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板試點註冊制第三批受理名單出爐,7家公司獲受理,近3天共受理50家。
創業板試點註冊制全速推進 錯位發展凸顯“板塊特色”
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以超市場預期的速度全力推進。6月22日,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首批33家受理企業正式亮相,拉開了創業板註冊制改革的大幕。
“創業板註冊制改革的實施標誌着我國資本市場深改進程進入實質性提速期。”國信證券高級研究員張立超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通過註冊制改革,以企業為主體,以產業為核心,以市場為導向,動員和吸引更多的社會資本進入創業板市場,形成產業集聚和市場集聚,為中國經濟實現創新驅動的轉變提供強大動力。
市場人士也表示,創業板註冊制改革的推進,將進一步補齊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短板,形成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各板塊各司其職又高效聯通的全新格局。
“增量 存量”的突破
如果説科創板為我國註冊制改革的落地實施樹立了標杆,那麼,創業板註冊制“存量 增量”的改革則為我國資本市場全面推行註冊制積累了寶貴經驗。
對此,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深有同感,他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科創板作為A股註冊制“試驗田”是資本市場改革中的增量改革,而創業板註冊制改革則實現了“存量 增量”的無縫對接,這也是註冊制改革的一個新突破,從增量改革到存量改革的突破,也是本次改革的亮點之一。
此次改革的總思路就是把握好“一條主線”“三個統籌”。其中,一個統籌就是推進增量改革與存量改革,包容存量,穩定存量上市公司和投資者預期。
“創業板註冊制改革在發行審核、承銷保薦、持續監管、交易及退市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優化,都體現了存量改革與增量改革的協調和銜接,在一定程度上有利於穩定市場預期。”中原證券首席經濟學家鄧淑斌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
鄧淑斌認為,創業板註冊制改革對市場的積極意義主要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一是,新股的發行和定價更加市場化,IPO抑價率會降低,“打新”收益會下降,有利於價值投資理念的逐步深入,從而壯大A股市場的專業投資者隊伍、機構投資者隊伍;二是,註冊制下的發行上市進程可預期,可以疏通IPO排隊壓力,降低殼資源價值,促進存量上市公司專注於自身的持續經營和高質量發展;三是,新股定價的市場化與定價約束機制,將促進上市公司股價迴歸真實價值,資金會流向更優質的企業;四是,持續監管機制的優化側重於以信息披露為核心、壓實發行人和中介機構責任,加之退市機制的優化,將促進上市公司更加關注投資者關係的維護和管理,在一定程度上有利於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板塊特色”定位清晰
此次創業板試點註冊制,大方向上沿襲了科創板試點註冊制的核心制度安排,但同時基於創業板自身定位和特點有所調整。
證監會有關負責人曾表示,創業板和科創板都承擔着資本市場服務創新發展和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戰略任務,兩個板塊各具特色、錯位發展。
鄧淑斌認為,註冊制背景下,創業板和科創板在漲跌幅限制、發行審核與註冊流程、融資融券方面基本相同,差異主要體現在定位、上市條件、保薦機構跟投、投資者門檻等方面。考慮到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的統籌管理需要,二者之間的錯位發展應立足於定位及服務企業特點等方面。
她進一步表示,根據目前創業板註冊制和科創板註冊制的相關規章制度來看,科創板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經濟主戰場、面向國家重大需求,主要服務於符合國家戰略、突破關鍵核心技術、市場認可度高的科技創新企業;創業板則是深入貫徹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主要服務成長型創新創業企業,支持傳統產業與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深度融合。從中可以看出,科創板強調核心技術、技術創新,而創業板則更強調與創新的“深度融合”。
而在具體操作中,鄧淑斌認為,根據企業生命週期和科技屬性,大致可以歸為三類:初創型科創企業、成長型科創企業、創新型非科技型企業,如果結合創業板與科創板的上述定位,則相對比較明確的是初創型科創企業是科創板的服務支持對象,創新型非科技型企業是創業板的服務支持對象,而成長型科創企業則可能是兩者之間的交叉服務對象,也是兩者之間的邊界模糊之處。
“雖然創業板和科創板服務的企業範圍有所重疊,但從板塊定位看,兩者各有側重。”張立超也認為兩個板塊側重明顯,創業板定位於自主創新型企業和成長型企業,支持新舊融合和產業升級,體現為創新驅動,是增量與存量統籌改革;而科創板則突出以科技為核心,服務於科技創新企業,集中於關鍵技術、科技創新,體現為技術引領,更多地屬於增量改革範疇。
因此,他認為,創業板與科創板未來將在券商跟投、投資門檻、上市條件等具體標準和規則上形成錯位競爭、功能互補,在大產業鏈上達到互相促進、有序發展的目標,滿足相關企業和投資者不同層次的投融資需求,最終為全面推進註冊制、完善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打下基礎。(來源:證券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