法違規成本,並建立違法違規股東公開常態化機制。
農村金融機構成股東治理重災區
從四次披露的違法違規股東所涉及的金融機構來看,以農村商業銀行和村鎮銀行為主的農村金融機構成為重災區。事實上,通過銀保監會官網的行政處罰信息,也可以窺見農村金融機構等中小銀行在股東治理上的問題仍較為突出。
11月4日,山西運城農商銀行因股東借款超股權淨值仍出質股權被罰;10月28日,遼寧大窪農商銀行因以該行股權作為質押物違規發放貸款被罰;8月27日,丹東農商銀行因部分股東以非自有資金入股,部分股權溢價資金會計核算不正確被罰;4月16日,河南中牟農商銀行因對該行主要股東及其關聯方合計授信餘額超比例被罰。
有業內人士認為,農村中小銀行股東數量多、結構複雜,呈現“小”“散”“弱”等特點,股權管理的困難程度較高。一些大股東只注重自身利益,甚至違反監管要求,通過股權操縱董事會,要求發放不合理貸款。此外,在社會資本參股中小銀行的浪潮下,部分企業入股目的不純,單純把銀行當作“提款機”,給銀行的經營帶去風險。
2018年-2020年,銀保監會組織開展了“農村中小銀行股東股權三年排查整治行動”,三年時間內,3898家農村中小銀行全部完成了機構自查和監管檢查。據統計,三年排查整治共涉及持股1%以上股東38.5萬個、股權3889億股,累計發現問題1.99萬個,且問題主要集中在五個方面:一是股東資質不合格;二是入股資金來源不合規;三是逃避“穿透”監管,超比例、超數量持有股權;四是違規開展關聯交易;五是股權質押不受約束。
與此同時,銀保監會對4758個股東的表決權進行限制,責令轉讓股權合計達62.3億股,對281家機構實施了行政處罰,處罰金額合計1.5億元,給予相關責任人警告、罰款、取消任職資格等處罰共計711人次,罰款金額合計2039萬元。
此外,在整治股權亂象方面,銀保監會各項政策齊出。自今年5月開始,《銀行保險機構董事監事履職評價辦法(試行)》、《銀行保險機構公司治理準則》、《銀行保險機構大股東行為監管辦法(試行)》等基礎制度陸續出台,夯實公司治理監管根基;發佈績效薪酬追索扣回的指導意見,健全激勵約束機制;完善股東承諾管理制度,進一步提升股東承諾約束力。據銀保監會透露,《銀行保險機構關聯交易管理辦法》已完成規章制定的前期工作,有望近期出台。
銀保監會認為,當前,銀行保險機構公司治理改革雖已取得初步成效,但面臨的形勢仍然複雜嚴峻,部分公司治理的典型問題如大股東操縱、內部人控制在一些機構依然存在,健全銀行業保險業公司治理的任務仍然十分艱鉅,必須常抓不懈、久久為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