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隔20多天,張恆終於又現身了。
與此前如出一轍,同樣的慷慨激昂,同樣拼盤式錄音加截圖,就連爆料的時間,都無比的相似,都選擇在吃瓜羣眾們最熱情高漲的下午時分。
不得不説,張恆就是張恆,人狠話不多,辦事真利索。
講真,在張恆發文之前,我都一度以為,這個將娛樂圈攪得天翻地覆,讓吃瓜羣眾忙上忙下幾個月的“大瓜”,已經塵埃落定,已經掀不起什麼風浪了。
結果倒好,在萬籟俱靜的時刻,在所有人都毫無防備的時刻,張恆來了,張恆帶着鄭爽的“合同”,帶着與鄭爽爸媽,與鄭爽的“狗糧片段”來了。
因為爆料來勢洶洶,一經曝出,輿論就炸鍋了。
走過,路過,但凡看到這條消息的人,都跳出來指責鄭爽,攻擊鄭爽爸媽。
據非官方統計,這條消息從曝出到被撤下熱搜,僅僅幾個小時,點擊量就高達10億左右。
不得不説,這影響力,這傳播速度,甚是驚人。
作為一個酷愛吃瓜的“瓜民”,此種事件怎麼能少了我的身影。
所以,今天,我們就一起來聊聊這個“瓜”。
不過吧,在吃瓜之前,我得做個聲明,以下觀點,僅是個人主觀觀點,本人非“恆妻”,也非“正版”。
一、
簡單回顧一下事情的經過。
2021年1月18日,張恆在某平台發文,講自己被冤枉,被黑上r搜,説網友造謠他逃避借款,攜款潛逃至美國等一系列委屈事件。
與此同時,他還順帶曬了一張氛圍感滿滿的親子照。
隨即,一段關於鄭爽,鄭爽父母,張恆父母等人商討孩子去留問題的的錄音曝光在網上。
次日,鄭爽發文回應張恆的“指控”。
同一天,上海二中院二審審理鄭爽訴張恆民間借貸糾紛案。
1月20日,鄭爽本人再次發聲,發聲內容歸結為:張恆把她“綠”了,還捲走了公司四百萬。
1月22日,一段疑似鄭爽退圈的視頻流出。
次日,鄭爽父親接受採訪,回應了“孩子”一事。
1月26日,張恆父親就“孩子”一事,站邊兒子,爆料説鄭爽確實多次提出過“棄”孩子。
一個月後,也就是2月24日,張恆又發文了,發文內容為否認向鄭爽索要撫養費,並説此前沒有過,現在沒有過,今後更不會有這種情況出現。
3月23日,兩人在美國就孩子撫養權一案的一審視頻,音頻流出。
4月7日,兩人第二次庭審的錄音流出。
錄音中,張恆親口否認孩子出生證明,以及與鄭爽一家談話的錄音等事,不是自己所為,稱自己也不知道是誰。
4月26日,張恆發文爆料“合同”一事,並公開圈出官方賬號。
二、
坦白説,以上的瓜用料滿滿,成分滿滿。
可是吧,曝瓜時的誠意就略微欠缺了。
例如,那段“來路不明”的錄音,就毫無誠意。
你説爆料就爆料吧,你倒是曝個全貌啊,僅曝幾句拼湊的錄音,算什麼爆料啊。
這種非完整性的錄音,放到法庭上應該都構不成證據吧。
其次吧,既然都爆料了,都搬到公共平台了,就不能再加把火力,認下“爆料人”的身份嗎?
稍微動點腦子的人應該都知道,此段錄音出自誰手。
明明就是一道毫無懸念的填空題,硬生生要給吃瓜羣眾們轉變成一道似是而非的問答題。
還有就是孩子的“出生證明”,我就納悶了,孩子的出生證明現在這麼容易獲取了嗎,隨隨便便一個人都能夠拿到?
想必不是吧。何況知曉此事的人,也為數不多。
真的很懷疑,導演這出戏的人,是覺得“瓜民”們智商不夠,還是情商不夠呢。
而兩人的回應也特別有意思。
都不明着回應對方的指控,都一致的選擇性回應。
例如,鄭爽指控張恆“綠”了自己,説張恆捲走公司四百萬。
張恆就跟沒看見一樣,至今都沒有對這些內容做出回應。
而鄭爽呢,也是如此,張恆父親,以及張恆一而再,再而三地拿孩子的去留問題帶動輿論了,她仍三緘其口,不做任何回應。
難道鄭爽是覺得,不回應,不理會,此事就能過去?
還是説,她覺得這是自己的私事,不應該放在公共平台上來解決?
想必是處於這種顧慮把,可問題是,事雖然是私事,可鄭爽自己的身份在此之前不是單純的個人身份呀,她身上還帶着明星光環,還頂着公共人物的頭銜,還靠着流量做文藝工作者,還吃着明星效應的紅利呢。
當然了,要不要在公開場合“解決”這件事,確實是人家個人的選擇,畢竟,她是明星的同時,更是獨立的個人,更是與普通大眾一樣,有資格享受隱私權,名譽權。
只不過,單從道義上來説,鄭爽在“避而不答”這點上,做得不夠厚道。
三、
再説回張恆吧,從一審結束後,張恆就放話説,要滿足網友們的獵奇心理,要自證清白,要放出6小時錄音的完整版。
聽聞此訊息後,“瓜民”們一陣歡呼,尋思着吃瓜數月,終於可以吃個完整的瓜了。
結果倒好,到了二審的時候,張恆直接否認了錄音事實,稱第一次的錄音都不知道是誰發的。
這……
這翻臉的速度,比記憶7秒的魚都快。
真是要被這突如其來的否認給氣死。
要知道,這可是6小時的錄音呀,這得有多少“猛料”呀。
哪知,猛料沒有,就連曝猛料這件事都不認了。
坦白説,見過玩賴的,沒見過這麼光明正大玩賴的。
不過吧,説歸説,氣歸氣,但有一點,我們都注意,因為錄音的時間很有意思。
大家想必都有印象,2019年,兩人曾一起參加過一個名叫《女兒們的戀愛》的節目。
按照時間線來説,錄製這段音頻的時候,兩人應該還沒分手,還是情侶身份。
在兩人還未分手,還在撒狗糧期間,就錄下這種“置人於死地”的音頻,任誰聽了都會生疑吧。
要説這都不是“用心良苦”“別有用心”之舉的話,我還真的不信。
畢竟正常人談戀愛,誰有事沒事帶個錄音筆,一錄就錄6個小時。
所以,結合時間線來看。不由得讓人懷疑,錄音之人此舉就是為了搭建籌碼,以便日後派上用武之地。
四、
只不過,讓人沒想到的是,這段錄音會在幾個月後,以“無人認領”之姿現身網絡。並且引起軒然大波。
而這曝出的時間也好巧不巧,正好趕在兩人借貸案二審的同一天。
至於為什麼會在這天發酵,想必大多數人都會認為,恐怕此舉是為了贏得借貸案吧。
畢竟借貸案中牽扯的可是2000萬的巨資。
雖説兩人都不差錢,都是有錢的主兒。可2000萬也不是個小數目,也頂普通人辛苦n年,不吃不喝,不眠不休才攢得夠的薪資了。
如果説這都是巧合,都不算“別有用心”,那我也詞窮了,只能道上一句:果然是無巧不成書呀!
而張恆自己呢,在這件事的回應也含糊其辭。一會兒説2000萬是鄭爽提前預付給他的10年的工資,一會兒是又説這是鄭爽拿來支持他開公司的資金,一會兒又説這個錢花在鄭爽及鄭爽父母身上了……
可問題是,不管鄭爽是以什麼名義給張恆的,但她把錢轉給張恆時的備註就是借款啊。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不是嗎?
何況她備註借款這件事,張恆不知道嗎?
答案不置可否,標註為借款他是知道的,甚至可以説是認可的。
如若不然,為何不讓鄭爽撤回,重新賦予呢。
再説了,法院不是也把這個案子判完了嗎。孰是孰非,不是一件很明顯了嗎。
五、
錢的事扯明白了,就得扯孩子的事。
首先吧,dy孩子的事,兩人都是知曉的,都是認可的。所以這件事上,兩人都難逃其責。
其次,qy孩子這件事吧,從目前的證據情況來看,兩人似乎都沒有做過。
雖然鄭爽一家多次提出一些奇奇怪怪的處理方式,但並未實行。
而張恆呢,沒有説過此類字眼,也沒做過此類事件。故而在qy這件事上,兩人的做法也幾近一致。
稱不上誰做得好,誰做得差。
不過吧,硬要説誰差一點,那就得鄭爽一家來背這個鍋了。畢竟他們一家説過這些話,張恆他們沒有説。
所以,就從體面程度來看,張恆在這點上,要好看許多。
最後,再來説説愛孩子這件事。
何為愛孩子?
愛孩子不該是給孩子好的成長環境,健康的家庭氛圍嗎?
兩人“打相”如此難堪,真不知道,哪裏看出愛孩子了。
愛孩子的人,會讓孩子頂着上億人品頭論足的風險曝光孩子的信息嗎?
愛孩子的人,會讓孩子從出生到一歲左右,都見不到親媽嗎?
愛孩子的人,會用孩子來引導輿論,來當談判工具嗎?
愛孩子的人,會讓孩子留在異國他鄉,跟自己數月不見面,連孩子在哪裏出生,什麼時候出生都不知道嗎?
所以説呀,愛不愛孩子,明眼人一眼就看出來了。
再回到“税務”問題上。
這個問題就更有意思了,此前,張恆稱自己在鄭爽參演《倩女幽魂》時,並不是她的經紀人,不負責她的工作相關。
[圖片8]
但4月26日曝光的視頻,明顯可以看出,他明明參與了這件事的商榷的。甚至還幫鄭爽談論某遊戲ip的合作的的。
這難道不算前後矛盾嗎?
還有就是,張恆爆料的時候,能不能不要把公眾利益牽扯進去。公眾們可不願當槍子。
檢舉也好,上訴也罷,直接走相關程序不就完了。
不過吧,有一説一,從曝出的視頻中,可以看出,鄭爽一家,在這件事上吃相也不怎麼好看。
尤其是爽媽的某些“小心思”,以及鄭爽本人的“丟狗”“喝飲料不付錢”等不光彩舉動,的確難登大雅之堂。
當然了,前提是這些信息得是準確的,真實的情況下。
如果此事屬實,那鄭爽肯定逃不了法律的制裁。畢竟這場“合同戰”所涉及的金額可不是小數目。
好在,從今日的種種報道來看,此事已經被相關部門注意到了,並且開啓了審查模式。
相信不久後,孰是孰非,孰真孰假,都會浮現出來。
我相信,法律不會偏愛任何人,也不會污衊任何人。
時間會證明一切的。
所以,“恆妻”們不要着急,“正版”們也不要着急。真相總有浮出水面的一天。
作為不明真相的“吃瓜羣眾”,我們吃瓜就好了,不造謠,不誹謗,不網暴就好了。
公道自在人心。
正義只會遲到,永遠不會缺席。
另外呢,也建議女孩子們談戀愛時謹慎一點,切勿戀愛腦上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