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中財大綠金院聯合財聯社發佈《中國銀行業綠色金融發展報告》為業內首份以央行綠金評價方案為參考的行業性報告

由 不新伏 發佈於 財經

財聯社(北京 記者,王宏)訊,9月17日,中央財經大學綠色金融國際研究院與財聯社聯合發佈了《中國銀行業綠色金融發展報告》(以下簡《報告》)。這是業內首份參考人民銀行《銀行業金融機構綠色金融評價方案》,針對上市銀行綠色金融業務發展情況的評價報告,也是具有實踐意義的銀行業綠色金融業務發展指南。

中央財經大學綠色金融國際研究院副院長施懿宸在發佈會上表示,很高興能與財聯社共同發佈該份報告。報告顯示,大量銀行業金融機構在“30·60”目標的指引下加速推進綠色金融業務,大型銀行在發展綠色金融業務方面表現尤為突出。他表示,該份報告在展示銀行業金融機構所取得的成就的同時,也全面梳理並解讀了綠色金融相關政策,為金融機構提供了一份“業務指南”,以此幫助更多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在碳中和背景下真正實現雙碳目標與可持續發展。

綠色金融業績評價指標設置兼具定性和定量雙重指標

《報告》指出,綠色金融作為支撐綠色、低碳發展的重要金融手段,成為當前綠色、低碳、可持續發展政策市場環境下的迫切需求。在國家綠色發展戰略佈局和“碳達峯、碳中和”目標下,銀行業金融機構綠色發展轉型越來越重要,綠色金融發展戰略佈局不僅是踐行國家綠色低碳發展戰略,還可有效適應內外部市場發展環境、提升銀行企業社會責任、促進銀行自身可持續發展。

《報告》分為綠色金融內涵、中國綠色金融政策體系分析、銀行業金融機構綠色金融市場進展、銀行業金融機構綠色金融業績評價、銀行業金融機構綠色金融實踐、問題與挑戰以及政策建議七大部分。

市場最為關注綠色金融業績評價部分。據介紹,《報告》以3家政策性銀行和54家A股及H股上市銀行為評測目標,以人民銀行綠色金融評價方案為評價基礎,並從已有銀行綠色金融實踐中獲取經驗,通過細化評價指標的“顆粒度”,即結合現階段我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綠色金融信息披露透明度和業務模式特徵,以客觀性、可比性和科學性的指標選取和數據獲得為原則,從制度建設、產品落地實踐到信息披露,建立符合現階段銀行綠色金融發展現狀的綠色金融評價指標體系等方面,對其綠色金融實踐和整體業績表現進行評價分析。

施懿宸表示,由於數據的可得性,《報告》先以政策性銀行和上市銀行為主,指標設置兼具定性和定量雙重指標。同時《報告》在指標體系設計過程中,也將綠金院一直都有ESG的指標體系、綠色金融的數據和指數都納入到了評價體系中。最終,研究團隊將3家政策性銀行與54家上市銀行按得分區間劃分為三大發展梯隊。

施懿宸介紹説,《報告》體現的是綠色金融的2.0版,也就是俗稱的轉型金融。“重要意義在於,形成了一套指標體系來評估現在銀行在綠色金融發展的表現,並依據評價表現針對性提出下一階段銀行業金融機構綠色金融發展建議,對綠色金融發展不同階段的銀行均具有較好的借鑑指導意義。同時這套指標還將隨着國內外綠色金融的發展不斷優化,後續也會考慮將碳交易方面的指標納入評分體系。”

我國綠色金融發展成果顯著 仍面臨多項問題與挑戰

自2016年《關於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發佈以來,國務院、發改委、人民銀行等部門發佈了多項綠色金融政策,國內綠色金融政策體系基本建成,綠色金融標準不斷完善,考核評估體系逐漸確立,信息披露制度逐步推行,風險保障機制初具形態,獎勵激勵機制試點推出。

此外,在國家綠色金融戰略的指引下,為加大金融對綠色發展的支持,進一步發揮銀行業金融的資源配置、風險管理和市場定價的三大功能,金融監管部門從綠色金融標準體系、金融機構監管和信息披露、激勵約束機制、綠色金融產品和綠色市場體系,綠色金融國際合作等五大方面探索金融機構綠色金融體系建設。

《報告》指出,在上述政策的大力推動下,中國綠色金融市場在探索中不斷髮展,其中以銀行為代表的金融機構綠色金融成果顯著。截至2021年第二季度末,綠色債券銀行業金融機構共發行綠色金融債券161只,累計發行規模超5600億元;截至2021年第一季度末,綠色信貸餘額突破13萬億元,同比增長24.6%。此外,綠色信貸產品創新、科技創新以及碳金融市場等領域也取得了突破性地進展。

不過,施懿宸也指出,要實現“30·60”的目標,還有許多待完成的工作。“如需要有數據和指標體系,數據怎麼來?要用科技的手段。所以綠金院也在擴大IT團隊,做有關數據方面的數據收集。”

類似的問題與挑戰還有:銀行業金融機構環境責任機制尚不明確、跨部門信息共享機制尚未有效建立、金融機構綠色金融科技創新機制有待明晰、金融機構環境權益創新機制有待健全、銀行業金融機構綠色金融制度體系建設引導尚需強化、銀行業金融機構綠色金融發展宣傳推廣有待加強等。

為此,《報告》也提出了五大建議。一是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環境響應、補償和負債責任制度》;二是明確銀行業金融機構綠色金融科技發展標準;三是完善銀行業金融機構以碳排放為代表的環境權益產品創新機制;四是構建銀行業金融機構綠色金融制度體系創建指引;五是強化銀行業金融機構綠色金融發展“以點帶面”效應。

施懿宸表示,對於銀行而言,與過去發展綠色金融業務不一樣的地方在於,轉型金融需要新的能力建設,新的業務團隊。“過去綠色金融有一個目標可以參考,然後算一下環境權益,現在轉型過程要有更多協同以及信息不對稱,轉型有一定風險。”

“在雙碳目標的背景下,有一個巨大的風口,未來要做增量的改造,從高碳往低碳化轉型發展。”為此,施懿宸期待未來能夠出台轉型金融的標準。此外,他還期待能夠針對“30·60”目標,出台專門的雙碳方面的全面系統性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