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河北省遷安市“金嶺礦山傳奇”景區,昔日1萬多畝廢棄礦山變身花海。李彬攝(中經視覺)
作為我國“綠色税制”的重要組成,資源税法將於9月1日起施行。資源税法通過法律的形式確立了資源税從價計徵為主、從量計徵為輔的税率形式,使資源税能夠更好反映資源價格的市場變化,更好發揮税收在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高質量發展方面的引導作用,促進資源集約化使用。當前,水資源税改革正在10個省份試點,有效抑制了不合理用水需求,促進了水資源節約保護。
作為我國“綠色税制”的重要組成,資源税法將於9月1日起施行。與1993年12月25日國務院發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税暫行條例》相比,資源税法有哪些變化?其對我國生態環境保護以及企業創新發展又將發揮哪些作用?記者就此採訪了業內人士。
更好發揮引導作用
資源税是我國重要的地方税種,涉及能源礦產、金屬礦產、非金屬礦產、水氣礦產和鹽等五大類税目。今年1月份至7月份,我國資源税收入為1023億元。
中央財經大學財政税務學院院長白彥鋒告訴記者:“資源税法通過法律的形式確立了資源税從價計徵為主、從量計徵為輔的税率形式,使資源税能夠更好反映資源價格的市場變化,更好發揮税收在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高質量發展方面的引導作用,促進資源集約化使用。”
白彥鋒認為,資源税法之所以保留了從量計徵,也是考慮到砂石等少數資源品種經營分散、税收徵管難度較高,體現了立法過程中原則性與靈活性的統一,也更便於税法的執行和遵循。
北京國家會計學院財税政策與應用研究所所長李旭紅認為,資源税法簡化了納税申報,降低了税收遵從成本。原《暫行條例》規定納税人的納税期限為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者1個月,由主管税務機關根據實際情況具體核定。資源税法則規定資源税按月或者按季申報繳納。
根據資源税法,《税目税率表》中規定實行幅度税率的,其具體適用税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統籌考慮該應税資源的品位、開採條件以及對生態環境的影響等情況,在《税目税率表》規定的税率幅度內提出,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這既賦予了地方税權,同時也是税收法定原則的進一步體現,有助於調動地方積極性,使得税法的具體實施更加因地制宜,同時也充分尊重了省級立法機關的税權。”白彥鋒表示。
李旭紅認為,通過税收立法對資源利用行為進行引導,有助於推動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在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領域發揮作用,助力經濟高質量發展。同時,資源税法根據地方特點充分發揮資源税的調節作用,有利於因地制宜、精準施策,促進區域間資源開發的協調發展。
綠色效應不斷釋放
資源税究竟能給企業帶來哪些變化?不妨看一個例子。廣東省韶關市曲江區税務局引導轄區內資源開採企業綠色發展,提高企業資源利用效率。今年1月份至7月份,廣東省韶關市大寶山礦業有限公司資源税申報繳納600萬元,同比增長5.07%,體現了資源價格上漲後從價計徵機制的正向調節作用。同時,税收優惠也促進了資源的節約和高效利用。該企業加大了低品位礦的綜合回收利用,1月份至7月份共處理含鉛鋅低品位礦99萬噸,享受減免資源税12.8萬元。該公司負責人表示,“‘採富棄貧’的經營模式已成為歷史,我們通過‘吃幹榨淨’低品位礦,提高資源利用率,既提高了經濟效益,又保護了綠水青山”。
“資源税法分列免徵和減徵項目,進一步固定和擴大了資源税税收優惠。”李旭紅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徵資源税:一是開採原油以及在油田範圍內運輸原油過程中用於加熱的原油、天然氣;二是煤炭開採企業因安全生產需要抽採的煤成(層)氣。
資源税法還明確,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國務院對有利於促進資源節約集約利用、保護環境等情形可以規定免徵或者減徵資源税。
水資源税試點穩步推進
當前,我國水資源税改革正處於試點階段,試點範圍為北京、天津、河北等10個省份。
“水資源税是在河北省先行試點基礎上,選擇條件成熟、有代表性的地區擴大試點。”中央財經大學教授樊勇認為,通過擴大試點,進一步發揮了税收槓桿調節作用,有效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促進水資源節約保護。同時,有利於豐富完善水資源税制度設計,為全面推開水資源税制度積累經驗、創造條件。
“水資源税改革促使我們大大提升主動節水意識,倒逼企業改進工藝,提高用水效率。”河北衡水市宇安服裝有限公司有關負責人介紹,該企業採取了限時用水、安裝紅外線感應器自動出水、定額管理、循環利用等多項節水措施。今年截至目前,該公司比去年同期減少水資源税支出12.38萬元。
河北金鵬煤化豎爐工業有限公司財務負責人介紹,“過去我公司一直使用地下水作為工業用水源,水資源税改革後,在税務部門的宣傳下,我們陸續使用地表水,2019年節約2萬元水資源税”。
河北武安市裕華鋼鐵有限公司在採取購買地表水、安裝智能水錶等措施後,今年1月份至7月份自採地下水量大幅下降,減少水資源税約1萬元。(經濟日報記者 董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