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於南:繼科創板試點註冊制後,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迎來了第一批IPO企業。這意味着,在充分總結評估科創板以及創業板改革的基礎上,全市場的註冊制改革將適時啓動。如何將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的作用發揮到最大?需要監管部門始終將提升審核工作規範性和透明度作為工作的重中之重,真正把選擇權交給市場,增強市場各方改革獲得感。
本報記者 吳曉璐
8月24日,證監會副主席李超表示,註冊制改革是資本市場改革的一個龍頭和抓手。從科創板改革開始,證監會總體考慮大體三步走。第一步是科創板註冊制改革,第二步是創業板註冊制改革,第三步是全市場的註冊制改革,“當然,我們需要在充分總結評估科創板以及創業板改革的基礎上加以完善,適時地完善推出。”
市場人士認為,目前全市場註冊制改革路徑漸漸清晰:科創板和創業板註冊制改革中,發行審核、發行定價和交易制度等已經比較成熟,可以“複製”。但是,另外一些制度還需要經過市場更充分的檢驗,如退市制度、股權激勵制度、減持制度、再融資制度等。
發行、交易等制度較為成熟
“從目前來看,科創板和創業板的發行審核和發行定價制度是比較成熟的,可以直接複製。”華泰聯合證券執委張雷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科創板是一個增量板塊,初步積累了發行審核和發行定價的經驗。創業板註冊制改革是增量加存量的改革,比較難的地方就在於存量市場的發行、審核如何接軌。創業板改革後,存量和增量市場的發行審核和發行定價都已經比較成熟了。
“另外,交易制度也比較成熟。其中最重要的是漲跌停板變成20%,包括髮行上市後前5個交易日沒有漲跌停限制等,這些都可以在未來直接推廣至主板和中小板。”張雷表示。
李超表示,創業板改革在總結、借鑑科創板的成功經驗和制度的基礎上,結合創業板的實踐,做了一些探索和創新,如包容性進一步增強;審核註冊有序推進,對信息披露的核心要求進一步落實,使得審核和註冊制環節的銜接更加順暢;另外就是投資者保護的保障更加有利等。
國際新經濟研究院經濟行為與中國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鄭磊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創業板吸取了科創板的部分經驗,也開始了新的嘗試。同時,新證券法實施以來,在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方面,監管層加大力度推動法治供給增加。
退市等制度尚需市場檢驗
“但是,還有一些制度需要等待市場的檢驗,如退市制度、股權激勵制度、減持制度、再融資制度等。”張雷表示,註冊制下的退市制度相對是比較嚴格也比較明確的,應該是“寬進嚴退”的,但是目前退市制度還沒有經過“實戰檢驗”。
“另外,股權激勵制度、減持制度、再融資制度等可能還需要進一步完善。尤其是股權激勵制度和再融資制度的效率,總體來説,目前的股權激勵制度沒有達到預期,再融資的效率雖然高了,但是和國外的‘閃電配售’相比,還有提升空間。”張雷如是説。
此外,在創業板註冊制首批公司上市首日,部分股票波動較大,引起市場對於部分公司詢價是否出現偏差,註冊制下的詢價制度是否需要優化的關注。
張雷認為,定價的問題比較複雜,首先,定價到底是高還是低,是需要經過長期的時間來檢驗的,不能以幾個交易日或者一段時間的漲跌,就判定股票的定價高還是低;其次,完全的市場化也會有一個價值中樞,“其實從目前的發行定價制度來看的話,定價是充分市場化的。發行價格是由發行人和保薦機構協商確定,而不是監管機構來指導。一般來説,發行人對自己公司的價值是最瞭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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