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換人生案許敏流淚談丈夫:默默承受痛苦,不願向他人傾訴的心酸
許敏告河南淮河醫院的案件,開庭只有一個多小時,因為許敏有新的訴求,法院宣佈擇期開庭。
開庭之前,有記者採訪許敏。許敏對記者説出了自己想要通過法律得到的訴求,有些想法是第一次説出來。
記者問她:是否能夠接受偷換這件事情不能成立,如果杜媽媽在這件事情裏是沒有責任的,你能接受這樣一個事實嗎?
許敏回答到:並不刻意去説偷換,強求説偷換。只是想了解當時到底發生了什麼?是怎麼錯的?而且我們想還所有人的清白。兩家可以共同調查取證。
查明真相只是想杜絕這種悲劇出現,作為一個普通母親,希望通過自己家裏這件事,給所有人敲一個警鐘。以後醫院再也不會讓兩個產婦將自己的孩子搞錯。
因為所有老百姓對醫院都是很信任的,沒有想到會給換了。而且是在不可能的情況下給換的,是在非人為的情況下給換的。
撫養姚策28年,歷經了很多辛酸苦辣。他們將姚策從大三陽治療到小三陽,到乙肝攜帶者,正常結婚生子,其中付出的很多很多。
這件事對他們家傷害很大,只是想還自己一個公道。給一個説法,查明一下真相。幾代人的人生都損害了,重要的是想要一個事情真相,就是兩個孩子是怎麼抱錯的,其中的關鍵環節在哪裏?
因為這件事對他們家庭的打擊是巨大的。她和丈夫還有自己的父母,養育了姚策,四個大人手捧着孩子長大,現在卻遭到了如此的打擊,姚策去世,她失去了自己的獨生兒子,一個養育了28年的孩子,怎麼能沒有感情,豈能不傷心?
還有自己的親生兒子流落河南,骨肉分離28年,錯過了多少相處的時光。
據許敏説,自從發生了這件事後,丈夫情緒低落,到現在還是沉默寡言。很多心事都埋在心裏,實在憋不住了就和許敏説幾句。許敏擔心他的身體,就鼓勵他向外界發聲,但是丈夫卻説:不想説,不喜歡説。願意自己默默承擔着生活給予的痛苦,隱忍着獨自面對受傷的心。
她傷心地説:28年回不去了,現在已經老了,五十多歲了,而且現在就是失獨家庭。已經家破人亡,沒有家了。
許敏指責了某些人不僅不同情她,反而瘋狂攻擊網暴她,顛倒事實。許敏所説的正是熊磊。
熊磊在前幾天,公然發文詆譭許敏,説她想要捐贈肝臟是假的,還爆料許敏找到親生兒子後,對他們態度改變,不再支付姚策的藥費。現在又想要回房產,是個虛偽的女人。
熊磊發文的目的,就是為了抹黑許敏。這個女人,以孤兒寡母為自己定位,通過詆譭許敏來達到轉移視線的目的,來為自己爭取話語權,讓輿論同同情她,以便能夠得到房子。這就是她的目的。
但是很顯然,文章發出後,她的目的不僅沒有達到,反而讓大家更加看清了她的嘴臉,讓明智的羣眾更加認清了她的為人。反而能夠襯托出許敏的大度、寬容、婆媳關係中對她的忍耐,曾經受到的待遇,都可以通過分析得到。
目前的處境是孤兒寡母,被養母打官司要房產,應該是個讓人同情的人。但是,看到網絡上大家對她的評價,不僅沒有人同情她,罵她的人卻很多,這是為什麼?
因為她做的事情引起了人們的憤慨,許多事情都做錯了,不值得可憐。
她最大的錯誤,就是不知感恩,自私自利。
錯換人生這件事剛出來的時候,她的網評就不太好,抽煙喝酒,被單位開除,吃喝玩樂,僅這幾點,就能看出來此人不是一個正經過日子的女人。
當初結婚的時候,許敏是不願意的,但姚策應該是願意的,所以為了兒子,母親只好放下自己的成見無奈同意,這樣的父母是很大度和寬容了。
在這個時候,她跳出來惡意醜化許敏,大家心知肚明,就是為了一己私利。
許敏為養子所做的事情,都曾經有過證明,白紙黑字都寫着,包括花出去的錢,包括在醫院為了兒子捐肝臟,大夫都願意證明。
兒子結婚房子都是許敏夫妻給準備的,就從住房這裏,就可以看出許敏為兒子的付出。給兒子娶妻生子,需要花的錢大家都知道,那基本上就是一個家庭大部分財產了。
而且兒子自己創業,熊磊被單位開除,至今沒有收入,生下孩子,三口人的一切花銷,想都能夠想出來是由誰來支付的。
以至於現在許敏夫妻沒有自己的房子,還住在親戚的房子裏,揹負着許多的外債。
這些正常人都能夠明白,付出的一方是許敏,而享受的一方是熊磊。
也就是説,沒有錯換這件事情之前,熊磊是享受着許敏帶來的很多好處的。
發生了錯換這件事,如果是一個知道感恩善良的人,在這件事情上面,應該知道怎麼去做。
本來,她可以不捲入這場紛爭之中。因為這件事本身,並沒有涉及到她,她不是矛盾的中心點。
許敏對撫養28年的養子,是有感情的,後續還給付醫藥費。是因為杜新枝對郭威的做法,以及熊磊當時的惡意,才下決心要房子的。如果開始的時候,熊磊不將自己和許敏對立起來。看在撫養多年的份上,許敏不會做出急着要房子這件事。
作為一個年輕人,只為了一己私利,就去做違背良心的事情,真的很可恥。作為小輩,不知感恩,攻擊長輩,真是人性醜陋。
她自己不知道錯在哪裏,但她知道應該做什麼,就是應該霸佔房子。
熊磊,有些事情,真的應該好好想想。總覺得自己的事,只有自己知道,其實天都不容你,做了這樣的事,不會有好結果。
許敏自述自己,如果不想管姚策,就不會在認親之後還每個月都往南昌、上海去看望他,也不會一直給他付藥費,這些互聯網都是有痕跡的,是誰也改變不了的。許敏説,靠謊言是行不通的,如果觸犯了誹謗罪,該判刑是要判刑的。
許敏不想讓自己所經歷的痛苦在其他人身上重演,所以,為了讓他人不再重蹈覆轍,她堅決舉起法律的武器,尋求真相,給自己給所有的人一個交代。
希望真相早日大白於天下,好人一定會有好報,壞人一定會受到懲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