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證監會對康美藥業作出行政處罰及禁入決定

由 諸葛寒香 發佈於 財經

  本報見習記者 吳曉璐

  5月14日,證監會網站顯示,近日,證監會依法對康美藥業違法違規案作出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決定,決定對康美藥業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對21名責任人員處以10萬元至90萬元不等罰款,對6名主要責任人採取10年至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相關中介機構涉嫌違法違規行為正在行政調查審理程序中。同時,證監會已將康美藥業涉嫌犯罪行為相關人員移送司法機關。

  證監會最終認定,2016年至2018年期間,康美藥業虛增鉅額營業收入,通過偽造、變造大額定期存單等方式虛增貨幣資金,將不滿足會計確認和計量條件工程項目納入報表,虛增固定資產等。同時,康美藥業存在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非經營性佔用資金情況。上述行為致使康美藥業披露的相關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和重大遺漏。

  證監會表示,康美藥業有預謀、有組織,長期、系統實施財務欺詐行為,踐踏法治,對市場和投資者毫無敬畏之心,嚴重破壞資本市場健康生態。證監會發現案涉違法行為後,立即集中力量查辦,持續公佈執法進展,疫情期間通過多地遠程視頻會議方式召開聽證會,聽取當事人陳述申辯,並在堅持法治原則下從嚴從重從快懲處。

  證監會重申,信息披露制度是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制度基石,依法誠信經營是最基本的市場紀律。一些上市企業無視法律和規則,實施財務造假等侵害投資者利益的惡劣行為,相關中介機構未履職盡責、勤勉從業,嚴重阻礙資本市場健康發展。對此,證監會將始終保持高壓態勢,用足用好法律賦予的職責,綜合運用行政處罰、刑事追責、民事賠償及誠信記錄等追責體系,對財務造假等行為重拳出擊。

  證監會表示,隨着新證券法頒佈實施和資本市場改革的不斷推進,財務造假等證券違法違規成本將大幅提升,行政處罰決定作出後,相關責任單位和人員也將面臨投資者民事訴訟索賠,付出更高昂的代價。希望廣大上市公司引以為戒,堅守誠信底線,相關中介機構歸位盡責,共同助力市場健康發展。證監會也將繼續加強投資者保護,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壓實中介機構責任,精準監管執法,堅決淨化市場環境,更好發揮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和投資者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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