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民辦事 護未成長
5月16日深夜,為嚴厲打擊娛樂場所非法招聘、使用未成年人行為,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踐行“我為羣眾辦實事”,恩施市檢察院聯合市人社局對本市內酒吧、KTV、網吧等娛樂場所開展聯合專項整治行動。
突擊檢查娛樂場所
根據《勞動法》第十五條規定: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同時《娛樂場所管理條例》明文規定娛樂場所不得招用未成年人。《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娛樂場所管理條例》均規定,歌舞娛樂場所不得接納未成年人,娛樂場所應當在明顯位置懸掛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標誌。
此前,該院未檢辦檢察官在辦理的涉未成年人案件中發現,多名未成年人有在酒吧、KTV入職的經歷(其中部分系在校學生),該院在向有關部門制發檢察建議,督促規範娛樂場所招用未成年人問題的同時,進行前期摸排,促使了此次聯合檢查行動。據瞭解,這已經是恩施市檢察院連續數年督促並聯合多部門開展公共娛樂場所聯合檢查行動了。
行動中,未檢辦檢察官及人社局工作人員通過查看職工花名冊和登記台帳、抽查部分員工身份證、詢問經營負責人及工作人員等方式,檢查娛樂場所是否有未成年人從業等情況,並核查是否在顯著位置設置了未成年人禁止、限制進入標誌。
檢查發現一家KTV存在非法招聘使用未成年人從事酒水銷售工作的情況,人社局當即要求經營人員按照規定及時整改,並於次日發出行政處罰告知書。
同時,檢察官還現場進行了普法宣傳,重點講述了《未成年人保護法》、《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相關規定,強調禁止接納、招聘未成年人。
近年來,該院在貫徹落實“一號檢察建議”的基礎上,圍繞檢察職能,持續加大對未成年人的保護力度。下一步,該院將以隊伍教育整頓為契機,凝聚各方合力,強化對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規的普法宣傳,建立日常監管與突擊檢查相結合的長效機制,夯實未檢工作基礎,切實為民辦實事,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築造防火牆。
編輯:焦雯雯
審核:李 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