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你説過多少次,
不要和陌生人説話!”
還記得這個讓無數人“童年陰影”的畫面嗎?
今天(11月25日)
《不要和陌生人説話》主演 馮遠征 的一條微博火了
原來,今天是聯合國確立的
國際消除對婦女暴力日
也被稱作“國際消除家庭暴力日”
不少網友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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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暴也要反精神暴力
需要指出的是
家暴行為不止是拳打腳踢
2016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中明確了
侵害行為既包括身體,也包括精神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
2020年10月
廣東省相關法規
也將精神暴力納入家庭暴力範圍
明確侮辱、誹謗、散佈隱私、
威脅、跟蹤、騷擾
等行為都屬於家暴
今年的最高法工作報告中也提出
要探索將家暴防治延伸到
婚前、離婚後及精神暴力等情形
但事實是
精神暴力往往隱蔽性強
親密關係中
精神暴力的存在
遠比我們想象得更為普遍
這些話你經常聽到嗎?
這些場景你經常遇到嗎?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
應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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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愛之名”的情感操控也是暴力
親密關係之間的精神暴力行為
往往隱蔽性強
有的甚至是“以愛之名”
施暴者以“愛的名義”
對受害者進行情感操控
受害者往往會經歷以下幾個階段:
1、反覆受到施暴者的語言打擊,認為自己是錯的;
2、因為對方若即若離的態度,產生情感依賴;
3、最終喪失自尊自信,完全被施暴者控制。
一開始,精神操控很難被察覺
甚至會讓受害者認為這是愛的表現
例如“我介意你和異性接觸,
是因為我太在乎你”
隨着控制的深入
受害者在痛苦的同時卻無力逃離
從而釀成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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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精神暴力,請牢記
目前,一些情感操控、
言語暴力等精神暴力行為
仍很難用法律予以約束
即使是法律明確界定的精神侵害行為
因其手段不着痕跡
受害者也很難舉證維權
如果不幸遭遇精神暴力
該怎麼尋求幫助?
請牢記這份小貼士↓
1、遭受辱罵、脅迫時,可取錄音、錄像等方式固定證據;
2、及時向婦聯、公安、居委會尋求幫助,請求上述單位做筆錄;
3、遭受精神暴力並發現精神、心理出現問題時,及時去醫院進行診斷、治療;
4、及時將遭遇告知親戚、朋友,尋求幫助,他們後續也可以作為證人作證。
勇敢説不
拒絕傷害
央視新聞微信公眾號綜合自中國婦女報、光明日報、廣州日報、中國青年網、中國網等
來源:西湖之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