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歷史上為妓女終身不娶的古代大詩人是誰
像歐陽修、杜牧之流,以為自己是天下第一的大情聖,僅憑几天酬應工夫,就自作多情,奢望人家等自己一輩子,簡直有些傻得可以。
自古文人風流多情,尤其遇見讓人心動的可人兒,即使是妓女,也喜歡一見鍾情。縱觀唐宋文人的風流韻史,發現不少文人曾經和妓女山盟海誓卻又彼此失信。
唐代詩人杜牧一生風流自賞,尋花問柳,處處留情。宋張君房《麗情集》記載:“太和末,杜牧自侍御史出佐沈傳師宣城幕,雅聞湖州為浙西名郡,風物妍好,且多麗色,往遊之。時刺史崔君,亦牧之素所厚者,頗諭其意,凡籍之名妓,悉為致之;牧殊不愜所望,史君復候其意,牧曰:‘願得張水戲,使州人畢觀之,俟其雲合,牧當間行寓目,冀此際或有閲焉。’史君大喜,如其言。至日,兩岸觀者如堵,迨暮,竟無所得,將罷,忽有裏姥引髽髻女年十餘歲,牧熟視之,曰:‘此真國色也。’因使語其姥,將致舟中,姥女皆懼,牧曰:‘且不即納,當為後期。吾十年必為此郡,若不來,乃從所適。’因以重幣結之。尋拜黃、池二州,昔非意也。洎周墀入相,牧以其素善,乃並上箋於墀,乞守湖州,大中三年,移授湖州刺史,比至郡,則十四年所約之姝已從人三載而生二子矣。”
杜牧做宣州暮僚時,朋友知道她喜歡美女,專門招集湖州名妓,給他挑選,可杜牧看來看去沒有看中一個,卻無意中看中了一名可能是剛出道的小妓女,並約定十年後娶她。可是直到十四年後,杜牧才得以出任湖州刺史。等他再次尋訪到這位女子時,方知該女早已出嫁並生有兒女,杜牧生氣地對她母親説:“我都跟你講好了,過十年來娶她,你怎麼變卦了呢!”“是你答應十年不來可以嫁人的,現在都已經嫁了三年了。”杜牧想想,還真是自己的不是,悵然賦詩曰:“自是尋春去較遲,不須惆悵怨芳時。狂風落盡深紅色,綠葉成陰子滿枝”。此事被唐高彥休《唐闕史》(捲上)、宋計有功《唐詩紀事·杜牧》、宋胡仔《苕溪漁隱叢話》卷十五、宋魏慶之《詩人玉屑》等多種詩話引用,成為杜牧風流好色的例證。
大名鼎鼎的歐陽修公也曾對一名妓女許下承諾。宋趙令畤《侯鯖錄》卷一載:“歐公閒居汝陰時,一妓甚韻,文(忠)公歌詞盡記之。筵上戲約,他年當來作守。後數年,公自維揚果移汝陰,其人已不復見矣。視事之明日,飲同官湖上,種黃楊樹子,有詩《留擷芳亭》雲:‘柳絮已將春去遠,海棠應恨我來遲。’後三十年,東坡作守,見詩笑曰:‘杜牧之綠葉成陰之句耶?’”
汝陰為宋穎州治所,今安徽阜陽市,歐公既歐陽修,當年他曾在汝陰閒居過一段日子。期間,歐陽修結識了一名才貌雙全的妓女,而且是他的超級粉絲,歐陽修所作詞她都記得,,陽修自然對她特別上心。並和她約定,來年我一定到這裏來做官。言下之意,就是你等着我。沒想到過了幾年,歐陽修真的到了汝陰任穎州知州。可是,那名妓女已不知所終。難怪歐陽修心有所失。三十年後,蘇軾也來到了汝陰,見了歐陽修的詩就發笑,説“這是杜牧詩中“綠葉成陰”的意思。”
姜夔,自號白石道人,一位在宋代詞壇開創清空詞風的著名詞人。他少年才俊,風流儒雅,曾幾度客遊合肥。據詞學家夏承燾《姜白石編年箋校》考證,淳熙三年(公元1176年),姜夔時年二十一歲,他第一次到淮揚,住在城南赤闌橋邊,便愛上了橋邊被譽為“合肥雙豔”的兩個妓女,彈琵琶的姐姐和彈古箏的妹妹。姐妹倆陪姜夔遊巢湖、登姥山,泛舟水上,彈唱姜詞,郎情妾意,令姜夔心曠神怡,即便小別,亦常在夢中與這對姐妹相會。後來姜夔應朋友之邀去做了幕僚,離開了合肥,與姐妹分手時曾誓言必來迎娶,訂下白首之約。但後來竟沒有結果,他於十三年後再次去合肥時,二女已人去樓空,一場苦戀,終成絕唱。姜夔終身未娶,以孤老終其生。
類似的事宋張君房《麗情集》還有不少記載,如《卷中人》的中的裴敬中與崔徽,《寄淚》中的裴質與灼灼,《環者還也》中的張生和崔郎。其中要數裴敬中與崔徽的故事最為有名:寄唐裴敬中為察官,奉使蒲中。與崔徽相從,敬中回,徽以不得從為恨,久之成疾。自寫其真以寄裴曰,崔徽一旦不如卷中人矣。
在古代,文人和妓女同屬下九流,特別是一些窮酸文人境況甚至還不如妓女,比如宋代的柳永死了都還是妓女集體出資安葬的,因此基本上不存在誰看不起誰的問題。可他們為什麼要彼此失信?我想,不外乎有下面四個原因。
一是妓女年齡太小。
根據杜牧所作《張好好詩》來斷定,他所結識的那名妓女就叫張好好,而且開頭第一句就是“君為豫章姝,十三才有餘”,其《張好好》詩序亦云:“牧太和三年佐故吏部沈公江西幕,好好年十三,始以善歌來樂籍中。後一歲公移鎮宣城,復置於宣城樂籍。”可見張好好當時年僅十三歲。宋代蘇軾《減字木蘭花贈小鬟琵琶》亦有“琵琶絕藝,年紀都來十一二”的句子,可見唐宋時,許多妓女的年齡都很小,按現在的標準還是未成年人。也説明當時的嫖客喜歡雛妓,就像現在的泰國等地雛妓盛行一樣。不過,和我們的老祖宗比起來,他們可能至少落後了一千年。另一方面説明杜牧等人多少還有些良知,不像有些嫖客那樣喜歡摧殘幼女,“先天下之憂而憂”的范仲淹就是一個。據清潘永因《宋裨類鈔》之四《閒情》記載:“范文正公守鄱陽郡,創慶朔堂,妓籍中有小鬟者,尚幼,公頗屬意。既去職,以詩寄魏介雲:“慶朔堂前花日栽,便辭官去未曾開。年年長有別離恨,已託東風乾當來。’介因鬻以贈公。”文正是范仲淹死後諡號,他在鄱陽郡當官時,創建了一個供達官貴人玩樂的娛樂場所——慶朔堂。慶朔堂有一個叫小鬟的樂妓,年紀很小(可能就是蘇軾説的那個小鬟),只有十一二歲,卻頗讓范仲淹中意,可還沒等到他下手,就離任了。他心裏一直惦記着小鬟,就寫了一首詩給繼任魏介。魏介太瞭解范仲淹的心思了,趕緊將小鬟買下來送給了他。
二是官府的禁令。
唐宋時由官家豢養以供宴席應酬的“營妓”,或稱“官妓”,《西湖佳話·白堤政跡》:“唐朝的法網甚寬,凡是官府到任,宴會飲酒,俱有官妓承應。”宋吳自牧《夢粱錄》卷二十:“自景定以來,諸酒庫設法賣酒,官妓及私名妓女數內,揀擇上中甲者,委有娉婷秀媚,桃臉櫻唇,玉指纖纖,秋波滴溜,歌喉婉轉,道得字真韻正,令人側耳聽之不厭。”“庫”即酒樓,但逢場作戲之宴席間的調笑應酬可以,產生實質性的相親相愛或兩性關係不允許。唐代對於官吏,無冶遊禁令,清趙甌北《題白香山集後》詩云:“風流太守愛魂消,到處春翹有舊遊。想見當時疏禁綱,尚無官吏宿倡條。”但召妓侑酒也不能太隨便,必須得到許可,唐孫棨《北里志》雲“京中飲妓,籍屬教坊。凡朝士宴聚。須假諸曹署行牒,然後能置於他處”,故官吏益為放浪。宋代則禁令甚嚴,無論是官是妓觸犯都要受懲罰。《宋史·蔣堂傳》載:蔣堂知益州,“久之,或以為私官妓,徙河中府,又徙杭州、蘇州。”明田汝成《西湖遊覽志餘》卷二十一亦載:“宋時閫帥郡守等官,雖得以官妓歌舞佐酒,然不得私侍枕蓆。熙寧中,祖無擇知杭州,坐與官妓薛希濤通,為王安石所執。希濤榜笞至死,不肯承伏。”薛希濤寧死不肯出賣祖無擇,實在夠義氣,難怪明馮夢龍《情史》將她列入《情俠類》。因此像歐陽修、范仲淹這樣做官做到一定程度的人,和妓女來往的時候,就不得不考慮一下自己的前途了。至於幾十年為什麼一直不能譴懷,這就是文人多愁善感的脾性作怪了。作為妓女,尤其是官妓,和政府官員來往,也不得不有所顧慮。
三是條件不成熟。
和妓女玩樂玩樂可以,一旦真要將她們帶回家去,就不得不考慮一些因素。比如自己前程未卜,甚至居無定所,幾乎等同於一個流浪漢,加之經濟能力有限,多一張嘴吃飯無疑增加了更大的負擔。就像姜夔,一生窮困潦倒,中晚年以賣字為生,或寄寓官僚門下專事寫作詩文,當時儘管情真意切,可養活自己都有些困難,哪裏還能養活“合肥雙豔”!有的文人還有可能有家眷隨行,突然間又帶回一個女人,老婆大人是否同意還是一個未知數。你在外面粘花惹草也就算了,還將女人帶回家來,有的厲害的老婆不和你大幹一場才怪。據清劉聲木《萇楚齋隨筆·陸游出妻妾原委》記載,陸游“至蜀,宿驛中,見壁上詩”,他大加讚賞,“詢之,知為驛卒女,遂納為妾”,但“後夫人王氏妒,竟逐之”。這些難處,妓女又何嘗不知道,即使再鍾情於你,她也不得不考慮將來的日子怎麼過。
四是文人的約定本身就具有不確定性。
從杜牧、姜夔等人後來的行徑看,當時可能的確動了真情。可你信誓旦旦,最終還是屁股一拍走了人,對於萍水相逢的妓女來説,要斷定你的承諾是真是假,實在是有些困難。可能是酒後的一句戲言,或是一時衝動,誰又能説得清楚?而且人家要過日子要吃飯,不可能為了你一句空頭支票,白白等你幾十年。於是,用現在的話説,信任危機就產生了。像歐陽修、杜牧之流,以為自己是天下第一的大情聖,僅憑几天酬應工夫,就自作多情,奢望人家等自己一輩子,簡直有些傻得可以。