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岦:要約人擬行使強制取得證券的權利

智通財經APP訊,皇岦(08105)發佈公告,根據公司法第88(1)條,要約人已接獲涉及不少於90%要約股份的要約的有效接納,謹此知會閣下:

1.要約人將收購於2020年7月22日(記錄日期)以閣下名義登記的所有餘下股份;及

2.除非閣下(或另一位餘下皇岦股東)於本通告日期起一個月內,向開曼羣島大法院提出反對強制取得證券的申請,而該反對最終獲法院支持,要約人將有權及必須按照要約的條款及下文所述以每股餘下股份0.54港元(強制取得證券代價)的現金代價,收購閣下的餘下股份。

餘下股份將由要約人於強製取得證券完成日期進行收購而不附帶一切優先購買權、購股權、留置權、申索、衡平權、押記、產權負擔及屬任何性質的任何其他第三方權利,以及連同該等股份附帶的所有權利,包括全數收取2020年3月18日(即最後截止日期)或之後宣派、作出或派付的所有股息及其他分派(如有)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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