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銀協明確建立違法違規違紀人員“黑名單”和“灰名單”

北京商報訊(記者 孟凡霞 馬嫡)來自中國銀行業協會官網9月7日的公告顯示,為進一步規範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職業操守和行為準則,塑造共同價值觀,加強行業自律和從業人員行為管理,推動清廉金融文化建設,經廣泛徵求和吸收會員單位意見,中國銀行業協會修訂了2007年《銀行業從業人員職業操守》,明晰了銀行業從業人員行為規範,並將名稱變更為《銀行業從業人員職業操守和行為準則》(以下簡稱《操守和準則》)。

中國銀行業協會有關負責人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操守和準則》明確銀行業協會建立違法違規違紀人員“黑名單”和“灰名單”,對納入相關名單的人員實行通報同業、行業禁入等懲戒制度。

在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及高管提出了哪些具體要求方面,該負責人表示,《操守和準則》的一大亮點是針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和高管提出了“特別準則”。針對一些因機構風氣不正、高管意識不足導致的行業亂象,對銀行業金融機構提出要“不得向特定關係人等提供高薪、職位職稱”、破除“圈子文化”,要“關愛員工,嚴禁體罰、辱罵、毆打員工”“採取合理的預防、受理投訴、調查處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職權、從屬關係等實施性騷擾”等要求;對高管提出“帶頭遵守、模範踐行職業操守和行為準則”“在戰略制定和績效管理等工作中融入職業操守和行為準則考量”“全面推動所在機構營造良好從業氛圍和工作環境”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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