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銀行對賬及大額查證曾存隱患,中小微企業貸款佔比逾九成
樂居財經 蘭蘭3月3日,江蘇海安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安銀行”)披露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主板上市招股説明書(申報稿)。
據招股書,報告期內,海安銀行收到的行政處罰達四起。其中,2022年6月28日,中國銀保監會南通監管分局針對海安銀行存在的關聯交易管控不到位、授信管理不到位以及表外業務貿易背景審查不嚴等違法違規行為出具了《行政處罰決定書》。
此外,海安銀行收到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保監會、國家外匯管理局等監管機構及其派出機構的現場和非現場監督檢查,針對監管機構的檢查及提出的整改意見。
其中,海安銀行被指出存在的問題有:營業間管理鬆懈,有待加強;存在個別應入庫保管而未入庫押品的情況,以及部分抵押人名稱錯誤或空白等問題;未如實報告POS管控漏洞;對賬及大額查證存在隱患;績效考核機制欠審慎;賬户明細及EAST數據缺失;5萬元以上的櫃面存取款業務中存在部分身份核查時間晚於業務辦理時間的情況等。
據招股書,海安銀行貸款客户以中小微企業為主。截至2022年6月30日,海安銀行中小微企業貸款客户共計4,396户,佔本行公司類貸款客户的99.37%;本行中小微企業貸款餘額為315.57億元,佔公司貸款和墊款總額的94.02%。
海安銀行在招股書中稱:“相對於大型企業而言,中小微企業規模小、日常管理能力相對較弱、抗風險能力低,更容易受到宏觀經濟結構調整、營業成本上升及自然災害等不利因素的影響。”
截至2022年6月30日,海安銀行資產總額813.58億元,發放貸款和墊款總額527.41億元,吸收存款餘額648.98億元,股東權益82.60億元,不良貸款率0.95%。
據樂居財經《預審IPO》查閲,海安銀行主營業務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規定的和經批准的商業銀行業務,主要包括公司業務、個人業務以及金融市場業務等。
文章來源:樂居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